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幸
1963年夏初的一天上午,小劉從接待室回到辦公室一臉無奈地說:「這知識分子就是難纏!明明沒理卻死牙臭嘴地硬說中院判得不對,非要叫咱這兒立案再審不中!」
「國幸你去跟他談談吧!」小劉說,「他滿嘴都是哲學名詞,什麼偶然必然,一會兒就把我搞糊塗了。這是個離婚案件,他倆是大學裡的同學,結婚三四年了,好得不得了。去年春節,他在單位加班,中午回家時碰見他老婆在電影院門口跟一個他不認識的男子說笑。他問是誰,他老婆跟他開玩笑,說是『朋友』。就這點小事,回家後,他窮追不捨,問得他老婆煩了,吵了幾句嘴。就為這,他起訴離婚,兩級法院都沒判離。」
我到接待室後,一見面就問他:「聽說你愛人和你是同學,你們在學校就談上了?」「是的。」
「那應該是相互了解的,為啥結婚沒幾年就鬧分手呢?」
「按照事物的發展規律,人也是會變的。可我沒想到她變得這樣快!」
「她有什麼變化?」
「嘿!真是難以啟齒呀!」他搖著頭說,「去年春節,我去單位值班,走前說好的,她在家包餃子,我下班回來去買電影票,下午一塊兒去看電影。可我下班到電影院門口,卻碰見她和一個男的拉拉扯扯,那人居然還往她兜兒裡塞電影票。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走近叫他們自重些……」
「你想現在是啥年代啦?你怎麼還守著男女受授不親的老規矩呢?在電影院門口,還能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不成?」我問他,「你碰見她和這個男的在一塊兒共有幾次?都在什麼地方?往你家去過沒有?」
「就一次,沒見那男的去過我家,我說的是『沒見』,不等於『沒有』。」
「就這事,我談談我的看法。」
「我要談的第一點是,你對自己的愛人不夠尊重。你仔細回憶一下,當時你是怎樣問的?問話中有沒有對愛人貞操不夠信任的口氣?」
「我一看他倆那樣我就有氣。但問她時,我確實還是強壓怒火哩。」
「人的言行是由思想支配的,你心存懷疑,問時必然帶出來。你愛人知道你在懷疑她,她能沒氣嘛!你在氣頭上說活不好聽,她在氣頭上搶白你,禮尚往來,正好扯平。事情已經過去了,人家不計較你了,你怎麼還把人家氣你的話當真了呢?」
「我不是把她的氣話當真,而她當時的行為和言語是一致的!」
「這就是我要和你談的第二點。你怎麼可以從這麼一個小小的完全可以說是偶然的事件中,懷疑自己心愛的妻子對自己不忠呢?」
「必然寓於偶然,這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原理之一。每一個偶然的事件中,都蘊含著必然……」
「得得……」我打住他的話說,「你是專門學哲學的,我不敢班門弄斧跟你討論哲學問題。但我知道常人所說的偶然就是碰巧或者巧合的意思。它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你愛人把餃子包好,到影院門口接你,碰巧遇上老熟人去退票,並且知道你還沒買到,順便塞給你愛人……」
「對對,她就是這樣搪塞我的!」
「這不是搪塞。你想想這個理兒:這與你愛人對你忠不忠,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嘛!」
「那你對必然寓於偶然怎樣解釋?」他還想不太通。
「我的理解是,偶然相對於必然,它與必然有聯繫,但不同於必然。如果某種偶然現象多次出現,重複發生,便可從中總結或叫抽象出必然的規律來,因此,偶然只不過是對必然的補充而已。像你說的那樣,從一個偶然現象中就得出必然的結果,這不就是把偶然與必然相等同了。」
「這個……」他語塞了。
「你回去想想,再把必然寓於偶然的原理重溫一下,再觀察你愛人半年,看她是否真有對不起你的行為。如果有,你再來找我,我幫你解決!」
我等了他半年多,他再也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