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彎灣
插圖|Charlotte Ager
過去5年以來,我聽過上千個真實的離婚故事。
這裡的上千,其實指的不是剛好一千或者一千多,而是七八千、八九千甚至更多,我本來是想寫上萬的,但上萬太嚇人了,聽起來像是假的,真實性就大打折扣——我怕讀者以為我在虛張聲勢博眼球,反而不把注意力放在我真正想說的內容上。
(囉嗦一句——把上萬寫成上千也是沒辦法,畢竟,很多時候,「真心」跟「真實」都是衝突的。比如,你媽是個很節儉的人,你花了兩萬塊錢給她買了件衣服,如果你不是為了炫耀你的能耐,而是為了能讓她心安理得地接受你這份孝心,在被她問到衣服值多少錢的時候,你可能就會說花兩千甚至只花了兩百,因為你的目的不是要證明你多有出息,而是真心希望你媽開心。)
嗯,我聽過不計其數的跟出軌、離婚相關的故事。
說這個不是為了吹噓或者炫耀,這個數字不具備顯擺的價值。
既然不是為了顯擺,為什麼我一上來就講這個呢?
因為——這些破碎的婚姻故事,帶給我的衝擊,就跟雷劈一樣,一次又一次地打破我過去習以為常的認知和經驗。
我做情感諮詢的工作,就是在了解人性的暗面。表面上大家都活得人模人樣的,但私底下,每個人都有真實的悲傷、痛苦和各種困擾。就比如一個男的,他被他老婆綠了,表面上他會說什麼「這種女人髒了,讓她趕緊滾,別髒我的眼睛,今天非離不可」,但私底下,他可能會一遍又一遍地求他老婆回來,說自己是多麼愛他,說自己有錯都會改,說他不計前嫌,只要她回來就好……
類似這些人性真實的那一面,在5年前我肯定是不知道、也想不到的。
5年前,我剛開始寫情感文章,也有各種讀者把我當樹洞,傾訴自己的婚姻之苦,但那時候我對感情的理解,還非常膚淺,更多只是聽,沒法給他們什麼有意義的建議。
那時候,我就覺得,兩個人要結婚,肯定得因為愛情,如果兩個人不相愛,這樣的婚姻能有什麼幸福可言呢?要是兩個人都不相愛,都聊不到一塊兒去,別說是自己去親身經歷了,就是在想像「不相愛」這件事的時候,我都會有一種窒息的難受……
可是,5年過去了,在這5年中,我聽了無數出軌、離婚的故事,它們雖然各有各的不同,但似乎又千篇一律。
在我對出軌這件事不太了解的時候,我以為,一個人要出軌,原因無外乎兩點,要麼是他這個人人品有問題,管不住自己、花心,要麼是因為夫妻倆不相愛、沒什麼共同語言。
除了這兩個原因,還有什麼理由去解釋一個人出軌呢?
我想不到。
可是,人們在向我傾訴自己的出軌經歷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有一個非常相似的開場——「我有個幸福的家庭,我老公(老婆)非常愛我,我們有個可愛的孩子」,鋪墊完自己幸福的婚姻生活後,接下來就是轉折了——雖然他婚姻幸福,但他卻愛上了另外一個人……
一開始聽到這種說法的時候,我是很震驚的,甚至可以說是害怕的——我也會擔憂,萬一我結婚了,我以為我老婆跟我很相愛,可是她卻在背地裡跟別人把床都震塌了,我該如何說服自己接受這種災難?
如果婚姻看起來幸福還要出軌的例子只是一個兩個,那可以解釋為意外,可是漫山遍野都是這樣的人,不由得讓人去思考——那被人捧上神壇的愛情,到底算個什麼東西?
