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之前房產「成功「的投資邏輯,」撿漏「往往能博得更大收益,但2020年以後,「撿漏」跟「入坑」基本上沒有什麼區別。
2016年之前,房地產伴隨著人口紅利和城市化進程,發展勢頭「強勁」,「團購、撿漏」的置業投資除了以鄭州為例幾個著名的「爛尾」樓盤,大多數還是比較「成功」。
那為什麼2020年以後再想「撿漏」跟」入坑「區別不大呢?我們要想明白房產置業投資的目的是什麼?無非有幾種用途:1、自住;2、投資;3、資金保值。
第一種【自住】
如果房子是自己住,不管是剛需還是改善,我們要考慮居住的要素是什麼?是城市發展前景、區域規劃定位、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生態景觀、學校公共設施,還是開發商實力、物業口碑、小區景觀綠化、外立面及戶型設計等其中一項或者多項,當然,當房子擁有的要素越多,說明房子的價值越大。
第二種【投資】
不管是房價上漲還是出租收益,其實跟自住所需要的因素差不多,但更關鍵的是有兩類房產:
一類是有品質的大房子;一類是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多功能小面積的房子。為什麼呢?原因不管是房價上漲還是出租收益,有品質的房子升值空間和出租都是相對穩定的。
根據二手交易數據來看,也證明了這一點,有品質的房子二手房價格每平方要比周邊高出3000-5000元,出租收益客戶相當穩定以及租金高。
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多功能小面積房子,是剛需客戶所追求的。未來進入租房市場的房子數量會越來越多,而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多功能小面積房子將是首選,競爭力就大。
第三種【資金保值】
在貨幣放水的大環境下,如果讓現有資金保值,是一些人首要考慮的問題,也叫防禦性投資,很多人在多種渠道對比下仍然選擇置業投資,覺得選擇房子是較為穩妥的辦法。
既然是資金保值,更應該考慮到以後和出租和交易,而出租和交易,就不得不站在需求方的角度去考慮房子滿足他人需求的價值點了。
從以上三種情況來看,2020年及以後,房屋的價值點已經發生質的變化,而「撿漏」的房子往往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陷」。
在2016年之前可能並不明顯,而在今後,隨著進入「買方市場和存量市場」,這些「缺陷」往往會導致置業投資功虧一簣。
綜上所述,才說,現在買房子總抱著「撿漏」的心態去置業投資,基本上跟「入坑」區別不大,是時候改變之前的「成功的投資邏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