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巖 通訊員 於強
為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安全出行隱患,為廣大市民節日出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國慶、中秋「雙節」期間,焦作交警在全力做好疏堵保暢的同時,出重拳、零容忍,每天不定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雖然交警部門對酒駕、醉駕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但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不惜以身試法。
2020年10月1日晚,解放交警大隊在河陽路附近開展酒駕查處行動。21時20分許,李某酒後駕駛一輛小型汽車在通過查糾點被交警查處,現場通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李某涉嫌醉酒駕駛。交警遂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9.32㎎/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當天晚上李某和家人團聚,一時貪杯,就喝了一些白酒。雖然家人勸說他不要酒後開車,但李某卻覺得吃飯的飯店離家不遠、不會被查,於是就僥倖駕車回家,沒想到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10月1日21時18分許,溫縣交警大隊執勤交警巡邏至番田鎮超市西邊路段時,發現一男子駕駛一輛無號牌三輪車行駛時有異樣,於是將其攔停後進行檢查。當聞到男子滿嘴酒氣時,交警便準備對李某進行酒精檢測。由於害怕被處罰,李某不願意配合酒精檢測,並試圖逃避檢測。最終,經抽血檢測,駕車男子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5.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李某當天孩子過生日,在家庭聚會中一時高興就喝了白酒。喝完酒感覺天色已晚,就抱著僥倖心理駕車返家,結果被交警現場查獲。
10月4日下午14時36分,修武交警大隊執勤交警在衛柿線修武縣段小赤莊村村口設卡排查時,一輛豫G號牌的大型普通客車引起交警注意,遂將其截停進行檢查。
經檢查,交警發現駕駛員高某身上散發出陣陣酒氣,疑似酒後駕駛。交警對高某進行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確定高某系酒後駕駛。後又經抽血檢測,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6.54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由於車上還有26名遊客,執勤交警立即將乘客進行安全轉運。
經調查了解,大型客車駕駛人高某當天中午原本閒來無事,就自己喝了些酒。喝過酒不久,妻子突然打來電話,讓他駕駛客車送人,高某覺得自己喝的不多,並覺得中午沒有交警檢查,便聽從了妻子的安排。誰知,駕車途中被交警查獲。由於是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高某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10月4日20時46分許,中站交警大隊在怡光路新園路口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在對一名小型汽車駕駛人張某進行現場酒精檢測時發現,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當天下午,張某在焦作某工地幹活,後被朋友留下來吃晚飯,期間喝了一瓶啤酒。飯後,張某覺得自己喝得不多就駕車回家。雖然同行的妻子也出言相勸,不讓他開車,但張某不聽,抱著僥倖心理。結果,被中站交警大隊執勤交警查獲。
由於張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而張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在面臨被處1500元罰款、暫扣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同時,駕駛證也將被降級。
據統計,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交警部門共查處各類酒駕59起,其中酒後駕駛57起、醉酒駕駛2起。
焦作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違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