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女士在市區蘭花四街開了一間養發店,以往店裡的水電,都是通過水卡、電卡,到店鋪所屬的小區物業公司充值後使用,而近日她去充值時,卻被物業公司拒絕了。這是怎麼回事?
市民 莊女士:之前拿電卡去物業充值,一次性要充多少錢就充進去,這張電卡要插入電錶,店裡才有電,現在電卡裡面剩下20多元,他就不讓我們充值。
至於物業公司為何不讓其充值水電,莊女士也很清楚,因為她的店自今年以來,沒有向物業公司交衛生管理費。
市民 莊女士:衛生費是按照一年一交,全年是交1800多元。不是我們故意不交,是因為交了之後他們沒有及時打掃門口衛生,垃圾桶裡有垃圾倒掉而已,門口從來沒打掃,都是我們自己掃的。之前有去找物業公司,但都沒個說法。
就此情況,記者找到了該小區物業公司進行了解。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商鋪的衛生費,物業公司只是一個代收行為,如果商鋪不交衛生費,我們物業方每月都必須在交水費的時候先行墊付。衛生工作一直是由家寶公司負責,而不是由物業專職進行衛生保潔。
經過調解,物業公司最終答應為莊女士的電卡充值,雙方也將就商鋪門口的衛生保潔問題進行協商。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作為物業,我們也會及時觀察衛生情況,鋪戶的投訴也會及時跟進。提醒鋪戶把該交的衛生費及時繳清,早期先墊付部分及時向物業方補齊,我們馬上把水電如常送達,讓他們充值,可以正常營業。
那麼,鋪戶對保潔服務不滿拒交衛生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是否有權拒絕其電水卡充值呢?
律師 蘇澤填:業主欠繳衛生費或者物業費,不代表物業公司可以採取非法的手段來進行催收,因為供水供電合同的當事人是業主跟自來水公司或者電力公司,而不是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一般只是代收代繳的作用,並非合同當事人,物業公司無權通過停水停電或者拒絕代收代繳水電費的方式來制裁違約的業主。
律師提醒,當發生業主欠繳費用的情況,物業公司可以書面督促其限期繳納相關費用,逾期仍未繳納的,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 蘇澤填:業主對於物業服務範圍之內的衛生問題不滿的,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要求物業公司或者相關的義務人承擔相關的清潔義務,但不能通過拒絕繳納相關費用的方式來反映訴求。而物業公司在催收物業費或者衛生費等費用時,也應當採取合法的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來源:潮州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