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自 1919 年作為學科的國際關係理論在西方誕生以來,主權國家一直是國際關係的主體,個人僅是作 為國家這個單元的組成部分而存在於國際關係理論之中。然而,在日益互聯的新媒體時代,越來越多政治意識和 自我意識被激活的個人參與到國際政治互動中,並因此正在改變著國際政治系統中的「單元成分」。如果國際關 系理論對個人的研究仍繼續囿於如何使政治領袖,以及參與、影響決策的精英作出理性的抉擇,顯然不合時宜。在此背景下,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特別是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對個人的關注顯得意義重大。通過對 國家、權力和女性乃至更廣泛的個體身份三個方面的再認識,後現代女性主義將個人帶回到國際關係理論視野。而從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提出的「關係國際」出發,重構個人作為「獨立國際人格者」的國際關係主體 性,可以更好地拓展國際關係理論的視野和方法。
關鍵詞: 個人; 主體; 獨立國際人格者; 國際關係; 後現代女性主義
作者簡介: 張萍,女,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主任編輯,博士,主要從事國際關係理論和外交學研究。
來源:山東女子學院學報2021年第二期
一、引言
個人在國際關係理論中始終是個比較混 沌的存在。自 1919 年作為學科的國際關係理 論在西方誕生以來,主權國家一直是國際關係 的主體,而個人僅是作為國家這個單元的組成 部分而存在於國際關係理論之中,至今尚沒有 專門就個 人 的 討 論。如果此前由於個人在國 際關係中的參與體量過於微小,以至於可以忽 略的話,那麼,在日益互聯的新媒體時代,個人 在國際關係中的參與,可能需要重新評估。由 於信息和通信技術的發展,以往沉默的個體獲 得了更多自身能力的延伸,越來越多政治意識 和自我意識被激活的個人參與到國際政治互 動中,試圖在廣闊的「生活世界」的構造中尋求 生存和表 達 的 空 間。如星際物質對太陽系產 生影響一樣,個人也在影響著現實的國際政治 生 態。對 此,詹 姆 斯 · 羅 西 瑙 ( James N. Rosenau) 提出,在一個日益分化的「後 國 際 政 治」時代,把國家作為理論建設核心的觀念不 再適用。而針對國際關係理論中個人 的缺失,克瑞斯汀·絲維斯特( Christine Sylvester) 呼籲,應該認真對待整個國際關係結構令 人難以置 信 的 設 計,以及否定個人與國家、理 性相關聯的分析。
基於此,本文擬重新審視個人在國家間關係 中的地位以及國際關係理論對個人的「忽視」與關照,並試從後現代女性主義視角,重構個人在 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主體性。
二、國際關係理論排斥「個人」?
公允地說,國際關係理論並不「排斥」個人, 但對個人的忽視乃至屏蔽也確有其傳統。對大 多數國際關係理論家而言,他們更願意把個人包 含在民族國家或其他組織結構裡。
雖然國際關係理論大都將 1648 年威斯特伐 利亞體系形成和主權國家誕生作為國際關係研 究的起點,但作為一個學科,國際關係理論實際 是在國際法基礎上,隨著民族國家在全球範圍內 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門現代學問。而國際法 產生於現代早期,是隨著主權國家理論的日益成 熟而發展起來的。
15 世紀末、16 世紀初,隨著海上和陸上貿易 的發展,特別是義大利北部城邦國家間體系的形 成,常駐大使館和職業外交官開始出現,國家重 新回到基督教世界的觀念中,歐洲出現了一批試 圖建構一種適用於各個國家的法律的國際關係 法研究者。在差不多一個世紀的時間裡相繼出 現了諸多相關著述,包括西班牙國際法學家阿亞 拉( Balthazar Anala) 的《戰爭衝突法》、德國法學 家布魯努斯( Conrad Brunus) 的《外交官論》,意大 利法學家貞提利斯( Albericus Gentilis) 的《外交官 論》和《戰爭法》,但最傑出的還是國際法之父胡 果·格勞秀斯( Hugo Grotius) 的著作。
格勞秀斯在 1625 年出版的《戰爭與和平法》 中提出,「每個國家的法律只會考慮本國的利益, 因此只有通過相互同意的方式,才有可能制定出 某種適用於所有國家,或者許多國家的法律。很 明顯,以這種方式制定出來的法律考慮的不是特 定國家的利益,而是由眾多國家組成的更大的社 會的利益。這就是所謂的萬國法」,「萬國法的義 務效 力 來 源 於 所 有 國 家或者許多國家的意 志」。格勞秀斯將國家作為國際法的主體, 並在後文中對這裡所說的國家進行了界定,即主 權國家,並沒有為個人留下多少空間。此後,國 際法基本延續了格勞秀斯的觀點,直到 20 世紀 末,《奧本海國際法》第九版的修訂中才進一步明 確,國家是國際法的正常主體,國家以外其他人 格者可以作為國際法的主體,如由國家賦予權利 和義務的團體或個人,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 析。
