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部門:
為認真落實縣政府辦《關於對2020年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進行交辦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的做好今年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現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2020年縣人社局共受理《旌德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建議和《政協第十屆旌德縣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共2件。其中:縣人社局牽頭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2件,序號為78號、79號,協辦的0件;縣政協委員提案主辦的有0件,協辦的有0件。
二、辦理方案
(一)明確責任分工
成立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組,局長時二勇為組長,方國祥、張玉春、夏為政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張光興。局長負總責,分管副局長具體抓,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具體承辦人,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具體辦理工作。各承辦部門要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一個滿意答覆。
(二)具體工作安排
根據縣政府交辦會議要求,為將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好、辦實,我局交辦工作按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5月7日至5月底)。認真學習交辦文件精神,成立領導組織,制定交辦工作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部署辦理工作,明確承辦部門和責任人。
2、具體辦理階段。(6月1日至7月底)6月20日前,承辦部門根據建議和提案要求,登門拜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主動與他們取得聯繫,了解他們心願,認真開展交流和溝通。6月底前,開展一次調查研究,針對建議和提案內容,實地開展調研。6月20前,承辦部門根據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調查研究等情況,形成建議、提案答覆初稿,報局主要領導審核。7月底前,根據交辦文件安排,承辦部門將建議、提案稿上報縣政府督辦室審查及分管縣長審定。
3、送達反饋階段。(8月10日前)縣政府督辦室審查及分管縣長審定後,承辦部門及時形成正式建議、提案答覆稿送達每位代表和委員,並按要求及時向代表、委員徵求建議、提案辦結滿意度,填寫《代表建議辦理和答覆徵求意見表》和《提案辦理信息反饋表》。
4、總結提高階段。(8月20日前)各承辦部門,結合本部門承辦實際,認真總結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不足,形成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總結。
(三)辦理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要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結工作,並把他作為我局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責任,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位,任務落實。
2、規範操作,講究方法,熱情辦理。各承辦部門要注意工作方法,切實加強調查研究,主動邀請代表當面座談,加強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繫和溝通,真正了解他們的意願,對能解決的應積極採取措施儘快解決,對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不能解決的,應認真誠懇地向代表和委員作好詳細的解釋工作,力爭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滿意率達100%。
附件1:旌德縣人社局2020年度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任務分解表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縣人大、縣政協、縣政府督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