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九江訊 九江市為破解「生態」用地難題,規範用地管理,按照《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佔用耕地行為的緊急通知》中關於「溼地公園等生態環境用地在保證不佔用基本農田、控制佔用耕地規模、落實耕地佔補數量和質量雙平衡的前提下,對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用地,可以只辦理土地徵收、不辦理農轉用手續。」的要求,對九江市九龍山公園項目,迅速組織了相關報批材料,向省國土資源廳進行了申報。此次用地報批,是在保留原土地用途不變,採取「只徵不轉形式」,在全省為首例。
九江市九龍山公園項目總用地面積15.0614公頃,農用地14.5584公頃(其中耕地1.3051公頃),未利用地0.4984公頃。九江市發改委2011年12月批准立項,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批准用途為公園綠化用地,2013年已建成。由於該項目為生態綠化用地,土地用途和土地權屬仍然保持不變,再加上每年用地計劃指標有限,當時只是給予村集體九龍村補償,沒有辦理土地徵收農轉用手續。從用地管理角度上來看,該用地權屬不清,難以落上合法的「戶口」。
此次採取「只徵不轉」的方式上報,正是破解「生態用地」難題,規範生態用地的有效形式,是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成片用於生態、農業用途的非建設用地依法定權限按原用途只報徵收轉為國有,不佔用建設用地規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這一模式尚屬全省首創,既有利於加強對中心城市生態綠地的保護,又有效破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用地規模不足的難題,確保了城市生態用地的土地權屬來源和用途的合法性。(劉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