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20:4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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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的指導意見》,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蘭州海關制定了《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南》從嚴格落實提前報備制度、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設立管理、強化消毒工作、強化核酸檢測工作、強化物流運輸監管、強化追溯管理工作、強化應急處置、強化執法監督和違法行為查處等方面全面規範和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落實提前報備
強化「總倉」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牽頭,凡從省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目的地24小時前,通過電話或傳真、郵箱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備,提交《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內容包括生產經營者名稱(姓名)、食品名稱、報關信息、承運企業等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牽頭,加強總倉閉環規範化管理。各海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合作,協助核查進口冷鏈食品入關手續,嚴防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各地總倉管理人員要及時匯總當日進出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信息,及時報送當地市場監管、商務部門。
強化消毒、核酸檢測工作
裝卸運輸過程消毒,交通運輸部門規範進口冷鏈食品物流企業和從業人員落實防控和消毒主體責任,落實裝卸、運輸過程消毒要求,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物流渠道傳播。「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消毒,全面實施消殺工作。總倉承接單位應詳細記錄消毒工作情況,相關資料和記錄按國家規定應至少留存2年。
加大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檢測,按照「首接檢、批覆蓋、抽樣查」的原則,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及時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運輸工具、包裝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特別是對通報中明確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國家的冷鏈食品要加大抽樣檢測覆蓋面和抽樣數量,做到抽樣檢測100%覆蓋。對監管總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至少每周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強化物流監管
對接追溯管理平臺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冷鏈食品車輛和人員的監管,督促各承運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企業、車輛經營者和駕駛員,在承運進口冷鏈食品前必須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和預防性消毒證明,對不能提供消殺和食品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貨物運輸。督促進口冷鏈食品運輸企業嚴格執行信息登記制度,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
加快對接國家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臺,優化改造「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按照統一數據對接規程接入國家級平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運用平臺,如實填寫上傳進口冷鏈食品信息。
強化應急處置及執法監督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對進口冷鏈食品及環境、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按照《關於規範全省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確認及通報程序的通知》處置。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對進口冷鏈食品或包裝物一旦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企業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切斷傳播途徑、隔離密切接觸者等措施,做出及時有效處置。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接到相關機構新冠病毒檢測陽性通報後,第一時間督促指導經營者對同批次產品下架停售、專區封存,並查清涉疫食品來源、去向等,嚴格按規定處置。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深入排查和常態監管,做到進口冷鏈食品沒有檢驗檢疫證明、沒有核酸檢測報告、沒有消毒證明、沒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各級公安機關要配合相關部門對拒不執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要求、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拒不配合消毒、調查、核酸檢測、採樣等行為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六部門印發《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強化「總倉」管理 強化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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