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來」開發商賣掉業主房 卻不退房款

2020-12-16 手機鳳凰網

原標題:「富士來」開發商賣掉業主房 卻不退房款

富平縣住建局:堅決不允許這樣做

華商報訊(記者 陳冰)11月4日,富平縣石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在縣城東買了一套商品房,「但不久前,我接到開發商電話通知,說我的房再次被賣了。」石先生說,「我說賣了也行,把錢給退了,開發商卻不同意。他們說可以在小區重新選一套,但房價要按新價執行,而新價比之前要貴。」

一套房子:

前後換了兩個開發商

石先生所說的房子位於富平縣東新街與東一環路西北角的富士來小區,三年前叫「龍城國際」,石先生在2011年在該小區以每平方米2780元買了1號樓一套124.7平方米的房屋,並與「龍城國際」開發商籤署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先交了28萬元房款。

2013年,「龍城國際」開發商因資金出現狀況,無法繼續開發該項目,但當時有100多人和石先生一樣,在此買了房。富平縣政府為此成立工作組,由縣住建局參與處理,在縣政府的主持下,將「龍城國際」拍賣給陝西添康專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改名為「富士來」,新公司接手除原項目建築部分,還包括與業主達成的購房合約、房款等。

陝西添康專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14年與業主們籤訂承諾書,承諾書指明:延續原合同中約定的建設、交房等相關內容;購房價格以開盤價格為參考依據,原購房合同價高於開盤價的以開盤價為準,原購房合同價低於開盤價格的以原合同價為準;預計交房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

正等新購房合同 房卻被賣了

「這房是以我老婆的名義買的,承諾書中留了她的電話和姓名。」石先生說,「開發商說等通知,隨後會更換新的購房合同,但我們一直沒有接到過電話。」

直到今年9月7日,「一份催告函寄到老婆單位,裡面提到要在9月10前交納所欠房款,上述期限內仍未辦理,此房將不保留。我們籌到了錢,在9月11日把錢拿到公司,但對方認為違約不辦理,兩天後,開發商打電話通知,說房賣了。」

「承諾書中,有我老婆的名字和電話,這麼長時間以來,她沒有接到開發商的一個電話,這個是可以查出來的。」石先生說。

銷售中心:

房確實賣了 業主可起訴

11月8日,華商報記者來到「富士來」銷售中心,該公司姓孟的負責人說:「我們兩年時間內多次給他們打電話,通知交房款和更換新合同,但對方都不來辦理。我從公司那裡了解到,他們的房子的確是賣了。如果不同意,他們可以向法院起訴。」

石先生說,業主有個100多人的群,他在和其他人交流時了解到,除他外,還有幾十個人和他的情況相同,但大部分人都按照開發商的要求重新選了房。「有個小夥,本來買房結婚的,但一直都交不了房,他在別的地方買了。然後和開發商協商要退房,但對方不同意,他最終也是以高於原約定的價格重新選了一套。」石先生說,「目前,富士來綠化沒有,小區道路沒硬化,根本沒有達到交房條件。公司不給退錢,說只能重新選房,而且房價要以每平方米3100元計算。」

住建局:

堅決不允許違反原約定

在富士來銷售中心,一個售樓人員介紹,小區計劃有十幾棟,現房是1號、2號和3號三棟,均價是2700多元,「你要買現房就是這個價,如果買期房,均價是3100元。」

11月8日,富平縣住建局房產股工作人員張朋衛說:「我今天早上還去了富士來銷售處,明確告訴他們,一定要按原先與業主的約定辦理相關手續,儘快給業主更換新合同,堅決不允許違反原約定,不允許抬高房價,也不允許把房賣給其他人。只能是與業主協商,滿足業主的要求,順利地把房交給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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