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找的律師很厲害,你還敢勞動仲裁麼?

2020-12-15 勞動法實務乾貨平臺

一個勞動者當發現自己的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後,從決定申請勞動仲裁,到最終放棄勞動仲裁,其內心經常會有無數次糾結,而放棄的理由也自然會多種多樣。在這眾多的放棄理由中,其中一個理由比較常見,即,用人單位找的律師聽說很厲害。因為該律師的「厲害」的名聲,而最終放棄與用人單位「決一死戰」。那麼用人單位的律師厲害真的對案件的實際影響很大麼?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代理律師的身份而放棄申請勞動仲裁的選擇是否明智?#勞動仲裁#

圖文無關

一、律師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作用究竟是什麼

姑且不論一個所謂的大律師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發揮的作用如何強大,我們回到問題的本源,律師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所能夠起到的作用究竟是什麼?從勞動仲裁案件或訴訟案件的代理角度而言,律師給當事人提供的服務包括:1.提供仲裁或訴訟操作方案供用人單位選擇;2.實施用人單位選擇的上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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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專業性在於從證據規則和法律適用的角度幫助當事人找到案件的爭議焦點及突破該焦點問題的最佳路徑。而所謂的「厲害的律師」,其可能在這個能力方面要強於其他普通律師。從這個角度而言,似乎用人單位找個比較厲害的律師對勞動者而言威脅很大。於是我們就經常會聽到那句類似的話「聽說對方律師很厲害,算了不這官司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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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真厲害的律師就一定可以決定案件的走向麼?回答是否定的。中國有句俗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決定案件真正走向的不是代理律師的超強工作能力,而是涉案證據所能夠證明的基本事實及相應的法律依據能否支持勞動者基於上述事實所提出的訴求。而這個問題無論是案件當事人還是律師,甚至是法官都無法改變的。

例如,一個用人單位的代理律師無論如何厲害,勞動者持有用人單位籤字蓋公章的工資欠條通過民事訴訟索要工資,用人單位仍然很難勝訴。再強大的律師,沒有相對優質的證據或者法律依據支持其訴求或辯解理由,庭審辯論無論如何精彩,也不過是一種表演。勞動者沒有必要過於擔心。

二、勞動者如何應對貌似強大的律師

無論對方律師是傳言中的如何厲害,勞動者都應當把目光聚焦在案件本身而非對方律師的身份上面。在具體應對方面,紮實的證據永遠是第一位應當關注的問題。當然勞動者也可以委託律師應對這些問題,但是即便有代理律師的代勞,勞動者也要儘可能的配合代理律師找到更多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明。

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用人單位的代理律師如果比較老道,可能會從勞動者的措辭中故意尋找漏洞或者找到減輕自己法律責任的突破口。勞動者如果委託了代理律師,自己並未出庭,則這個問題不需要過多擔心。如果勞動者自行出庭,則要注意:1.闡述案件相關事實一定要實事求是;2.庭審仲裁員或者法官問什麼就答什麼,不要過度回答問題之外的事項;3.不熟悉的法律概念,不要濫用;4.注意法官的庭審釋明。

三、走過了你才會發現,不過如此

從來未參加過勞動仲裁庭審或者勞動爭議訴訟的勞動者與已經參加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勞動者往往在以後看待勞動爭議的態度和角度上大有不同。而其中最大的區別就是,尤其對於自行出庭經歷過案件庭審的勞動者而言,出庭後會發現很多問題不過爾爾,原來的很多恐懼點不過是個人想像。因為無論對方代理律師的身份如何特別,在庭審中,都需要圍繞案件事實展開自己的意見。

當勞動者特別在乎對方律師的身份時,其實是對自己案件訴求的不自信。而這些不自信是建立在證據不紮實或者訴求事項的無法律依據的基礎之上的,那麼的確應當三思而後行。如果這種不自信僅僅因為對方律師的身份太厲害,那麼勞動者的擔心未免有些過度。還是那句老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廚子再厲害,沒有好的食材也不要奢望他能做出好吃的東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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