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文章要講述的是一個在美國科學史上最響噹噹的一個人物,他就是美國著名的政治家、物理學家,美利堅開國三傑之一。他同時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慈善家,更是傑出的外交家及發明家。他是美國獨立戰爭時重要的領導人之一,曾出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成功取得法國支持美國獨立。他曾經進行多項關於電的實驗,發明了避雷針,最早提出電荷守恆定律。他還發明了雙焦點眼鏡,蛙鞋等。他曾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還被美國的權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評為影響美國的100位人物第6名。法國經濟學家杜爾哥曾評價他是「從蒼天那裡取得了雷電的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班傑明·富蘭克林。
Franklin earned the title of "The First American" for his early and indefatigable campaigning for colonial unity, initially as an author and spokesman in London for several colonies. As the first United States ambassador to France, he exemplified the emerging American nation. Franklin was foundational in defining the American ethos as a marriage of the practical values of thrift, hard work, education, community spirit, self-governing institutions, and opposition to authoritarianism both political and religious, with the scientific and tolerant values of the Enlightenment. In the words of historian Henry Steele Commager, "In a Franklin could be merged the virtues of Puritanism without its defects, the illumination of the Enlightenment without its heat." To Walter Isaacson, this makes Franklin "the most accomplished American of his age and the most influential in inventing the type of society America would become."
富蘭克林贏得了「第一美國人」的稱號,因為他早期和不知疲倦的運動為殖民地統一,最初是作為作家和發言人在倫敦的幾個殖民地。作為第一位美國駐法國大使,他是新興的美國國家的典範。富蘭克林是把美國民族精神定義為勤儉、勤奮、教育、社區精神、自治機構等實踐價值的結合體,反對政治和宗教的專制主義,以及啟蒙運動的科學和寬容的價值觀的基礎。用歷史學家亨利·斯蒂爾·康梅格(Henry Steele Commager)的話說,「在富蘭克林的世界裡,可以融合清教主義的優點,而沒有它的缺陷,啟蒙運動的啟發而沒有它的熱度。」對沃爾特·艾薩克森來說,這使得富蘭克林成為「他那個時代最成功的美國人,也是發明美國社會類型的最具影響力的人。」
班傑明·富蘭克林1706年1月17日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1628年他們一家從英格蘭移居到新大陸,富蘭克林是家中十七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八歲時,富蘭克林進入了語法學校學習初期就已展現出了他天才般的特質。因學業超級優異,他本可以跳級直接從一年級升到三年級,但由於家裡孩子太多負擔過重,他的父親讓他轉學到另一所學校學習寫作和計算。十歲時,富蘭克林就輟學回家開始幫父親料理生意了,他們當時經營的是蠟燭和肥皂。在父親的店裡幹了兩年後,他又到哥哥的印刷店裡當助手。富蘭克林從小就喜愛讀書,零花錢全都花在了買書上。在印刷店工作的環境,讓他更加如魚得水,常常廢寢忘食的挑燈夜讀。十六歲時,他開始嘗試素食,把節省下來的夥食費用於購書,這樣他不僅有更多的時間看書,節食讓他的頭腦不但清醒,思維也變得更加敏捷。十七歲時,富蘭克林來到費城一家印刷所當幫工。後來他在英國倫敦的一年半時間裡曾在一家大型印刷所打工,那時的富蘭克林便已開始為自己未來的創業做籌備了。