國際法排除了個人主體,主要是因為主權已 經賦予了國家人格,使之成為國際人格者。1576 年,讓·博丹( Jean Bodin) 在《國家六論》中提出 了主權國家的概念。在此之前,有關國家的討 論,多是遵循古典主義理論,針對的主要是政權 組織形式。而博丹用主權概念為國家注入了靈 魂,國家變得獨立起來,恰恰滿足了國際法產生 的需求。所以,格勞秀斯在《戰爭與和平法》中提 到,在討論具體的法律之前,首先需要明確誰是 主權國家 。稍晚,經歷了三十年戰爭的託馬 斯·霍布斯( Thomas Hobbes) 於 1651 年在巴黎完 成了《利維坦》,從理論上確立了主權國家的「人 格」。霍布斯通過身體的隱喻,將國家的形象 變得栩栩如生。不僅如此,霍布斯還用主權者理 性和國家理性取代了中世紀以來一直被尊崇的 上帝的理性。從此,主權國家不僅具有了國家 理性,還產生了利益、偏好等「人格化」的力量。待到經過現代性的洗禮,主權國家在民族國家建 構中進一步強化了自身的國際人格。這也為現 代國際關係理論的誕生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依 據。
儘管如此,國際關係理論對個人的「屏蔽」其 實主要始自以系統論為基礎的理論,特別是沃爾 茲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形成之後。
系統論由美籍奧地利生物學家馮·貝塔朗 菲( L. V. Bertalanffy)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提 出。系統由要素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形 成結構。在要素不變的情況下,系統的結構決定 系統的功能,系統功能又反過來影響要素。哲學 家歐文·拉茲洛( Ervin Laszlo) 從哲學上充分肯 定了系統論對於認識人類社會的價值[10]。1953 年,借用系統論的概念和模型,戴 維·伊 斯 頓 ( David Easton) 提出政治系統理論。1957 年, 莫頓·卡普蘭( Morton A. Kaplan) 在《國際政治的 系統和過程》一書中用系統論拓展了國際關係研究的宏觀視角。此後,學者們提出了更多有關 國際系統、世界系統的理論。肯尼思·沃爾 茲( Kenneth Waltz) 將系統層面的國際結構和單 元層面的互動行為體區別開來,確立了國際關係 研究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形成了層次分析的方 法,使國際關係理論真正走向獨立。
系統論的精髓在於將複雜的相互聯繫通過 系統描繪出來。所謂國際系統是包含著所有單 元自身的系統和單元之間因互動而產生的無數 個互動系統的一個大系統,這個系統無法脫離開 單元系統而存在。如果這個可以稱之為國際政 治系統的大系統能夠形成相對穩定的結構,那就 意味著這個系統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秩序。沃爾 茲希望用他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建構一種聚焦 於系統層面的乾淨、純粹的國際關係理論。沃爾 茲一再強調堅持系統的羅斯克蘭斯( Rosecrans) 、 霍夫曼( Hofmann) 、卡普蘭,要麼是還原論,要麼 就是混淆了單元層次與系統層次[16]55-78 。在沃爾 茲看來,作為社會科學的國際政治研究,首先需 要處理的是國際政治系統中集體的行為而非個 體的行為。
沃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對於國際關係學科 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如沃爾茲所說,僅僅關 注單元不可能理解國際政治,僅僅理解系統 結構,也不可能理解國際政治。儘管沃爾茲決絕 地排除了個體在國際關係研究中的意義,但國際 關係理論的發展還是為個人保留了位置。只不 過這個位置主要還是留給在國際關係中具有國 家代表性的個體的,如政治領袖和決策者。對 此,外交決策研究有諸多成果。如斯普勞特夫婦 的《國際政治語境下的人與環境關係的假設》考 察了作為決策者對整體環境的感知[17]。而詹姆 斯·羅西瑙在《前理論與外交政策理論》中描述 了不同系統中扮演各種角色的個人和團體的情 況[18]。此後,學術界湧現了諸多包含個人的決策 分析模式,如布魯斯·拉西特( Bruce Russett) 、哈 維·斯塔爾( Harvey Starr) 的六層次分析法,羅伯 特·基歐漢( Robert O. Keohane) 和海倫·米爾納 ( Helen V. Milner) 的國內-國際雙層次分析法,羅 伯特·帕特南( Robert D.Putnam) 的雙層博弈分 析法,羅伯特·傑維斯( Robert Jevis) 的四層次分 析法,查爾斯·赫爾曼( Charles Hermann) 的七要 素分析法,以及約翰·伊肯伯裡( G.John Ikenberry) 的三路徑分析法等。凡此種種,都是試 圖將單元與系統結合起來並為政治領袖和擔任 決策者角色的個人保留了位置。
