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5月28日連雲港訊 「這樣雖然可以遮擋陽光,但是也會遮擋視線,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的,所以必須予以拆除。」近日,隨著氣溫的升高,部分市民為避免太陽直射,防範高溫,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傘。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精神,切實守護好全縣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生命安全,連日來,東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結合「一盔一帶」專項行動,全力開展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5月26日,交警大隊牛山中隊組織精幹警力依託城區9個崗點,全力整治電動車擅自改變自身結構及安裝遮陽傘等違法行為。期間,執勤民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持教育與查處相結合,為市民講解了摩託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危害性,提醒行人電動車加裝雨棚後高度寬度發生變化,騎車人不容易掌控車輛,容易誘發事故;遮陽傘前方較低容易在轉彎的過程中遮擋視線;雨棚加大了車輛風阻,下雨天很難控制;私自改變車型,導致電動車剎車性能下降,增加事故發生率等。市民在聽完民警的細緻講解後,認識到私自加裝傘具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在民警的幫助下,對私自加裝的遮陽傘進行了拆除。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對非機動車違法加裝遮陽傘的查處力度,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片。」牛山中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法律連結: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1條對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有明確規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過0.3米。一般情況下,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車都違反了這一規定。
東海交警溫馨提醒:
非法加裝遮陽傘不僅會使得視線受到阻礙,增加行車盲區,而且穩定性差,容易使車輛發生側翻。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駕乘電動車出門,要把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千萬不可貪圖一時清涼,抱著僥倖心理非法加裝遮陽傘,積極做文明交通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江川 薄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