1730年,24歲的富蘭克林在費城與朋友一起創辦了自己的印刷所,出版了第一份報紙《賓夕法尼亞報》。這份報紙比當地的任何報紙都好,它字跡清秀整潔,印刷精良。隨著報紙的成功,他在朋友漢密爾頓的幫助下開始負責印刷當地的紙幣。1733年,富蘭克林開始學習外語,很快就能很好得掌握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和拉丁語,再一次展現了他在語言上的天分。1737年,三十一歲的富蘭克林擔任費城副郵務長,於是他獲得了可觀的收入,生意越發興隆。1743年,三十七歲的富蘭克林出資籌備了一所學校(費城學院),是後來鼎鼎有名的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前身。
後來富蘭克林將印刷所的事務交給了他的合伙人霍爾,自己又投入了研究哲學與科學上,以此證明他「研究科學,我是認真的」的說法。富蘭克林通過勤奮的自學獲得了淵博的知識,包括科學。在他四十二歲時,他購買了實驗儀器,懷著極大的興趣進行了電學方面的實驗。
他開始思考人造電火花和天上閃電之間的關係,他推斷大氣中的電聚集在雲的邊緣,空中雷聲轟鳴,當兩片雲碰撞的時候,就會有電釋放出來,即閃電。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他設計了一個危險的實驗:在一場暴雨裡放飛一隻風箏,在風箏軸的把手上塗上蠟,把電線的一頭繞在身上,另一頭拖在地上。(如果沒有如此嚴密的防護措施,就可能遭雷擊喪命。)這個實驗證明了:閃電的電和人造電火花一模一樣。
富蘭克林的實驗從雲中引出了電,他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被授予科普利獎章。此後,他又發現一根帶有尖頭的金屬杆可以把電引向地面,由此他發明了「避雷針」。富蘭克林在物理、數學、光學、植物學和天文學上都有所研究:他發現了墨西哥灣的海流、解釋了北極光、發明了遊泳眼鏡、發明了避雷針、改良了取暖爐、發明了老年人用的雙焦距眼鏡、改進了電路。
他雖然算不上一個徹頭徹尾的科學家,但他用行動告訴人們:「研究科學,我是認真的。」
雖然富蘭克林從來沒有表達過競選從政的願望,但在他進行科學研究的同時,連續十年被選為市參議員。1754年,48歲的富蘭克林出席奧爾巴尼會議時,提出「聯邦政府」計劃。
1757年,因為他的聲望,51歲的富蘭克林受任為代表被派往倫敦,向英國國王提交請願書,處理議會與領主的糾紛。他後來成為美國開國三傑之一,但卻沒有當過總統。
1766年,60歲的富蘭克林發表文章,因他主張廢除英國對北美殖民地執行的《印花稅法案》,後來該法案被廢除。1776年,70歲的富蘭克林受任為《獨立宣言》起草委員會成員,並遠赴重洋出使法國,利用英法之間的矛盾成功獲得了法國對北美獨立戰爭的支持,扭轉了戰局,接著他又馬不停蹄得促使西班牙、荷蘭先後參戰,加速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勝利。
1782年,76歲的富蘭克林通過與英國代表和談,促成了英國於1783年對美國獨立的承認。1785年,79歲的富蘭克林因外交上突出的成績被選為州長。1787年,81歲的他被選為代表出席聯邦制憲會議,參與了美國憲法的制定工作。
1790年,84歲的富蘭克林在家人的陪伴下去世,超過兩萬人參加了他的葬禮。富蘭克林是唯一一位沒有擔任過美國總統卻被印在美元紙幣上的人,也是唯一一位同時籤署了美國三項最重要法案文件的建國先賢:《獨立宣言》、《1783年巴黎和約》和《美國憲法》。富蘭克林對美國獨立所作出的貢獻被認為只在華盛頓之下,有人曾這樣評價他:
「他從蒼天那裡取得了雷電,從暴君那裡取得了民權。」
不僅如此,他也是美國早期的經濟學家、科學家和思想家,他在美國家喻戶曉,沒有顯赫的家世,僅靠自己不屈的奮鬥獲得了各個領域的成功,他的美德更是被後人津津樂道。
他曾留下諸多名言:
「我漸漸相信,人與人之間最總要的是真實、誠懇和正直,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正在於此。」
「不要出賣美德換取財富,也不要用自由交換權力。」
「如果一個人傾其所有以求學問,那麼這些學問是沒有人能拿走的。」
「英明的人不需要建議,愚蠢的人不採納建議。」
班傑明·富蘭克林的一生可謂波瀾壯闊,他富有傳奇的人生奮鬥軌跡讓人津津樂道,他對國家的忠誠與貢獻為後世所讚揚,他是衛冕的美國總統,他的功績足可以影響歷史,他在科學研究上的貢獻更是後世之人為之崇敬和學習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