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南京條約》不是不平等條約,從條約內容看其平等與否

2020-12-06 騰訊網

《南京條約》到底是不是一份不平等條約?這份條約當然是一份不平等條約,這一點毋庸置疑,也不能置疑。

不過,竟然會有人認為《南京條約》並非不平等條約,這倒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一,清朝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

第二,清朝向英國賠償鴉片損失600萬銀元、商欠300萬銀元以及水陸軍費1200萬銀元等共計2100萬銀元。

第三,清朝須和英國協定關稅,清朝從此喪失關稅自主權。

第四,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國設領事。

第五,廢除公行制度,準許英商自由貿易。

第六,凡英國人,在中國犯了事被捕被禁,清朝須釋放。

第七,凡中國人,只要是為英國人做事者,即便犯了事被捕被禁,清朝也須釋放。

試問,這份條約有哪一點平等?

沒有。

林則徐虎門銷煙之後,英國藉此發動了鴉片戰爭,所為者何?就是為了能夠從清朝攫取更多的利益。

而當時道光皇帝對他眼中的英夷一無所知,仍然自恃天朝上國,因此還有過狠揍英夷一頓之雄心。

他甚至還一度意氣風發地說:「既有此舉,不可再示柔弱。不患卿等孟浪,但戒卿等畏葸。」

何解?

既然已經打了,那就不能再向英夷示弱!

朕不怕你們魯莽,只怕你們不敢打,只怕你們畏葸不前!

可是兩年之後如何?道光皇帝怕了,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大清堂堂天朝上國竟然打不過一個小小英夷。

他找了一個堂而皇之的藉口,「朕因億萬生靈所系」,所以絕對不能有任何閃失,然後打著「以民命為重」的旗號求和。

這才有了《南京條約》。

清朝在這種情況下和英國所籤訂的《南京條約》,它又怎麼可能不是一份不平等條約?

香港島自古就屬於中國領土,可是英國卻通過《南京條約》逼迫清朝割讓,這不是不平等條約?

英國人向中國人販賣鴉片,不僅掠奪了我們的財富,還毒害了百姓的身體健康,林則徐銷煙何錯之有?

林則徐虎門銷煙絕對是正義之舉,絕對是為國計!

可是到頭來呢?

清朝卻在英國的咄咄逼人之下而向英國商人賠償了高達600萬銀元的鴉片損失費,而且還得準許英商繼續販賣鴉片。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英國人在中國做生意賠了錢,清朝還得掏錢賠償,賠了整整300萬銀元。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英國在我們的土地上發動了鴉片戰爭,侵我土地,殺我百姓,可是最後呢?

清朝是抗擊侵略,卻反而還得幫來侵略自己的敵人出軍費,出了整整1200萬銀元。

清朝陣亡將士撫恤金恐怕也沒這麼多吧?又或者乾脆沒有。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關稅自主權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有多重要,顯然也是不言而喻的事,關乎一個國家財政政策和財政安危。

可是《南京條約》的籤訂,卻讓清朝喪失了這一權力,從此關稅政策由人不由己。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清朝開放五口通商,看似互惠互利,可實際上呢?這更多卻是讓英國增加了攫取利益的藉口和機會。

清朝短期上獲利了,可是長期呢?等到清朝反應過來的時候,英國的勢力早就已經在這些地方完成了滲透。

英國一經設置領事,便凌駕於地方官府之上。

地方官方見之,畏懼九分,退讓九分。

清朝廢除了公行制度之後,英商可在中國自由貿易,這也意味著英商可在中國和任何人做他們想做的生意。

鴉片亦如是!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英國人觸犯了清朝的法律,也就是說英國人在中國犯了罪之後,清朝無權治他們的罪,抓了也必須得釋放。

哪怕本國百姓,只要他跟英國人有生意往來或者單純是在給英國人做事,那麼哪怕他們觸犯了清朝法律,清朝也不能對他們進行處置。

已經抓了?抱歉,現在《南京條約》已經籤了,那清朝就必須得釋放。

這是什麼?這擺明了是在藐視清朝律法,或者說是清朝律法如無物。

哪怕清朝法律和英國法律相比的確是落後一方,可這也不能成為他們藐視清朝法律的原因。

任何一國的公民到了別國之後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制度,這是國際通行法則。

而英國通過《南京條約》,讓他們不僅可以不用遵守清朝的律法,犯了法也可以不被清朝律法治罪。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又是什麼?

