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18: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近日,漢川市人民法院委託公安部門將8萬多贓款全部退還給馬口鎮橫山村、西江鄉新生村的54名被害人。被騙錢財失而復得,受害村民激動不已,對法院和公安部門有力查處梁某某高價推銷「藥酒」案拍手稱快。
至此,被告人梁某某等人通過高價推銷「藥酒」詐騙的15萬餘贓款全部退還到120多名受害村民手中。
2019年12月,漢川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高價推銷「藥酒」詐騙案件。
經審理查明:
2019年4月期間,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經被告人蔡某某獲知販賣藥酒騙錢的流程,後三被告人合謀,由被告人蔡某某提供從貴州遵義航潤商貿有限公司以每瓶13元的價格購進的1200瓶「苗王三通酒」,以每瓶22.5元的價格賣給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僱請汪某某、胡某等人在漢川市西江鄉新生村、馬口鎮橫山村、廟頭鎮雷祖村,以發廣告單免費領取禮品的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聽課」,後假冒精準扶貧活動的名義和成功人士的虛假身份,採取虛高定價、買一送二、抽獎、免費旅遊、誇大「藥酒」療效等手段,獲得被害人信任後,再以每瓶500-600元高價向被害人推銷「藥酒」,騙取122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152510元。
其中:
在西江鄉新生村原小學對42名村民實施詐騙,騙取人民幣共計67420元;在馬口鎮橫山村以上述手段對12名村民實施詐騙,騙取人民幣共計21400元;在廟頭鎮雷祖村以上述手段對68名村民實施詐騙,騙取人民幣共計63690元。
期間,
被告人梁某某佔比40%,負責場地、秩序和外圍調解工作;被告人白某某佔比50%,負責第1-4天的「講課」以及現場互動、發放禮品;被告人蔡某某除佔比10%以外,另抽取每次活動銷售額的10%及酒的差價,並負責以「宋福康」假名冒充酒廠老闆、精準扶貧進行第5-6天的講課以及現場互動。
2019年4月22日,被告人梁某某主動到漢川市公安局廟頭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2019年9月26日,被告人蔡某某主動到漢川市公安局馬口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取得廟頭鎮雷祖村部分被害人諒解。
案發後,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了被告人梁某某等人在廟頭鎮雷祖村的詐騙金額60800元及部分假酒,該村68名被害人已全部獲得賠償。
法院判決
漢川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法律政策,依法判決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蔡某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三年八個月、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三被告人退出的涉案贓款88820元,於判決生效之日發還給馬口鎮橫山村、西江鄉新生村的54名被害人。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共退剩餘贓款88820元。對於法院判決,被告人表示不上訴。
因疫情影響,贓款退還工作於近日啟動執行,在法院的協調和委託下,馬口鎮、西江鄉派出所民警在村委會組織集中退贓,54名村民高興地按下紅手印,喜領被騙的現金。很多村民坦白:
「都怪我們自己大意了,缺少法律意識,容易上當受騙。這是一次血的教訓,非常感謝公安和法院的同志,幫我們追回血汗錢,讓詐騙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法官說案
利慾薰心賣假酒,鋃鐺入獄悔當初。
法網恢恢莫伸手,膽敢越線牢裡走。
線索:黃豔麗/組稿:徐勳偉
原標題:《【案件快報】高價推銷「藥酒」受刑罰 15萬餘贓款悉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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