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南寧市不斷完善財政體制,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現代化政府間財政關係,充分發揮財政職能,更好地促進縣區各級政府正確、有效履行職能,激發各級政府擔當作為,增強財政改革發展活力。
一、理順市對城區財政體制。出臺《南寧市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方案(2017年修訂)》等文件,明確市與城區共享收入範圍、實行市本級固定企業收入全留本級、實行收入增量分享制度、落實武鳴過渡期政策。這些制度設計既可以增加可用財力,適應支出責任不斷下沉的支出改革趨勢,同時在確保市本級統籌能力的前提下,有效均衡城區間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促進各個城區建設發展。
二、釋放市管開發區活力。開發區執行自治區以下地方收入全留政策,按照市對區財政體制設計,賦予各開發區「屬地徵管,地方收入全留」的財政自主權。開發區內收取的所有稅費,扣除上解中央和自治區後屬於市(縣)級留用的地方財政收入,全留開發區。
三、落實市管縣財政管理方式。2017年,自治區直管縣財政體制進行完善調整,在維持預算收支範圍、基數測算方式、轉移支付計算方法不變的基礎上,調整了轉移支付下達、資金調度和財政結算方式,南寧市所轄縣全部納入市管縣。管理方式變化後,南寧市財政不斷加強對縣的指導管理和帶動發展,加快上級轉移支付的轉下達、資金調度和結算速度,促進縣域經濟做大做強。
四、推動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綱領文件,2019年出臺《南寧市基本公共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方案》,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科學、合理、規範劃分南寧市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責任提供了綜合性和綱領性的指導。積極推進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在2019年已出臺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基礎上,2020年繼續出臺交通運輸、科技、教育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後續還將有序推進全市生態環境、水利、公共文化等具體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五、完善保障與激勵並重的轉移支付制度。調整完善市本級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辦法。市本級均衡性轉移支付由客觀性轉移支付和促發展轉移支付兩部分組成,客觀性轉移支付以城區「標準財政收入」與「標準財政支出」差額為補助依據,在分配市本級均衡性轉移支付、結算補助資金時,向基層財政困難地區和受減稅降費影響較大的地區傾斜。促發展轉移支付則綜合考慮產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為分配依據。「十三五」期間,市本級動用自身財力下達市對城區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26.39億元。
六、推動經濟發達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落實自治區經濟發達鎮財政體制改革要求,多次指導橫縣、賓陽縣推進經濟發達鎮財政體制改革,引導兩縣合理劃分縣鎮收入和支出責任,進一步釋放基層體制創新活力。2020年9月30日,橫縣六景鎮和賓陽縣黎塘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同日印發,順利完成改革任務。
【來源:南寧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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