《南京條約》就不存在一條所謂「平等」的條約,有的只是不平等。

哪怕是的確存在互惠互利這一情況的通商條約,那也是在清朝本身不願意的情況之下,被迫籤訂。

英國又通過通商條約,從中國攫取了多少利益?無以計數。

如此條約,談何平等?

這份條約從頭到尾,就不存在一絲一毫平等的地方。

吾不知,言此約平等者是何居心。

相關焦點

  • 不平等的《南京條約》,是大清給自己下的套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萬年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其實是兩份條約的內容:割地和賠款是《南京條約》,協定關稅和治外法權是《虎門條約》。那哪一份算是不平等條約呢?嚴格意義上講,《南京條約》其實不能算是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自古以來戰敗國都是這個待遇,從羅馬帝國到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日本這些曾經的帝國,戰敗後照樣要割地和賠款,所以,這有什麼可說的。
  • 《南京條約》對大清是否真的不平等?都是自找的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萬年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其實是兩份條約的內容:割地和賠款是《南京條約》,協定關稅和治外法權是《虎門條約》。那哪一份算是不平等條約呢?嚴格意義上講,《南京條約》其實不能算是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自古以來戰敗國都是這個待遇,從羅馬帝國到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日本這些曾經的帝國,戰敗後照樣要割地和賠款,所以,這有什麼可說的。
  • 《南京條約》—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性質: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籤訂之後,隨之而來的是列強強加而來的一個又一個不平等條約。1844年7月3日,清朝與美國在澳門望廈村籤訂《望廈條約》,這是清政府與美國籤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望廈條約》使美國享有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賠款外的一切特權,同時還擴大了侵略權益。是比中英《南京條約》、 中英《虎門條約》及其附件更細緻更完備的不平等條約。
  • 鴉片戰爭中的《南京條約》到底是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必然是一個不平等的條約。英國向中國傾銷鴉片,大肆泛濫的鴉片嚴重毒害了中國人,而英國從這種非法鴉片貿易中攫取了暴利。鴉片的泛濫威脅到了清王朝的統治基礎,所以道光皇帝派林則徐赴廣州查禁鴉片。從戰爭的原因及性質到條約的締結,整個過程毫無正義可言,所以因此而籤訂的條件也不可能是平等的。國際條約法確認使用武力和威脅的手段非法,非法手段導致的結果自然也不會是合法的,因為非法手段不能產生合法權利。
  • 不平等概念與近代中國的不平等條約
    從理論上說,不平等條約概念體現了國家平等原則和條約必須信守原則的矛盾和衝突,這在19世紀的歷史條件下是無法解決的難題,因此不平等條約概念不為當時的國際法所承認。 結合史學界以及國際法學界目前對不平等條約的認識,我認為,在評判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條約時,有兩個原則可以遵循:一是締結程序是否平等;二是條約內容是否損害了中國的主權。
  • 中國近代不平等條約史料展在《南京條約》議約地開展
    新華網南京11月16日電(記者顧燁)中國近代不平等條約史料展16日在《南京條約》議約地靜海寺開展。從1842年到1948年,中國籤訂的300多項不平等條約,第一次得以集中展示。據資料統計,從1842年到1948年,中國對外先後訂立了1175項條約,其中與英、法、美、日、德、俄訂立的有863項,約佔全部條約數的73%。
  • 籤訂《南京條約》等不平等條約,就是「人善被人欺」的最好詮釋
    《南京條約》籤訂現場而《南京條約》中的諸多條款在現在看來是多麼的重要,而在當時的談判大臣們嚴重卻是無關痛癢的,諸如關稅、最惠國待遇等,他們追求的是只要不在北京籤訂條約、英國人不去北京面聖,就是獲得了勝利、就是保存了天朝的顏面。
  • 第一次鴉片戰爭除了《南京條約》,大清還籤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而這次戰爭帶給大清朝的痛,還絕不是《南京條約》的恥辱,一大批不平等條約也在這個時期先後籤訂。《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它是英國侵略者通過炮艦強加於中國人民的枷鎖。道光二十三年(1843),清政府又先後訂立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作為對《南京條約》的補充。通過這一系列條約,英國從中國攫取了許多特權。
  • 香港被割讓的《南京條約》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條約真的是不平等條約嗎?如果真的是不平等,不平等在哪?我可以告訴大家,非常不平等。」這一條是說,以後中英兩國人民友好,大清皇帝和大英君主也平起平坐,國民在外的話,應該受到本國的保護。有人可能會比較驚訝,這一條不是很正常嗎?是的,問題就在於這裡。以今天的國際眼光來看,這一條簡直是常識,任何兩個國家都沒有高低之分,國國平等。
