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25日 22:35:30 中財網 |
原標題:
*ST利源:管理人關於籤署重整投資協議、確定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股票代碼:002501 股票簡稱:
*ST利源公告編號:2020-100
債券代碼:112227 債券簡稱:H4利源債
吉林利源精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關於籤署重整投資協議、確定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或「遼源中院」)於2020年11
月5日下發(2019)吉04破申6號《民事裁定書》和(2019)吉04破申6-2號
《決定書》,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利源精製」)
重整,並指定利源精製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具體詳見公司披露的《吉林利源精製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93)。
經管理人和公司多方溝通、尋找和洽談,2020年11月25日,公司管理人
和重慶秦川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市智晟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組成的
聯合體籤訂《吉林利源精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宜之投資協議》(以下簡稱「協
議」或「重整投資協議」),現有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重整投資人基本情況
重整投資人一:重慶秦川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秦川」)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000709306285J
法定代表人:琚克剛
住所:重慶市北部新區經開園翠晴路2號
註冊資本:34365.157100萬元
經營範圍:一般項目:製造、銷售汽車電器、摩託車電器、燈具、電線、開
關;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
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倉儲(不含化學危險品);房
屋租賃;物業管理。(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
活動)。
主要股東:
深圳市羅曼奧特投資管理公司(持股比例70.57%),徐金平(持股比例
16.78%),晶石陽光(天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比例4.51%),
皖江(蕪湖)物流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持股比例4.51%)。
重整投資資金來源:自有或自籌
重整投資人二:遼源市智晟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源智晟達」)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20400MA170WCC7R
法定代表人:王研
住所: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九洲公園時代1單元1層102號
註冊資本:10000萬元
經營範圍:資產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受
託企業資產的重組、併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
貿易。(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遼源市興遼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系遼源市工業和
信息化局全資設立),吉林省致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系吉林省
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
重整投資資金來源:自有或自籌
二、 重整投資協議基本內容
第一條 重整投資人
1. 管理人確定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組成的聯合體為利源精製的重整投資
人。
2. 除非發生本協議第八條所述情形,管理人不得通過積極或消極行為阻止
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參與利源精製重整或者改變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在本
協議所確定的重整投資人身份,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亦不得放棄參與利源精製
重整或者改變其在本協議所確定的重整投資人身份。
3. 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應當充分利用其資源和優勢與管理人群策群力,
共同做好與利源精製債權人的溝通談判,重整計劃制定、表決、批准、執行有關
的重整各項工作。
第二條 重慶秦川的權利和義務
1. 股權投資
重慶秦川受讓8億股利源精製資本公積轉增的股票,受讓條件為:
(1)提供6億元資金用於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以資產評估值承接低
效資產、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2)在公司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協助公司進行產品升級,開發動力電池箱、
汽車零部件等輕量化產品,並助力公司進入主要汽車廠商的供應鏈體系;
(3)協助公司引進高端技術開發團隊,提升合金強度,致力於開發航空級
高強度合金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
重慶秦川承諾自受讓利源精製資本公積轉增股票之日起36個月內不向關聯
方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的利源精製股票。
2. 推薦財務投資人提供5.5億元資金
重慶秦川向管理人推薦若干財務投資人合計向利源精製提供5.5億元資金用
於受讓5.5億股利源精製資本公積轉增的股票。該部分資金亦用於補充公司流動
資金。管理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重慶秦川的推薦名單及額度,對
財務投資人的資質進行審查並最終確定。財務投資人應當自行承諾自受讓轉增股
票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向關聯方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的利源精製股票。
3. 制定利源精製經營方案及未來發展規劃
重慶秦川應當積極制定並實施利源精製未來經營發展方案。重慶秦川應於本
協議籤訂之日起5日內向管理人提供經營方案及未來發展規劃。管理人將根據重
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提供的經營方案及未來發展規劃制定重整計劃草案中的經
營方案。
4. 同意繼續履行委託加工協議
遼源市智晟達福源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源公司」)系由智晟達公司持
股100%的全資子公司,成立目的系通過委託加工的方式為利源精製紓困提供支
持。為維持利源精製重整期間的正常生產經營,重慶秦川同意管理人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決定繼續履行利源精製與福源公司、智晟達公
司籤署的《產品委託加工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
第三條 遼源智晟達的權利和義務
1. 繼續實施紓困項目
遼源智晟達自2019年1月開始通過委託加工的形式實施了對利源精製的紓
困項目。截至目前,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利源精製恢復了生產秩序,穩定了員
工隊伍,維繫了上下遊客戶資源。為支持利源精製重整程序順利進行,重整後利
源精製的持續經營,遼源智晟達同意繼續提供紓困支持至2020年12月31日。
2. 充分發揮最大債權人作用,全力配合重整程序
遼源智晟達已通過承接吉林銀行對利源精製的債權的方式成為利源精製最
大債權人。遼源智晟達將積極發揮最大債權人的作用,積極配合管理人的各項重
整工作,依法合規實施債轉股,共同推動重整方案落地,實現利源精製重整成功。
3. 為利源精製特定訂單提供供應鏈資金支持
遼源智晟達同意協調和推薦供應鏈金融公司向利源精製提供供應鏈金融支
持,用於扶持重整後利源精製履行一汽集團訂單項下的融資需求。
4. 積極協調其他金融機構為重整後利源精製提供綜合授信
考慮到利源精製重整後融資能力及信用修復需要一定的過程,遼源智晟達同
意將推薦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或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6個
月內向利源精製提供貸款,支持重整後的利源精製有足額資金用於後續發展。
第四條 重整投資保證金
1. 作為參與利源精製重整並履行本協議及重整投資人義務的擔保,重慶秦
