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旱魃」一詞,今天絕大部分人聞所未聞。但在歷史上相當長的時間內,山東一帶頗為盛行。清代嘉慶年間,發生於高密的一樁打旱魃案曾產生很大影響。
所謂「旱魃」,簡單地說就是製造旱災的鬼神,百姓傳說只有毀滅它,天才能下雨。「打旱魃」作為一種惡俗,由來已久。《詩・大雅・雲漢》就記載:「旱魃為虐,如惔如焚。」明清時期,山東頗為盛行。《左傳・僖公二十一年》載:」夏,大旱,公欲焚巫尪。」明未清初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山東上・風俗》說:「魯焚巫尪而後乃有裒棺。」即指同一種風俗。
《大清律例集要新編》就記載了嘉慶年間發生於高密的一樁著名打旱魃案。嘉慶八年,高密久旱無雨,迷信鬼神的高密鄉民仲二偶然看到早已去世的李憲德墳上的泥土潮溼,遂懷疑其屍已成旱魃,乃糾眾刨墳。其中,沙五、徐四幫同開棺,陸道鉤屍,王利平、王致孝隨眾擊屍焚燒,其情節甚為殘酷。李憲德之子遂向高密縣衙控告仲二,因此案極其罕見,層層上報後,刑部奏請讓山東巡撫親自審理此案。
時任山東巡撫鐵保審理後,奏請按「發冢開棺見屍絞候律」,「量減一等」處理,將帶頭人仲二判流刑,發配伊犁等地刺字當差;從犯沙五等人分別判刑。朝廷批覆:為遏制妄稱旱魃,刨墳開棺焚屍的陋俗,嚴設例禁,開棺見屍者按律即應絞刑,無私仇洩憤者「首犯尚可予以緩決」,高密「打旱魃」帶頭人仲二被判絞監候,緩期執行。
壽光、濰縣、昌樂交界一帶,還流傳一段更加駭人聽聞的打旱魃故事。嘉慶年間,壽光卜莊人卜峨,因地界之爭與鄰村劉姓發生官司,害怕報復,佯裝死亡,藏在棺材裡避禍。劉姓藉故出了旱魃,宴請法師捉拿。劉姓請來戲班,引藏身墳墓的戲迷卜峨出來觀看,將其當做旱魃捉住。卜家不服,官府便開墳驗證,墓中果然沒有屍體,卜峨變成旱魃的說法遂弄假成真,被活活燒死。這樁借打旱魃殺人的冤案更是令人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