光明時評:忍受家暴40年卻不準離婚,是不是「和稀泥」?

2020-12-17 騰訊網

作者:劉婷婷

一起看似尋常的離婚訴訟,湧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報導,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在很多人看來,法院這是典型的「和稀泥」。「被家暴了40年,現在還家暴,不讓離?」,在網上,這樣的質疑並不少。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及審判經驗,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這起糾紛而言,如果該女子「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已達到了「虐待」的程度,而法院仍作出駁回離婚訴求的判決,顯然就不合時宜了。

問題是,「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本屬於原告的訴稱,並非法院所認定的事實。從報導看,該女子與丈夫一起生活了40年,生育和養育了3個子女,如果對方下手「狠毒」,如果雙方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恐怕也很難「朝夕相處」那麼久的時間。

值得關注的是,在判決書中還有幾個細節,就是「因瑣事引發矛盾」,而在很多家庭中,夫妻之間的瑣事爭吵並不少見;該女子的丈夫也說,「雖有不對的地方,但年紀大了開玩笑很正常,且強調自己沒有出軌」,這也說明,雙方的實際矛盾,有可能並不如一方所說的那樣,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法院認定感情未徹底破裂,也不是空穴來風。

在網上,也有很多人擔心,法院判決駁回離婚訴求,是勉強維持一段死去的婚姻,「根本就沒有什麼意義」,對於這樣家暴多年的家庭,如果不判決離婚,恐怕當事人會有生命危險。

問題是,婚姻是否死去,其實如魚飲水,冷暖自知,旁觀者未必清楚。如果真是家暴成性,當事人也不是沒有救濟的渠道,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都是保護婚姻受害者的有力武器。必要時候,公安機關可以介入保護,受害者也可以申請法院裁定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旦侵權,違法者的代價註定高昂,得不償失。

其實,拋開判決的合理性,這份判決書的若干措辭,倒是更有商榷之處。老實說,「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這樣定性比較唐突的詞句,很容易讓人感覺,法官眼中的「這起婚姻糾紛」,與公眾的實際觀感,可能還不是「一碼事」;「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其實也沒有抓住婚姻糾紛、家庭矛盾的真實焦點,還沉浸只要在雙方加強溝通,互相諒解,就能恢復美好婚姻的幻想之中。

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作為公民,既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從和平分手,到起訴離婚,法院居間介入,解決雙方「解決不了的事情」,所依據的唯有法律,唯有事實,而非一方的意願和說辭以及不無激動的輿論聲音。女子被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不妨以更理性的心態審視之,也改進之。

(作者系空軍軍醫大學副教授)

