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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 述
會昌法難的後果極其嚴重,因為對於佛教來說,如果說前兩次法難,對佛教的打擊是處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後教勢蒸蒸日上的時期,所以北魏太武帝發動的法難和北周武帝發動的法難之後,都引起了佛教的強勢反彈,佛教的教勢反而比滅佛之前更加隆盛。但是這一次的佛教所遭受的武宗的滅佛運動,對佛教的打擊是致命的,從此以後,教勢日益走向衰落,再也沒有恢復。雖然在滅佛運動之中也有少數的幾個節度使不執行中央的滅佛政令,但是,總體上佛教最興盛的地區,佛教都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我們看這個結果,拆毀的寺院,看似數量非常有限,只有四千多個,還俗的僧人有二十六萬五百人,拆毀寺院是四千六百餘所。所謂四千六百餘所,注意是寺,在唐朝,寺的規格,是佛教寺廟裡面最高的,就是能成為寺的佛教寺院,動輒都是有很多院組成,規模浩大,所以拆除四千六百餘所寺院,可以說把佛教的主體基本上都拆除了。至於說招提、蘭若,都是小廟,拆掉了四萬餘所。所有的寺院建材,都用來修葺官家的相關設施,包括驛站、辦學所需要的房子、衙門,至於說金銀像,都收歸國庫了,鐵像做農器,銅像做錢,包括寺院的田產,所有的良田數千萬傾,可見寺院田產規模之巨,奴婢十五萬人,僧尼歸俗二十六萬五千。所以通過滅佛,唐王朝獲得了巨額的財富,增加了數十萬的稅戶,當然是可喜可賀了。當然,武宗滅佛也遭受了一些高僧的反對,高僧的抗議遠不如北周的時候激烈。由此也可以看到,在晚唐滅佛的時候,佛教的勢力已經非常衰弱了,那種不畏生死,甚至以死相抗的高僧也已經難得一見了。
滅佛的後果,要說嚴重的,從佛教的本身的發展脈絡來看,佛教在中國終於走完了它的鼎盛時期。因為這一次的滅佛,把中國佛教數百年的發展成果幾乎完全毀滅,斬斷了佛教的命脈,摧毀了佛教的基礎,佛教從此一蹶不振。如果說後來還有禪宗的恢復一家獨大,和淨土宗的崛起,但是這已經不能夠從文化上來代表這個國家比較繁榮的文化,不能作為一個國家的文化符號對外昭示,也不能夠作為巨大的文化影響力的依據來對周邊產生像唐朝盛唐時期的巨大影響,使中國成為世界佛法的中心,這個是講佛教在會昌法難以後的一種影響,而且從佛教和政權的關係來講,從會昌法難以後,佛教就再也不能夠成為國家的統治思想,不能夠用自己的文化影響力來對世俗政權的思想統治路線和文化格局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尤其是經過五代以後,到了宋朝,隨著儒道兩教的成功崛起,尤其是以儒治國的國策確立,又加上北宋的統治者普遍崇信道教,佛教真的是在地位上已經淪落到三流,就像北周武帝在滅佛之前,經過討論所排定的三教次序,儒教為先,道教次之,佛教居末,這樣的次序在北宋的時期恰恰是變成了現實,所以佛教遭受這一次會昌法難的打擊以後,它在思想上再也不能夠成為統治者鍾愛的一個選項,在文化上再也不能夠成為一個主導性的文化力量,成為一個國家文化實力的集中代表,在政治地位上當然也就更加的低下了。高僧們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再也起不到什麼重要的影響,有的只是跟世俗政權的妥協,跟主流文化的跟隨,包括對於皇帝所賜紫衣師號的熱衷,佛教越來越走向世俗化,越來越走向民間,佛教的民間化運動在會昌法難以後逐漸變成了佛教的基本運動方向,所以佛教一路向下,再也不能夠高居文化之巔,再也不能以信仰為基礎形成巨大的政治利益集團來左右國家政局了,這樣的榮光一去不復返了,這是唐武宗滅佛所導致的後果。
從此以後,因為佛教的力量衰落,走向民間,文化地位淪喪,在倫理上當然也不能夠在跟我們傳統的倫理道德相對抗,不斷的儒化,不斷的道化,不斷的民俗化,高度中國化、高度儒化、高度道教化和民俗化的佛教,再也不能夠和固有文化進行競爭,從此以後,以儒道為主,佛教居末甚至淪為民俗信仰,這樣的格局在千年以來再也沒有改變過了。所以從宋代以後,再也沒有出現過滅佛運動,有的只是對於佛教越來越嚴苛的管理和控制,最後使佛教完全喪失了大乘佛法的度世精神,這是會昌滅佛運動造成的極其深遠的後果。
所以我們可以說,會昌法難是中國佛教歷史一個轉折點,從此佛教就走上了衰落的歷史進程。
(摘錄自道法主講《中國佛教史》第九講政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