作為一個男的,我年輕的時候真的以為絕大部分女人是不會出軌的。那時候我就覺得,如果一個女人出軌了,肯定是他老公已經打了她很多次,而且又不同意離婚,她被逼無奈才出軌——假如一個女人,她老公很愛她,她是不可能會出軌的。可事實上,我聽到的案例中,很多女人的出軌也「毫無徵兆、毫無理由」,甚至女性出軌的比例,並不比男性少,而且大部分女人一出軌,身心都會完完全全地轉移到另外一張雙人床。
可以明確的一點就是,這些婚內出軌的人,他們基本上都不是包辦婚姻,甚至可以說絕大部分當年都是因為愛情而結婚的,很多還是那種知根知底、青梅竹馬的愛情——這讓我感慨,愛情這玩意兒,也太不靠譜了吧。
如果一個人的出軌行為只是證明了愛情的不可靠,那也沒什麼,可是,被出軌的一方,他的真實感受是——天都要塌下來了。
愛情誇大了我們在另外一個人生命中的重要性和不可取代性,一旦某天你知道自己被綠了,也就意味著你不是對方心中的唯一了,你所有的驕傲和自信都會轟然倒塌——對於相信愛情的人來講,被出軌,也就意味著一次精神上的死亡。
如果遭遇背叛只是少數人的事,你可以說那是他們不走運,但現實的情況是——不算那些出軌沒被發現的,就只計算那些被發現的,也有上成百萬上千萬的人頭上有一整塊呼倫貝爾。
看到那麼多出軌與被出軌的人,我也擔憂——誰能保證自己的愛情就能忠貞一世呢?如果你有很大的可能也會遭遇這樣的不幸,愛情還是一件美妙的事嗎?嫁給愛情還是一件值得驕傲一生的事嗎?
當然,很多人不會怪罪愛情本身,愛情這麼美好的事物,能有什麼錯呢,對吧?他們只會怪罪出軌的一方,認為是自己瞎了狗眼,看錯了人,只是因為自己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所以才遭此劫難,換個人興許就好了。就像那些相信玄學的人,他們找人算命,算得不準,他不會怪罪算命這個行當本身,只會感嘆算命先生業務能力不行。
事實上,出軌只是愛情崩塌的一種形式,大部分人一輩子都覺得這玩意兒跟自己無關,即便他們被綠了,他也未必能察覺。比起出軌,離婚就在更普遍的意義上證明了愛情的不靠譜。現在每年接近一千萬的離婚人數、平均不到3年的婚姻維繫時間,這個現象就基本宣告了「嫁給愛情」是一款非常失敗的產品。
愛情最大的特點,是感性、或者說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
理性是什麼?理性就是講利益,講等價交換,講博弈與合作,看付出與收益比,是生意人的思維。而感性,就是講直覺、講感受,是文藝青年的思維。
感性有感性的好處,比如有了「愛情」這個概念以後,王子和青蛙、天鵝與癩蛤蟆就有了在一起的可能,它打破了原本等級森嚴的婚姻傳統,也讓平凡人的生活有了夢可做。有了愛情,再普通、再無能、再渺小的人,就有了一種成仙成佛的存在感,比如我李彎灣,有了愛情,有個人把我當寶貝,認為我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存在,可是如果沒有愛情,我可能就只是貴州大山裡的白天放牛晚上麻包穀的李老三——沒人在意我,我可能也很難在我平凡的一生中找到作為人的意義。
但感性也會有很大的壞處,它讓人忘記、甚至是放棄了思考,讓人忽略了現實生活的冰冷和無情,它將人拋向萬米高空,短暫享受了成神上天的快感,可是落地的時候,又會被摔得灰頭土臉甚至粉身碎骨。比如,一個女孩,她總覺得自己能找到「那個對的人」,某天她找到了,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她又被拋棄了,這種前後的反差,會讓她生不如死;又比如,一個女孩,找了個男朋友,什麼都不圖,只圖男的對她好,可是男的後來對她不好了,還去對別人好了,她又如何接納這種痛苦和失落呢?再比如,一個男孩,遇到了喜歡的女孩,可是後來女孩嫌他沒錢,一走了之,他又將如何自洽呢?
對於大部分普通人而言,他們一生最痛苦的事,都跟愛情有關,比如愛而不得,比如失戀、遭遇背叛、被離婚,這些經歷的痛苦程度,甚至遠超高考失利、遠超親人自然死亡。
愛情當初被發明、被大面積地推廣,它是有積極的作用的。積極的作用就是,它向傳統的、踐踏人自主意識的、包辦的婚姻宣戰,讓人從父母或者階級的禁錮和壓迫中解放出來。可問題是——人是被解放出來了,但它並沒有把人帶向一個更舒適、更安全的地方,它又給人帶來了新的痛苦。就像封建社會的農民起義,推翻了舊王朝的苛政暴政,解救草民於水火,可是起義者成功了,並沒有把草民帶向幸福的方向,在短暫甜蜜的夢以後,草民又開始過上痛苦的生活。
愛情或者「嫁給愛情」所帶給人的痛苦,就一定比包辦婚姻少嗎?