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應於本協議籤訂之日起五日內前向管理人指定帳
戶支付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大寫:陸仟萬元整),管理人收到重
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的保證金後,應確保保證金的安全。
2. 保證金是否到帳,將作為管理人向法院及債權人會議提交以重慶秦川和
遼源智晟達為重整投資人的利源精製重整計劃草案的前提。
3. 以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為重整投資人的利源精製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
院裁定批准後,保證金自動轉變為重慶秦川的部分投資資金。
4. 因非屬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責任事由致使重慶秦川和遼源智晟達未能
最終作為重整投資人參與利源精製重整的,管理人應在該事項確認之日起10日
內向重慶秦川退還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保證金產生的利息也一併退還,利息金
額以收款帳戶開戶銀行確認的利息金額為準。
第五條 重整投資款繳納期限
若重慶秦川及遼源智晟達為重整投資人的利源精製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
批准,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應最遲於2020年12月15日前將
除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保證金數額以外的全部剩餘投資款54,000萬元(大寫:
伍億肆仟萬元整)匯入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銀行帳戶。若在2020年12月15日
前法院尚未批准重整計劃的,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應在利源精
制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准當日,將除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保證金以外的投資
款匯入本協議約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客觀情勢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本協議有關條款時,
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
2. 本協議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1)各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管理人有權單方解除的情形:
① 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未能依照本協議第五條在規定時
間內向管理人指定銀行帳戶支付保證金,就該等情形,每逾期一日,管理人有權
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收滯納金,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逾
期5日仍未支付保證金的,管理人有權解除本協議,重慶秦川應向管理人承擔賠
償責任,賠償金額以違約給管理人造成的損失為限;
② 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未能依照本協議第四條在利源精
制的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准後向管理人指定銀行帳戶支付除第五條所述保
證金之外的全部剩餘投資款;就該等情形,重慶秦川(或重慶秦川指定的第三方)
已支付的保證金管理人予以沒收,不予退還。
(3)重慶秦川及遼源智晟達有權單方解除的情形:
①管理人提出批准的申請後,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慶秦川及遼源智晟達作
為重整投資人的利源精製重整計劃。
②人民法院宣告利源精製破產。
3. 本協議解除的,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有關逾期付款滯納金、損害賠償責
任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4. 協議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各方本著儘量恢復
原狀與權利、義務、責任相匹配的原則,採取補救措施;管理人因本協議提前解
除遭受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重慶秦川承擔賠償責任。
5. 本協議各方或相關主體因本協議的籤署或履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主張,
均由重慶秦川承擔。遼源智晟達不因本協議的籤署或履行向任何主體承擔違約等
任何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籤署、生效和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為本協議之目的,本協議不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
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法律)。
2. 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
成的,應通過向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2. 本協議自各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 協議正本一式八份,管理人執四份,重慶秦川及遼源智晟達執四份,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重整投資協議的籤訂是公司重整程序的重要環節,管理人將根據重整投
資協議的具體內容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與重整投資人、債權人、出資人的溝通
情況,制定重整計劃草案並提交法院及債權人會議,法院將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重
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重整投資協議》的具體實施相關內容以遼源中院裁定批
準的重整計劃為準。若包含上述投資協議內容的重整計劃能夠得到遼源中院批准
並順利實施,預計公司控制結構將發生變化。
四、 其他重要事項
1、本次籤署的重整投資協議的部分條款為框架性條款,最終以法院裁定批
準的《重整計劃草案》或屆時籤署的具體協議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
注意風險。
2、公司仍面臨重整投資人無法按照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的風
險,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3、相關合作事項後續的正式實施、以及合作雙方按照相關協議的約定履行
相應義務均以公司重整計劃獲法院裁定批准為前提,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敬請
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五、風險提示
1.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後,若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
計劃,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二十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
被終止上市的風險;進入重整程序後,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
理工作,並將積極配合做好重整工作。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有關規定,若公司2020
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或淨資產繼續為負值,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自公司2020年年
度報告披露之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
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
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選定的信息披露媒
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吉林利源精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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