  • 不平等條約中有哪些平等的地方?
    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賠款2100萬銀元;《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及澎湖列島、賠款2億兩白銀;《辛丑條約》賠款4.5億兩白銀。這就是我們對不平等條約的傳統印象。一部條約包括很多內容,割地賠款只是其中一部分。不平等條約也不是哪裡都不平等,不是每個條款都欺負中國。不平等條約也有平等的地方,這不是洗地,是條約內實實在在的條款。
  • 「不平等條約」究竟不平等在哪裡?
    作為東亞三國世界認識的一個支柱,「不平等條約」的觀念堅若磐石。不同於「列強」,這個說法因在建構民族主義的政治目標上卓有成效,至今仍活躍於歷史敘述當中。在那些敘述中,籤署條約的東亞國家懵懂無知,不明白加於自身的「條約制度及性質」的危害性。這更意味著「不平等條約」隱含有欺騙性,其惡劣愈加令人髮指。
  • 《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但卻是徹底的失土條約
    《尼布楚條約》可以說是清朝籤訂的第一個近代邊界條約,我們的歷史課本上一直寫這是一個平等條約,如果從西方的法律來界定,這個確實是一個平等條約,因為這個條約是雙方共同商議籤訂的,不存在誰強迫誰,從這個層面上來說,籤訂的雙方是平等的,但是如果從條約內容上來看,《尼布楚條約》是一個失土條約更為貼切。
  • 《尼布楚條約》是並非完全的平等條約
    尼布楚條約(《尼布楚議界條約》)是和俄羅斯帝國之間籤定的第一份邊界條約。1689年8月22日,清、俄兩國在尼布楚開始會談。清朝使團重要成員有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都統一等公等,俄羅斯使團由御前大臣、伊拉託木斯克總督符拉索夫率領。
  • 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俄羅斯為何認為是不平等條約?
    尼布楚條約是清朝與俄羅斯籤訂的少數平等條約之一,確定了中俄兩國的東段邊界,從法律上肯定了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屬於中國領土。雖然這份條約,還是讓中國丟了一些土地,但在我國的歷史書籍中,普遍認為尼布楚條約是一份平等條約。
  • 《尼布楚條約》到底是平等條約?還是不平等條約?
    而這次談判所籤訂的合約就是著名的《尼布楚條約》。最近,我卻發現這個條約十分的有意思。如今,網上很多人都說《尼布楚條約》是一個不平等條約。喪權辱國,割讓大片土地。這種說法是否正確呢?不要著急。我們去看一看俄國人的看法,上世紀。很多蘇聯人,甚至是蘇聯學者,也認為《尼布楚條約》是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只不過與我們今天的網友相反,他們認為,清朝利用自己的軍隊優勢逼迫。
  • 1842年8月29日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籤訂
    1842年8月29日 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籤訂1842年,英國侵略軍先後攻佔吳淞、上海、鎮江後,於8月初將軍艦開到南京江面,並把炮口對準南京城。腐敗的清政府公開違背廣大人民堅決抗敵的願望,向侵略者屈膝投降。
  • 俄國也認為,清朝《尼布楚條約》是不平等條約
    清朝康熙年間的《尼布楚條約》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非凡。第一,這是第一次以「中國」的名義與外國締結的條約;第二,這是中國第一次確定近現代意義上的邊界的條約。然而近些年來,隨著歷史知識的豐富與網絡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更加全面認識到當年的這一份「平等條約」究竟如何。
  • 《南京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嗎?你對條約有多少了解嗎?
    其實,我們中國人很少了解《南京條約》的全文,所以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要對《南京條約》有個詳細的了解,然後才能得出個理性的結論。今天我就說下。我在前面一期中講了《南京條約》的第一條,下面我講下餘下的條款。
  • 近代中國不平等條約研究中的準條約問題
    研究近代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不但要弄清「條約」與「非條約」、「平等」與「不平等」等之間的區別,還有一個條約法上的概念需要澄清,即「準條約」問題。 什麼是準條約?有沒有準條約?一直是法學界有爭議的問題,至於把準條約的概念引入近代中外關係史研究中來,更是一個充滿挑戰性的課題。
  • 清朝籤訂了1175個對外條約,哪些算是不平等條約?何時予以廢除?
    據統計,從1840年到大清滅亡,清政府與外國一共籤訂了1175個條約,「公認」「不平等條約」有幾十個,我之所以把「公認」也加引號,實在是不知道此「公」的出處,而且,最終的數量只能形容說是「幾十」個,也無法具體明確到它是27個,還是31個這種精確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