但顯然,國際關係理論中對個人的關注仍然 是非常有限的,更多的研究聚焦於如何使政治領 袖,以及參與、影響決策的精英作出理性的抉擇。 只有那些因為擁有權力,而能夠成為國家代表, 或者說與國家融為一體、成為國家「頭腦」的人才 能成為國際關係的主體。除此之外,其他個人都 是國際關係的客體。個人只是依附於國家機器 的一個非獨立的、主權國家的組成部分。至於對 整體意義上的人的安全、公眾的輿論,甚至人權 的研究,亦未能確立個人在國際關係中的主體性 地位。而真正將個人帶回到國際關係理論視野 的是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
三、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個人關照
如果說國際關係的女性主義批判可以成為 與三大主流理論並行的第四種理論的話,那麼, 恰是建構主義為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發展 提供了可能性。建構主義不再視主權為絕對概 念,而是將主權作為一個相對概念,不論個人、國 家,還是國際社會,其利益都不是預先決定的,也 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在持續互動中的社會建 構 。建構主義對主權的認識為個體在國際關 系中的參與找到了空間。但在個人問題的研究 上,還是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走得更遠。無論 是從觀察者視角,還是從參與者立場,女性主義 國際關係理論以女性為出發點,切實提升了個人 在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主體性地位。
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源自女性主義自覺 的批判主義立場,與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 後現代理論等共同構成了一個鬆散的國際關係 理論批判陣營。從方法論上,桑德拉·哈丁( Sandra Harding) 將女性主義分為經驗論、立場論和後 現代女性主義三種。而這三種方法不僅在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中均有所體現,而且從某種 意義上還揭示了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發展 和演進脈絡。
總體上看,早期的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主 要採用的是經驗論和立場論的方法。現實主義 和自由主義的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強調女性 在國際、國內的決策及經濟生活中參與的重要 性,以及作為戰爭和武裝衝突受害者的重要角 色,而這是長期被傳統國際關係理論忽視的議 題; 激進的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更是批評男性 作為理性主義的代表,主宰著國家和國際體系, 使得戰爭甚至都變得合理而且具有理性,在此背 景下,女性只能屈從並接受戰爭帶來的一切惡 果。而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用後現 代主義的話語、身份和隱喻,對個體進行了重新 審視。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對個人主體 性建構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對作為國際關係主體的國家的再認 識。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秉持了後現 代女性主義對宏大敘事的質疑,對主權國家持批 判的立場。