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臺灣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不滿家中馬桶發生糞汙水倒灌噴發事件,向管理委員會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管委會未盡維護、修繕管線之責,日前判決管委會賠償蘇男一家四口共約55萬新臺幣,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與妻子、1子1女同住新北市一處小區,家中馬桶在2016年發生3次糞汙水倒灌噴發事件,造成家中臥室、餐廳都遭糞汙水汙染,也被迫丟棄小孩玩具等物品。
蘇姓男子還主張,妻子因歷次糞汙水倒灌已心力交瘁,只要聽到馬桶發出聲響,就擔心是否又要再次面臨糞汙水倒灌、雙手清理穢物、忍受難聞氣味的窘境,甚至得尋求醫療。
蘇姓男子主張,馬桶糞汙水噴發肇因是管委會疏於維護、保養小區的公共汙廢水管線,導致公共汙廢水管線堵塞;管委會則主張,事發後有委託廠商修繕、清淤,絕無懈怠。
承審法官認為,依新北市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可以認定小區管線原始設計不良,及後續未能積極抽汙清除雜物以維持暢通,與糞汙水噴發均有因果關係,管委會事發後雖請廠商檢修,但仍未落實有效,管委會未儘管理、維護、修繕之責,應負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蘇姓男子一家飽受糞汙水溢流倒灌之苦及不便,嚴重影響居住安寧,判決管委會賠償一家四口精神慰撫金、木板施工費用、清潔費等費用共新臺幣5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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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