相關焦點

  • 忍受打罵40年卻不準離婚,於情於法合理嗎?
    一起看似尋常的離婚訴訟,湧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報導,近日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 陝西一六旬老太起訴離婚,稱忍受丈夫40年家暴,法院駁回離婚請求
    磨合好了之後就好好的過日子,磨合不好也會忍受著,因為那個年代,離婚是被人嘲笑的。根據相關媒體的報導,12月11日,陝西的一名60多歲的老年人,在法院起訴離婚,原因是自己的愛人結婚以後,經常遭受對方的打罵,自己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忍受40年的時間,早就已經受夠了,法院卻認為他們之間還有感情,不受理這起案件。
  • 老太被家暴40年訴求離婚不成,這事怎麼看?律師幫你捋一捋
    這兩天,陝西的一起離婚官司引發了很大關注:李女士 1980 年與丈夫楊某登記結婚,結婚 40 年,育有 3 個子女,因婚前了解較少,婚後,李女士發現丈夫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自己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自己多年一直忍氣吞聲,現在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李女士便以
  • 女子忍受家暴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駁回稱「應珍惜晚年幸福生活」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與丈夫結婚40年,常遭丈夫毆打責罵,一直忍到三個子女都成年後起訴離婚。 不料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婚姻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40年攜手歲月,風裡雨裡實屬不易,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女方承擔。
  • 「忍氣吞聲40年」不準離婚,如何打撈「沉默的聲音」|荔枝時評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人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陝西女子自曝被家暴40年,兒女成家後請求離婚被駁回
    都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來共枕眠,可總有那麼些人,永遠都不會珍惜眼前人,近日,據瀟湘晨報的報導,陝西一個女子自曝被家暴40年,如今兒女成家後請求離婚竟被駁回!難道這還不能離婚嗎?40年前,陝西女子李某經人介紹,和男子楊某組成了家庭,扯了證,結了婚。開始沒想到這場婚姻,才是她噩夢的開始。婚後的楊某對她的打罵成了日常,不犯錯要打,犯了錯更要打。就連李某生了3個兒女後,丈夫的家暴行為還是沒有得到改善,可為了照顧孩子們,李某忍氣吞聲過了40年。
  • 陝西一女子被家暴40年,申請離婚被駁回,這樣的感情還能繼續嗎?
    」就在昨天,網絡上一則女子被丈夫家暴40年,申請法院判離婚被駁回的報導,引起了網友們熱議。屈指一算,這位女士年齡大概也60多歲了,已步入老年人行列。想想這40多年來,她經常被丈夫打罵羞辱,真是令人感到同情和難受?不知道,她是怎樣忍受著家暴的折磨,熬過無數個沾滿眼淚的黑夜?
  • 陝西60歲老人忍受家暴40年,待兒女成家後起訴離婚被拒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起離婚糾紛案的判決,陝西黃陵的一位老人,結婚40年因無法忍受丈夫的打罵到法院起訴離婚。 12月13日,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陝西黃陵的60歲老人李某,與丈夫楊某結婚40餘年。
  • 福音時評丨當「家暴」屢屢登上熱搜:對於2019年度若干家暴事件的...
    到2013年2月3日,歷時一年多的「李陽家暴門」離婚案最終有了結果。法院認定李陽家庭暴力行為成立,準予李陽和妻子李金(Kim)離婚,同時還裁定李陽向李金(Kim)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可以說,法院的判決完全是站在了被家暴者這一邊。此案尤其引人注目的地方是,法院根據李金(Kim)的申請,向李陽發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李金。
  • 女子忍受丈夫家暴19年,無奈出軌多人尋求慰藉,燒死丈夫被判無期
    據瀟湘晨報12月2日報導,近日網上公開了一起2019年11月份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在家中將自己的丈夫秦某用汽油活活燒死,李某自與秦某結婚以來長期遭受丈夫秦某的家暴。最終李某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 為5千塊被迫嫁粉絲,忍受家暴12年離婚,如今兩女拒不認媽?
    最讓人忍受不了的就是,還重男輕女。欺負親孫女而李如麟的惡婆婆更是經常欺負兩個孫女。因為重男輕女,覺得女兒都是賠錢貨,所以只要給孫女洗澡,都會拿手掐人。離婚忍受不了的李如麟,結婚12年之後,就選擇了離婚。被家暴之後的李如麟,想要離婚也是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兩個女兒的撫養權,以及車子房子都被奪走。
  • 花甲老人遭家暴40餘年……年近70歲,終於離婚了
    本文轉自【都市晨報】;11月25日, 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近日, 徐州睢寧縣人民法院 發布5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其中,有受害者居然 遭受家暴長達40多年! 讓人深思!花甲老人遭家暴40多年 朱某現年67周歲,王某現年68周歲,二人於1973年登記結婚,婚生一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王某性格暴躁,與朱某結婚40多年來,經常因家庭瑣事對朱某進行訓斥、辱罵,甚至毆打。 現雙方均已年近70,王某仍未悔改,繼續實施家庭暴力。2017年王某又一次毆打朱某,造成朱某手指骨折,身體多處受傷,朱某遂起訴離婚。
  • 六旬老太「忍氣吞聲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未必不是好事
    近日,一則「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回忍氣吞聲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的消息,引發廣泛熱議。據媒體報導,陝西延安六旬老太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自由,且沒有年輕老少之分,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就可離婚。尤其是非打即罵很可能涉及家暴,起訴到法院,往往是經過慎重考慮,也可能是協議離婚不成。那麼,判決離婚自然不在話下。問題是,涉事法院以「珍惜幸福晚年」為由不準予離婚,判決甫一出,隨即引爆全網,衝上熱搜。
  • 光明時評投稿公告
    各位作者、網友,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光明網時評頻道」的大力支持!  為了進一步豐富頻道內容,擴大評論交流的網絡平臺,集中推出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科技等各領域的獨家評論,「光明網時評頻道」現對徵稿啟事進行一定更新。  您可將您的原創作品發至投稿郵箱。
  • 忍受丈夫打罵40年,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被老公打罵40年被判不準離婚!怎麼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夫妻兩人共同生活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風裡雨裡實屬不易,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最近這則新聞讓人心塞。那是1980年,陝西的李女士和丈夫楊某登記結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人生總共才幾十年?什麼玩笑一開就是40年?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是以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但並不是說,自己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一、法院是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呢?
  • 女子稱結婚40年常遭家暴起訴離婚被駁回,法院:應珍惜晚年
    女子稱結婚40年常遭家暴起訴離婚被駁回,法院:應珍惜晚年 近日,陝西延安。
  • 《重生》:吳曉芸長期被家暴也不願意離婚,背後的真相是什麼?
    截止到2019年,根據新京報的報導,聯合國統計的結果顯示: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過身體或性暴力,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們的親密伴侶。在中國,4.3億個家庭中,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的毆打。吳曉芸不敢離婚分析吳曉芸為什麼不願意離婚,要從她所處的背景說起。從已播出的劇情中我們得知,其實吳曉芸的丈夫並不確定鄭鑫是不是他親生的。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做過親子鑑定,而不做親子鑑定的原因是怕丟臉。
  • 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家庭暴力的庇護所?專家:只適用於協議離婚
    來源:央視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這五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其中,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 陝西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拒,法院:感情未徹底破裂
    (原標題:陝西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拒,法院:感情未徹底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