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認為, 主權國家,特別是現代民族國家是特定歷史條件 下的產物,而不是超時空的、具有普遍性的抽象 存在; 將主權國家作為國際關係單一、理性的行 為體是基於國家與個人類比的一個假設,即假定 國家如個人一樣具有理性、自主且獨立; 而這種 結合是靠不住的。在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 系理論看來,國際關係領域全然沒有關於人的故 事,它所探討的只是抽象的權力平衡、國家利益、 國際機制和貿易流通。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對國家的持 續批判,使得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對「國家」在 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中心地位形成重要挑戰。如 李英桃教授所言,如果不超越國家的邊界,就永 遠看不見個人; 打開了抽象國家的堅硬外殼,有 關女性乃至更普遍意義的個人的討論才成為可 能。而「當『人』從傳統國際政治中心行為體 『國家』中浮現出來以後,用社會性別反觀國家以 及與國家相聯繫的權力、安全、戰爭、外交時,就 會暴露出後者所遵從的男性特徵。」實際上,亞 歷山大·溫特等學者也承認,女性主義學說揭示 了國家並不是「構成國際體系的社會原子和單 元」,也不是簡單的「國際體系中的原始個體」。基於此,凱西·弗格森( Kathy Ferguson) 提出 「流動的主體性」( mobile subjectivity) 。所 謂流動的主體性,即個體在不斷變化的遭遇和關 系中形成的,受到權力左右,但不在權力系統之 內的主體性。流動的主體性反映了個體多元 身份的交錯,且不再強調哪一個身份佔主導地位, 這就為個人成為國際關係的主體提供了可能。
其次是對權力的再認識。 在後現代主義者看來,一種話語對另一種話 語的排斥就建立了一種權力,話語形成的特定模 式,是特定話語形成的標誌,標誌著話語權力的 建立。在話語分析看來,權威不是來自某個 人,而是來自他所代表的那個話語位置的權威 性。話語分析提供了一種能夠穿越個人到國 家的不同層次的分析方法,有了話語分析,不必 再糾結誰是國際關係的主體,也不必假定國家有 怎樣的「自我」。話語方法只是觀察行為體,無論 是個人、團體還是國家,如何通過進入特定的話 語主體位置來確定自己是誰。後現代女性主 義國際關係理論秉持了後現代主義的話語分析 視角,對權力進行了再認識。
辛西 婭 · 恩 羅 ( Cynthia Enloe ) 和 克 瑞 斯 汀·絲維斯特從話語權的角度提出,國際關係理 論的議題和相關決策為男性理論家和決策者所 掌控,女性缺乏話語權。J.安·蒂克納( J.Ann Tickner) 提出,國際關係理論中權力的概念應該 重置。她認為,權力不能僅僅等同於物質控制和 支配。權力應該是協調行動( 而不僅僅是衝突) 、 參與共生關係( 而不僅僅是競爭關係) 的能力,換 句話說,權力應該是一個相互聯繫的概念。基 於此,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提出「關係 國際」( relations international),強調國際關係 之中存在著廣泛的聯繫,且正是這種聯繫塑造著世界的發展。
最後是對女性身份乃至個體身份的再認識。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強調女性自 身的差異性,弱化乃至解構了作為群體的女性的 意義,但與此同時凸顯了作為個體的女性的主體 性價值。通過對女性身份的開放性解釋,實現了 由女性到更多被國際關係理論忽視、屏蔽的個體 的主體性拓展。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強調,「排斥」 女性只是國際關係「排斥個人」的一個極端例 證。與「女性」相比,男性似乎是國際關係的 主角。但這僅僅是表面現象。在國際關係中, 「男性」之所以顯得更重要,是因為他們更多地擔 任了擁有政治權力的社會角色,事實上,除了這 些與國家權力密切相關的男性,更多的男性與女 性一樣,也是被排斥在國際關係之外的。「以支 配性男性形象為前提的政治人和普通男性的特 徵( 或經驗) 沒有直接關係,只不過反映一些偏差 的男性形象而已。」而少量女性因為獲得了與 男性同樣的政治角色,亦得以在國際關係中保有 持久的地位和影響力。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使得女性所 代表的國際關係主體地位在更廣泛意義上得到 彰顯。在這一點上,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 論與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解放的理論有一定的 共性。實際上,只有將女性的解放置於更廣泛的 人的解放中的時候,女性的力量才能得到更好的 體現。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學者大膽地將 那些不掌握重要問題資源或擁有控制力的個人 納入到理論研究的範疇中。例如,比納·德科 斯塔( Bina D』Costa) 的研究主要針對的是邊緣化 的個體。她指出,邊緣化是一種社會地位,常常 與經濟和政治上的軟弱無力聯繫在一起,與特定 身份或群體有關,如傳統社會中的婦女和兒童, 發達 國 家 的 難 民、非 法 移 民、宗 教 少 數 派 等 群 體。
