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傾茶事件」
由此看來,北美獨立革命實際上是「翅膀長硬了」的富人發動的革命,而不是生活不下去的窮人的造反。這個結論其實並不意外。「屌絲」們往往是活不下去才造反,但「高富帥」造反根本用不著到活不下去的地步,他們手頭掌握了許多獨立的資源,自我期許很高,只要期望受挫,就可以引發革命。
既然這是場「富人革命」,富人們到底要什麼呢?他們真的對派出代表去倫敦有興趣嗎?非也。北美的富人們翅膀已經長硬了,他們希望自己的議會獲得與英國議會平起平坐的地位。當然,這不意味著他們要徹底脫離大英帝國,實際上,他們能接受奉英王為共主的邦聯式解決方案。但倫敦顯然無法接受這群子民的狂傲,於是戰爭爆發了。
在北美獨立戰爭的過程中,許多細節也是美國教科書不願意去強調的。比如說,法國人在獨立戰爭中所起的關鍵性作用。教科書突出了北美民兵英雄無畏的革命精神,卻不談這些民兵戰鬥力的低下。離開法國人的支援,北美獨立戰爭的勝利根本不可想像。
此外,美國教科書也不會展示當時北美殖民地社會的內部分裂。
弗格森指出,北美獨立戰爭可被視為大英帝國的一場內戰,「最暴力的鬥爭往往不涉及英國常規軍,而是在發起暴動的殖民者與那些依然效忠於王室的同胞之間發生的。」比如說,富蘭克林是獨立勢力的領導者之一,但他的兒子威廉作為新澤西的總督,仍然效忠於國王。父子倆從此決裂,不再說話。英屬北美洲的白種人中有1/5人在獨立戰爭中仍效忠國王,他們甚至組成民兵,協助英軍進行戰鬥。在英國決定放棄北美殖民地之後,有10萬保皇派臣民從13個殖民地逃離到加拿大等地。弗格森指出,「令人吃驚的地方在於,竟然那麼多人用腳投票,反對美國的獨立,而選擇為了『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效忠英國國王和大英帝國。」
英國為何放棄北美殖民地呢?並不是他們真的打不贏。弗格森認為有若干因素起作用:首先是由於英法之間的戰爭是全球性的,英國在歐洲壓力較大,難以將過多兵力投放到北美;其次,英國本土也有不少人同情他們的北美同胞,不贊成往死裡打;最後,北美殖民地當時的經濟價值還比不上加勒比海沿岸殖民地。對大英帝國來說,丟掉北美算不上是嚴重的經濟損失,但為了持續佔有它,卻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英國人是在計算成本-收益之後,才放棄北美殖民地,並不是被逼掉牆角、迫於無奈才放棄的。
最後,弗格森認為這場獨立戰爭的巨大的汙點是,它一方面高呼人與生俱來、不言自明的自然權利,另一方面卻保留了奴隸制度。而在失去美國殖民地的10年後,英國人先廢除奴隸貿易,後來又在整個大英帝國內廢除了奴隸制。
實際上,早在1772年,英國的曼斯菲爾德勳爵在薩默賽特案(Somerset vs. Stewart) 中就判決奴隸制在英國為非法,儘管英國本土的普通法判決在北美殖民地發生作用的機制比較複雜,但這個判決還是很有可能導致北美較快廢除奴隸制。北美的獨立,導致奴隸制這種不人道的制度在北美持續到19世紀60年代。
概括起來,兩位作者給我們勾勒出了這樣一幅美國革命的圖像:這是享受了帝國保護、長硬了翅膀的北美殖民地富人所發起的脫離大英帝國的運動,但也可以說是大英帝國的一場內戰,作為內戰失敗方的保皇派最後「用腳投票」,離開了北美殖民地;革命還留下了保留奴隸制度的汙點。
很明顯,美國的教科書是不可能這樣寫的,因為這幅圖像的每一個部分都在貶損著這場革命的神聖性。美國這個新建的國家需要一個建國神話,以將自己的公民凝聚起來,而所有不利於神話建構的歷史細節當然都要被過濾掉。對此,我們應當給予同情的理解,因為每一個國家都需要建國神話,而每一個建國神話都需要作類似的事實過濾。
但需要問的是,作為一個中國人,是否有必要去刻意維繫美國的建國神話。至少對我來說,答案是否定的。中國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積極成果為自己所用,但其前提是,這些成果是真實的,而不是想像或者虛構出來的。因此,要學習美國的政治成果,不能只看美國人說了什麼,而必須看他們實際做了什麼,必須在其行為的語境中來理解其言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