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然而越是這樣越不能隨意發洩,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像呼和浩特市的?一樣,東西往樓下一扔,結果就觸犯了法律。電腦、筆記本電腦、電吉他、音箱、電視。。。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為什麼這些東西會在地上,還被砸得稀巴爛?
據警方描述,2020年9月2日晚上22時許,他們接到報警稱呼和浩特市友誼小區有人從高空往下扔東西,到了現場民警發現地上有很多的物品,吉他、電腦 、平板電腦、效果器之類的東西,他們聯繫了報警人還有鄰居,說是6樓的扔下來的。
高空拋物啊還都是些大傢伙,把樓下停這兒的一輛汽車被砸了個坑,這是要幹啥?
民警上樓找到了扔東西的男子,他表示自己和家人過不下去了才扔的東西,並且還稱砸死了人他償命。
男子這話說的,可是太不負責任了。民警本來還想繼續詢問他,可和男子接觸的過程中發現,他應該是喝酒了。
和家人吵架,心裡憋屈,這能理解,可是從六樓往下扔東西洩憤,屬於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嚴重的還有可能導致犯罪,於是民警將男子帶回了派出所。甭管酒醒後記不記得當時發生的事兒,男子已經因為高空拋物觸犯了法律。
男子因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對嫌疑人進行了刑事拘留。
(素材來源:內蒙古新聞綜合頻道 編輯: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