基於此,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主要 通過身份政治對國際關係中的個人進行研究。 身份政治即認同政治,或者說是被承認的政治。 身份政治是邊緣人群、弱勢群體爭取政治自由和 政治權利的主要路徑。通過為自身的獨特性爭 取承認和認同,邊緣群體和弱勢群體得以挑戰佔 主導地位的壓迫性特徵,以實現更大的自決。 此外,後現代女性主義還提出「移情合作」 ( empathetic cooperation) 的理論主張———傾聽並 尊重國際關係中的不同聲音,通過平等的、建設 性的對話和協商構建一種包容性的理論。如 弗格森所言,擁有了流動主體性的個人能在更小 的壓力下維護自身的「邊界」,並以更多的相互尊 重的方式與持異見者進行「商談」,即所謂的「移 情合作」,而「移情」的主要途徑是關於知識的持 續商談與對話,這種商談與對話是平等的和建設 性的,目標是尋求共識與合作。從某種意義 上說,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不僅確立了 個人在國際關係中的主體性,而且試圖通過協商 與合作,為主體性的彰顯找到現實路徑。
四、國際關係的個人主體性重構
回到系統論,我們會發現,在國際政治系統 中觀察個人比觀察國家要困難得多。按照以往 的理論,能夠在系統中被觀察到的個人,其實只 是那些參與和影響外交決策的個體,以及以公眾 輿論形式出現在集合中的個人。總體上看,國際政 治系統是一個少數精英統治的權力系統,而作為大 多數的個人則因處於權力的邊緣而被「屏蔽」。
但是,21 世紀以來的全球化浪潮已經深刻改 變了人類參與國際互動的路徑和格局,個體參與 全球公共生活的能力大大提高,路徑大大擴展, 尤其是網際網路的出現,為個人參與和建構全球公 共生活提供了新的空間。而那些直接進入到國 際政治系統層面、參與到國際互動中的個人,正 在改變著國際政治系統中的「單元成分」。可以 說,「獨立國際人格者」正在提升和彰顯著個人在國際關係中的主體性。
「國際人格者」是一個國際法意義上的概念。它是指在國際範圍內能夠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 務的實體。如前所述,除了現實主義堅決反對 賦予個人以主體地位,那些經合法程序選舉或任 命,能夠參與並影響外交決策的個人的主體地位 已日益得到國際關係學者的承認。實際上,在國 家取得獨立人格之前,古典西方政治學就非常關 注作為個體的君主在對外關係中的作用。但是, 當主權國家消解了絕對君主國,民族國家將主權 賦予人民,由代議制產生的領袖以及政治決策機 制中的個體就成為人格化國家的組成部分,他們 僅僅是按照國家利益、依據國家理性作出並執行 外交決策的國家機器的一部分。按照摩根索的 說法,國家利益概念為政治主體注入了合理的秩 序,為國家行為體的外交決策提供了理性規範, 使外交決策擺脫了個人動機、偏好、智力及道德 水準的限制,成為連續的理性抉擇。但是,越 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個人並不總是理性的決策 者,相反,作為外交政策精英的個人往往根據個 人的經驗選擇、組織、評估周圍的世界和所能掌 握的 信 息。瑪 格 麗 特 · 赫 爾 曼 ( Margaret Hermann) 系統收集了 1959 年至 1968 年間,38 個 國家的 80 位國家元首接受採訪和召開記者發布 會的資料,總結出影響政治領袖決策的關鍵性人 格特徵。
與此同時,隨著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國際 互動且直接承擔權利義務的現實案例的增多,國 際法也越來越傾向於承認個人在一定範圍內的 主體地位。「在某些領域,從個人在國際上直接 與國家建立法律關係,而且作為個人直接具有來 自國際法的權利和義務的事實來看,個人作為國 際法主體的資格是明顯的。作為實在法的一個 問題,認為國家是國際法的唯一主體的看法已經 不再可能維持了,人們愈加傾向於認為個人在有 限的範圍內也是國際法的主體。」越來越多的 國際關係學者開始關注一般個人在國際關係中 的角色與地位。卡倫·明斯特和伊萬·阿雷奎 恩-託夫特在《國際關係精要》一書中開闢了專門 章節對國際關係中的個人進行論述。如他們在 書中的總結,儘管學者們對個人的看法仍難達成 共識,但很明顯,雖然在國際關係中重要的一組 個體是領袖,但是,除了權力中心的政治精英,角 色更為非正式的個人帶來重要影響,如普通大眾 和私人個體。這些普通大眾和私人個體, 即「獨立國際人格者」。
