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配圖 與文無關
我叫王莉,我和老公是在一個公司聚會上面認識的。他是我一個男同事的朋友,當時他坐在我旁邊,我覺得他人長得不錯,說話也比較幽默,我就加了他的聯繫方式,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每天他都會跟我發信息,就這樣我們聊了有一個多月後我們就在一起了。在一起後他對我特別好,沒有一年我們就結婚了,但是就婚前婆婆卻沒有給一分錢的彩禮錢給我。但是我和老公是真心相愛了,我也不在乎婆婆給不給我彩禮錢。婆婆還說要我們家來辦婚禮,我們家也沒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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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我爸媽給我們辦理了婚禮,婚禮上爸媽還陪嫁了我們一套房子。但是在我們的新婚第二天,婆婆沒經過我們的同意,也沒和我們商量就帶著小姑子住了進來。我也沒在意什麼,但是婆婆住進來後,每天對我都是指指點點的,說我這裡做的不好那裡做得不對,每天還要我伺候她和小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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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樣過了差不多一個月,我和老公說了一下,老公對我說;「她們厚顏無恥,我們不要和她們計較,」我也沒多說什麼了。但是就在前幾天,我盛好飯後,婆婆卻說;「你這做的是什麼菜,這時給人吃的嗎?」我心裡想我辛辛苦苦給你們做好飯,你們不領情也就算了,還說這樣的話,當時火氣就不知往哪裡發。直接知道房間,拿出了房產證,直接和婆婆說:「你看清楚了,這是我家,我的房子,你們現在是屬於私闖民宅,你信不信我報警抓你們?」婆婆聽了後,頓時就啞口無言了。你們說我這樣的做法正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