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一紙刑事判決書曝光了正準備借殼上市的羅欣藥業一處管理漏洞。
天眼君獲取的文件顯示,2014年至2016年間,原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西省三端業務經理唐某某先後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侵佔公司資金近200萬元,其中近百萬員用於個人炒股。
2016年3月份至5月份,唐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將羅某藥業財務人員宋某轉存的三端費用以及廣西區域經理林某、王某、李某1等人上交的貨款共計98.54萬元,先後通過其農業銀行卡轉到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帳戶用於購買股票。
案發前,上述挪用款項已返還公司。
此外,唐某某還在2014年-2016年間侵佔公司資金95.32萬元。
其中,2014年10月28日、2015年10月14日,唐某某從廣西太華醫藥有限公司分別將價值7.82萬元、8.49萬元藥品提走並私自處理,藥款沒有回款至羅欣藥業。
2016年4月份至8月份,唐某某經組織客戶到北京、韓國旅遊的名義向羅欣公司3次借款共計80.21萬元,並在沒有組織客戶到北京、韓國旅遊的情況下,以廣西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廣西南寧市頌達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廣西蕊真會務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開具多張增值稅發票,以上發票共計金額83.74萬元,並用以上發票到羅欣公司核銷借款79.01萬元。案發後,唐某某親屬已代為退賠。
今年2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3年8個月,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同時,判處唐某某退賠羅欣藥業人民幣16.3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