「獨立國際人格者」通常不依賴任何官方角 色,而是因其所處的環境、自身擁有的技能以及 資源,在國際系統中獨立活動。「獨立國際人格 者」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基於個人擁有的特 殊資源而獨立影響國際互動的個人,如巴基斯坦 的原子彈之父阿卜杜勒·卡 迪 爾·汗( Abdul Qadeer Khan) 因向利比亞、伊朗和朝鮮出賣核技 術和核部件而成為以個人之力改變國際關係進 程的人; 維基解密的創始人朱利安·保羅·阿桑 奇( Julian Paul Assange) ,因大量洩露美國外交密 電,使諸多國家的外交機密公之於眾,影響了國 際進程。此外,還有諸多不依賴任何官方角色參 與第二軌外交的個人。第二類是因參與跨國社 會運動而獲得超國家身份的人,如巴基斯坦的女 童人權活動家馬拉拉·優素福·扎伊( Malālah Yūsafzay) 、美國的國際禁雷運動的發起人喬迪· 威廉士( Jody Williams) 。第三類是因處於殖 民、戰爭、衝突或國際公共危機之中,失去或正在 失去身份的人,如敘利亞的難民。相比於前兩 類,第三類個人處於國際關係的權力邊緣,是典 型的邊緣人,更容易形成集體身份。當然,按照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學者的觀點,個人的就 是國際的,凡是參與了國際分工的經濟活動,或 者在國際組織及各類國際活動中承擔一定工作 的個人,都是國際關係中具有主體性的個人。
如前所述,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秉 承了後現代主義理論對於主體性的批判,反對主 客二分,甚至不承認主體的存在,繼而反對理性 中心主義,認為每個人都處在與他人的關係之 中,個人只有在相互關係中才可被理解。這恰恰 切中了個人在國際系統中的現實情況。如果按 照傳統國際關係理論的認識,人格化的國家是國際關係的中心和主宰,用混沌且難以捉摸的國家 理性主宰著一切。而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 學者否定國家的中心地位,主張對已知對象的身 份進行重新審視,但這不是對其意義、範圍進行 限定,與之相反,是要讓其獲得某種更為開放的 意義,即流動的主體性。
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瓦解的是中 心化的、具有先驗理性的國家主體,但解構只是 一種手段,如建構性後現代主義一樣,後現代女 性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亦在現代性的廢墟上有所 建樹。後現代女性主義國際關係學者在參與第 三次國際關係辯論過程中提出的「關係國際」理 論即是一大貢獻。「關係國際」將重點放在「各種 各樣的聯繫上,包括政治,並跨越了各種防線、障 礙、壁壘、想像、言論、政治及全世界的移民局和 海關。其中某些聯繫在國際關係研究中已很著 名了,他們被稱為相互依存、戰爭、平衡、制度等 等。然而有一部分卻鮮為人知,因為他們與官方 沒有任何聯繫」。「關係國際」的目的在於 「去中心化」,不再將研究的重心放在權力的來源 上,而是轉向「誰處在相互關係中」「這種相互關 系包含著怎樣的內容」。克瑞斯汀·絲維斯特聲 稱: 先觀察「國際」再觀察「關係」,將繼續犯下本 末倒置的錯誤。基於關係的考量,後現代女 性主義國際關係在解構了傳統的國家主體的同 時建構了包括個人在內的更為廣泛的、流動的主 體,並因此使得「互惠」和「商談」成為決策單上排 在最前面的選項。在具有鮮明後現代女性主義 色彩的「關係國際」理論下,個人得以順利安置進 國際政治系統的單元層次之中,並成為關係網絡 中的一個實體。
五、結語
個人在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主體性再構對於 在國際政治系統中處於權力邊緣的個人意義重 大。畢竟,國際關係並不僅僅是一門有關國家大 戰略的學問,它還是一門解釋性地理解國際互動 和國際進程及其結果之間關係的學問。而個人 在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主體性建構,有助於從關聯 性的角度,更好地理解和闡釋這個世界。 當然,需要承認的是,以往的理論有著厚重 的歷史、文化和政治感,而對國際關係理論中的 個人的關照,雖具有潛力,但目前仍只是一個補 充性的視角,或可視為對這個時代提出的新問題 的一種積極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