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佛山訊 吳壁生 爛尾多年,季華七路金地瓏悅旁邊的錦恆廣場到底還會不會動工?有沒有新的規劃出來?
此前錦恆廣場的招商中心(資料圖片)
日前,有市民於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互動交流平臺發起諮詢稱:「季華七路金地瓏悅旁邊的爛尾樓從2014年爛尾到現在,裡面的水都成綠色了,都可以遊泳了,請問這塊地什麼時候能重新啟動,或者重新規劃?當初買了金地,就是看好這個廣場,現在倒好,爛尾到現在,對面星星廣場都開建了。」
附近市民諮詢截圖
9月8日,南海區桂城街道桂南社區回復稱:此問題不屬社區職能範圍。該地塊涉及商業糾紛和資金鍊斷裂問題,權屬已歸屬於開發商,所該地塊的問題由開發商負責,請市民向開發商諮詢了解。
官方回應截圖
現場實施圍蔽停工多時
據樂居了解,關於市民所反映的錦恆廣場,佔地面積約3萬㎡,總建築面積約15萬㎡,規劃建設辦公樓、酒店、商業樓等業態。
項目工地現狀(攝影:王孜碩)
項目具體位於季華七路南側,四村工業區工業五路東側,東側為金地瓏悅項目,西側為鵬瑞利廣場和怡翠世嘉花園,一路之隔為季華金品、星星凱旋國際等樓盤。
錦恆廣場位置示意圖
資料圖片顯示,項目於路旁曾設有一處招商中心,設計創意為一個禮盒的形象。不過,樂居現場觀察到,目前項目周邊砌了一圈圍牆,內部無論是建築工地或是活動板房宿舍,顯然也空置多時。
工地內的活動板房宿舍空置已久(攝影:王孜碩)
當樂居繞路至後面,現狀工地上有兩層高的混凝土主體結構雛形,並有鋼筋裸露在外,加上近期雨水密集,內部低洼處積水成潭。
項目工地現狀
此外,項目東北角有兩座聳立的高壓電線塔,屬於廣東電網佛山公司供電局220kV四村戶外場地。
兩座聳立的高壓電線站(攝影:王孜碩)
土地使用年限截止2046年
樂居翻閱資料獲悉,本項目的開發商為佛山錦恆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錦恆房地產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錦恆公司」),屬於本土小開發商。
據天眼查信息,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10月25日,註冊資本為1001萬元,經營範圍為房地產投資、開發、銷售,物業租賃、物業管理等領域。
納入經營異常體系
本項目地塊具體為南海區桂城街石四村季華路側(桂城D11街區)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為佛府南集用(2008)第0100809號,屬於集體用地性質,土地所有權人為南海區桂城街道石肯村農民集體,由佛山市恆桂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恆桂公司」)於2008年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年限截止2046年1月9日。
因此,儘管目前地塊由錦恆公司在進行開發,實際卻是前者向恆桂公司租賃的形式獲得,雙方籤訂《土地租賃合同》的時間為2013年3月,規定出租用於投資開發商業店鋪、寫字樓等業態。
按照上述《土地租賃合同》約定,錦恆公司同意以當時剩餘年限34年承租使用土地,租金總額共5400萬元,共分四期支付完畢:籤訂合同之日支付400萬元,籤訂合同之日後第二個月內支付1000萬元,籤訂合同之日後第四個月內支付2000萬元,籤訂合同之日後第六個月內支付2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租賃合同還提及,在付清租金後10年內恆桂公司同意無條件(包括不再支付土地轉讓款)將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錦恆公司;合同期內地塊如遇政府徵收徵用,所得補償全部歸屬於錦恆公司。
雙方因租金糾紛對簿公堂
不過,僅僅經歷一陣短暫的蜜月期,隨後的2014年,兩家公司很快因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對簿公堂。
樂居梳理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書得知,雙方爭議焦點有以下三點:一、錦恆公司是否欠付涉訟租金;二、涉案合同(即《土地租賃合同》)是否應予解除;三、錦恆公司是否應向恆桂公司支付電信費用、稅金及相關逾期付款、滯納金。
而恆桂公司、錦恆公司就涉訟合同項下的租金及相應稅、費的支付情況各執一詞,恆桂公司主張錦恆公司僅支付了租金3400萬元,錦恆公司則辯稱其已經支付了近8800萬元。
根據恆桂公司的說法,《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為5400萬,錦恆公司從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13年9月5日先後向指定收款帳戶轉帳支付3400萬元,其後未繼續支付租金。經恆桂公司多次催促,錦恆公司尚欠2000萬元未支付,但一直拖延拒絕支付。
而錦恆公司辯解稱,已向恆桂公司支付土地租賃款合計8800萬元,其中向涉訟合同約定的帳戶轉款3400萬元,向其他帳戶轉款5400萬元,其中5400萬元是雙方籤訂合同前按照恆桂公司的指示支付,基於方便處理恆桂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及稅收問題。
法院一審認為,錦恆公司支付了巨額款項予恆桂公司並主張該些款項均是用於支付涉訟合同項下款項的,恆桂公司雖有異議但未能舉證合理說明該些款項的性質,經一審法院審理認定錦恆公司尚欠涉訟合同項下租金2000萬元,錦恆公司此前因雙方的爭議而未及時支付租金的行為不構成根本違約。
因此,恆桂公司在本案中以錦恆公司遲延支付租金為由請求解除合同、並由錦恆公司返還土地及土地證原件,理據不足,一審法院不予支持。於2019年5月,經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即終審維持了一審決議,雙方《土地租賃合同》仍有效力。
錦恆深陷法律訴訟!無可執行財產
時至今日,佛山錦恆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儘管仍在續,但已列入經營異常企業名單,且深陷法律訴訟多達23宗,除了土地租賃糾紛之外,還涉及了借款合同糾紛、確認合同無效糾紛等案由。
經營異常
而法院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及佛山查控網對被執行人的存款、不動產、車輛、證券、工商登記等情況進行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涉及多起法律訴訟
經查法院執行系統,以佛山錦恆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為被執行人的多件執行案件經執行,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均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因被執行人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本院已依法對其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換言之,季華七路上這座錦恆廣場的爛尾樓,重生之路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