還真不一定。
當人們有了「愛情」的觀念,於是就定了很多標準和期待,比如要一直陪我、對我好、只愛我一個、我們倆要聊得來、夜間擾民活動要和諧、要浪漫、逢年過節得有儀式感……一旦這些期待都沒有完全滿足,那麼,其中一方或者兩個人就會不斷失望,結果就是撕扯一番,不歡而散。收拾完上一段婚姻的屍骨,內心感嘆一句,「罷了,終究他不是那個對的人」——於是,又重新上路,帶上羅盤,點亮火把,趕夜上路,開始了新一輪尋找「那個對的人」的遊戲。
倘若兩個人一生孤寡,那倒還好,礙不著誰,自作自受就好,問題是孩子都整出來了,你們夫妻的感情淡了想離婚、或者在婚外遇到了「真愛」、或者「我不愛你了」要離婚——這對孩子來說,無異於是一種毀家滅園的自然災害。
是,我之前寫過很多文章,講如果夫妻倆是感情破裂、冷如冰山的情況,還不如離婚,離婚也沒什麼可怕的,但是,如果可以不離婚、可以融洽相處,為什麼要離婚呢?
問題就來了,融洽相處,怎麼融洽相處?
在很多人眼裡,沒有愛情,就沒法融洽相處,沒有愛情,就無法溝通、甚至連溝通的欲望都沒有。
事實上真的如此嗎?
不。
我爸媽就沒有愛情,但這幾十年以來,他們相處得都還算融洽,我也能在這樣融洽的家庭裡健康成長。
我爸爸讀過書,有些個性,有些見識,只信科學,但也很頑固;我媽媽沒讀過書,典型的農村婦女,勤勞、良善,相信迷信,但比較通融。他們在年輕時候覺得彼此不錯,能過日子,便組建了家庭。
結婚後,他們大多數時候都各司其職,生活也有條不紊。
比如我小時候,我爸爸在城裡打工掙錢,我媽媽就在家務農養豬,他們沒有詩詞歌賦,也不談人生哲學。我爸爸有他自己的朋友,一起喝酒、聊么二牆和二四牆的不同砌法,我媽媽也有她自己的閨蜜,一起趕場、換氣幹農活、聊村裡誰家的姑娘出嫁的時候來了幾輛小車……
這樣的婚姻就很糟糕嗎?
也不是吧,比起夫妻原本相愛後來又分床睡、比起婚姻破碎還反目成仇,要好得多吧。
是不是夫妻之間只有唯一的、靈與肉都和諧統一的、「相愛」的相處模式呢?
也不是吧。
像我爸媽這樣的夫妻,維繫他們30多年婚姻的,是責任感、使命感、互相扶持的恩情,以及非常重要的兩點——低期待、淺交集。
所謂低期待,就是他們原本就沒想過要找「靈魂伴侶」,甚至都不期待能有生活之外的交流;所謂淺交集,就是他們大部分時候都自己幹自己的事,不用整天都膩在一起。
而那些「嫁給愛情」的婚姻,因為有了「愛情」這玩意兒,無形中就會有很高的期待,期待對方變得更好,期待對方對自己更好,期待兩個人沒有分歧,期待激情一直存在,而這些期待反而有成了一種巨大的壓力,讓兩個人之間相處、犯錯、分歧的空間就變得無比狹小,繼而就會帶來強烈的壓抑、厭倦和失望。
我在想,假如我爸媽都相信愛情,都相信「靈魂伴侶」,那麼,他們會不會在某一次給我換尿布的時候吵起來,然後就離婚了呢?畢竟——如果按照愛情的標準,他們完完全全不是同一個頻道的人。
所以,在看到了各種嫁給愛情的人,婚姻都整得亂七八糟的,我就越來越懷疑愛情這個東西——它真的那麼美好嗎?它真的就那麼重要嗎?它真的會讓我們的生命在漫長的時光裡不孤獨寂寞嗎?
在浪漫主義席捲全球200多年後的今天,這可能是這個時代每個人都要重新思考的問題。
——完——
作者簡介:李彎灣,還活著的人。為真理站臺,為弱小發聲,為天下每個為情所困的人尋找原因和方法,讓理性和常識回歸人的生活和婚姻。
如果你正因為失戀和離婚而痛苦,我的失戀專欄,或許可以給你一些溫暖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