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門追捕外逃貪官 贓款追繳難度更大(圖)

2020-12-06 搜狐網

資料圖片:2004年04月16日,中國警方在對被押送回國的餘振東執行逮捕。

  人民網人民眼光10月13日報導本月10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首次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的身份亮相併接受媒體採訪。

  據悉,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八單位負責人士組成。下一步,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資料庫、加強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等方式壓縮外逃官員的生存空間。  

亮相  八單位參與國際追逃追贓

  本月10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首次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的身份亮相。

  作為辦事機構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將由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承擔具體工作。

  今年7月,中央紀委廉政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謝光輝介紹,中央紀委在機關機構改革中,把預防腐敗室、外事局整合為國際合作局,一個很重要的職能就是加大海外追贓追逃,同時有組織查辦案件的職能。

  除了中央紀委,這個辦公室還有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其他7個單位的負責人士參與,各單位按照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黃樹賢介紹,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國際追逃追贓,具體工作包括「統一研究反腐敗追逃追贓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綜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組織開展重點個案追逃追贓」、「推動建立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網絡」等等。下一步,還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資料庫、加強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等方式,控制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  

渠道  通過引渡、移民法遣返等方式追逃官員

  黃風指出,「引渡」是我國境外追逃的最常見手段。

  「以司法實踐中的引渡合作為例,」黃風分析,「辦案部門依照引渡法的規定向首腦機關(如公安部、最高檢)提出引渡請求書,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證明、犯罪證據等材料,經過首腦機關和外交部的審核同意後,由外交部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國提出引渡請求。」

  在反腐專家莊德水看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立之後,具體的追逃手段不會發生太大變化,相應工作也仍將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框架下進行。

  截至目前,我國已經與38個國家籤訂了引渡條約,但是由於與多數歐美國家尚未籤訂雙邊引渡條約,移民法遣返、勸返、異地追訴也是常見的替代措施。

  「使用移民法遣返的方式時,辦案部門查明外逃官員在國內的犯罪事實後,若有持無效、過期證件出逃或以假身份、假結婚等欺詐手段向國外移民等情況,有關部門可以將情況通報給外逃國的移民管理機關,促使其採取遣返、驅逐出境等方式移交犯罪嫌疑人。」黃風向北青報記者表示,採用移民法遣返、勸返、異地追訴等方式的時候,可以由主管部門自行和國外的相應部門進行溝通,而引渡請求則必須由外交部提出。  

分析  贓款追繳難度更大

  黃樹賢在接受採訪時介紹,我國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資料庫、推動有關國家拒絕為腐敗分子提供「避風港」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此外,「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資產分享協定等的談判、締約、履約進程,建立與有關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也被納入到計劃表中。

  對此,反腐專家莊德水分析,「目前,對贓款的追繳力度要遠遠小於對官員的追逃力度。」在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成立之後,能否通過相關條約的制定完善對贓款的追繳工作值得關注。「畢竟,對於資金的追繳應該是最能看出反腐效果的。而現實情況是,不少外逃官員用投資等方式將資金轉移或隱匿起來,對贓款的追繳可謂難上加難。」

  據悉,下一步追逃追贓的重點工作還包括「關口前移、防止外逃」。

  相關部門將嚴格執行對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相關管理規定,加強黨員幹部出入境證照、出入境資金監控等方面的管理,防止腐敗分子外逃。

  莊德水認為,「我國沒有專門負責境外追逃的部門,因此,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在成員部門的選擇上,主要依據於現實工作需要。」按照下一步工作規劃,防止人員偷渡外逃的海關總署、針對「裸官」採取一定限制措施的組織部門也有可能被納入到這個議事協調機構之中。  

行動  國際追逃追贓吹響「集結號」

  貪官外逃的消息近年來屢屢見諸報端,頻頻觸動公眾神經。與此同時,有關部門追逃追贓的力度不斷加大,今年更是吹響了「集結號」。

  今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

  在這次全會上,王岐山同志也指出,「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給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

  3月,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部整合成立國際合作局,加強國際合作、切斷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加明確。

  7月,公安部部署開展「獵狐2014」行動。

  9月,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已抓獲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檢察機關從境外緝捕歸案職務犯罪嫌疑人28人。

  「振聾發聵的講話、鏗鏘有力的行動、振奮人心的戰果,充分表明了中央懲處外逃貪官、阻斷腐敗分子"後路"的決心,是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又一具體體現。」中國紀檢監察學院科研部副教授賀夏蓉告訴記者。

  (綜編自北京青年報、中央紀檢監察部網站) (來源:人民網-文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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