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國(阿拉伯語:فلسطين,英語:State of Palestine,Palestine),簡稱「巴勒斯坦」。巴勒斯坦分為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兩部分。根據巴計劃與國際合作部、1997年10月繪製的地圖,約旦河西岸分為11個省:傑寧、圖勒凱爾姆、圖巴斯、納布盧斯、傑裡科、耶路撒冷、伯利恆、卡爾齊亞、希伯倫、薩爾費特、拉馬拉-埃爾巴爾省。
約旦河西岸東鄰約旦,面積5884平方公裡。加薩走廊西瀕地中海,面積365平方公裡,實際控制領土為2500平方公裡。人口約1200萬人,其中加薩走廊和約旦河西岸人口為481萬,其餘為在外的難民和僑民。主要居民為阿拉伯人,通用阿拉伯語,主要信仰伊斯蘭教。
巴勒斯坦位於位於亞洲西部,地中海東岸,歐、亞、非三洲交通的要處,為連接阿拉伯東、西方的橋梁,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巴勒斯坦是一個由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區的約旦河西岸以色列佔領區以及加薩走廊的阿拉伯人所建立的國家,1988年11月15日正式宣布建國,是聯合國觀察員國,正在爭取正式會員國席位。
早期巴勒斯坦古稱迦南。在舊石器時代,巴勒斯坦即有人類居住。公元前第3千紀,閃族的迦南人在今巴勒斯坦、黎巴嫩和敘利亞一帶定居,創造了有名的「迦南文化」,發展了農業和手工業,冶煉技術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公元前20世紀前後,閃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沿海和平原。
公元前13世紀腓力斯丁人在沿海建立國家。公元前13世紀末希伯來各部落入侵迦南地區從而定居。
公元前12世紀初,「海上民族」腓力斯丁人控制了巴勒斯坦沿海地區。「巴勒斯坦」這一地名即源於「腓力斯丁」 (philistines),意為「腓力斯丁人的土地」。
公元前11世紀希伯來人(公元前6世紀起稱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了奴隸制王國。
公元前1020年~公元前923年,猶太人建立希伯來王國,後亞述、巴比倫、波斯等外族都曾佔領巴勒斯坦。
公元前10世紀,希伯來王國分裂為北部的以色列王國(最後定都撒馬裡亞)和南部的猶太王國(定都耶路撒冷)。
公元前722年,以色列王國亡於亞述帝國;公元前586年,猶太王國亡於新巴比倫王國。公元前539年,波斯王居魯士二世滅新巴比倫王國,巴勒斯坦由波斯帝國統治。
公元前332~前63年,巴勒斯坦先後為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創建的帝國及其分裂後的託勒密王朝和塞琉西王朝統治。
公元前141年,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及其周圍地區建立了哈斯蒙王朝。
公元前1世紀羅馬帝國侵入,絕大部分猶太人流往世界各地。
公元前63年,巴勒斯坦被納入羅馬帝國版圖(公元395年後屬東羅馬帝國)。在羅馬人統治的最初100年間,猶太人多次舉行起義,遭到殘酷鎮壓,絕大多數猶太人逐漸流散到世界各地。
公元622年,阿拉伯人戰勝羅馬帝國,接管巴勒斯坦,成為阿拉伯帝國的一部分。隨著阿拉伯人不斷移入並和當地土著居民同化,逐步形成了現代巴勒斯坦阿拉伯人。
公元637年,阿拉伯人徵服巴勒斯坦,巴勒斯坦隨之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阿拉伯人同當地原有居民互相融合,逐漸形成現代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此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一直是巴勒斯坦居民的主要成分。
11~13世紀,巴勒斯坦經受了兩次嚴重的外族蹂躪:十字軍東侵和蒙古人西徵。十字軍曾在巴勒斯坦建立耶路撒冷王國(1099~1187)。巴勒斯坦人民為驅逐十字軍和蒙古人,為捍衛阿拉伯-伊斯蘭文明,做出了貢獻。
1516年,巴勒斯坦淪為奧斯曼帝國的領地,屬沙姆行省的總督管轄。在土耳其人統治的400年間,巴勒斯坦人民深受土耳其蘇丹、總督和當地封建主的三重壓迫和剝削。巴勒斯坦經濟衰退,民生凋零。
1799年,拿破崙·波拿巴曾由埃及入侵巴勒斯坦,同年敗歸。
19世紀,奧斯曼帝國解體。巴勒斯坦成為英、法、俄、德等國爭奪的目標。
1831~1833年,埃及總督穆罕默德·阿里侵佔巴勒斯坦、黎巴嫩和敘利亞,威脅著英國在中東的既得利益。
1840年,英國和土耳其軍隊在貝魯特登陸,迫使穆罕默德·阿里撤回埃及。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軍佔領巴勒斯坦(1917)。
1918年10月,英、土籤訂停戰協定,土耳其對巴勒斯坦的統治結束。
1920年英國以約旦河為界把巴勒斯坦分為東西兩部分,東部稱外約旦,西部仍稱巴勒斯坦為英國委任統治地。
19世紀末在「猶太復國運動」者策動下,大批猶太人移入巴勒斯坦,與當地阿拉伯人不斷發生流血衝突。
19世紀後期,散居歐美等地的猶太資產階級極力鼓吹猶太復國主義。
1897年8月在瑞士巴塞爾召開的第一次猶太復國主義者代表大會,決定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由公共法律保障的「猶太人之家」,即「猶太國」。
英國凱覦巴勒斯坦已久,早想利用猶太復國主義作為它侵佔巴勒斯坦的工具。1917年11月2日,英國政府發表貝爾福宣言,贊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猶太民族之家」,並願盡最大努力促其實現。美國出於染指巴勒斯坦的野心,對貝爾福宣言表示贊同。
1920年4月,在聖雷莫舉行的協約國高級會議,決定把巴勒斯坦劃歸英國委任統治(見聖雷莫會議)。
1922年7月,國際聯盟正式批准這一決定。
1921年英國以約旦河為界,把巴勒斯坦分為兩部分,西部仍稱巴勒斯坦,東部稱外約旦。
委任統治時期,英國積極扶植猶太復國主義,壓制佔巴勒斯坦居民絕大多數的阿拉伯人。英國當局正式承認猶太代辦處(或譯「猶太協會」)為代表巴勒斯坦猶太人的合法機構,並允許它參加英國殖民政府的行政管理。
猶太復國主義者運用移民、奪取阿拉伯人土地、鎮壓阿拉伯人反抗等手段,逐步在巴勒斯坦站穩了腳根。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由1918年的5.6萬人增加到1948年的70多萬人;在總人口中的比例,由9%上升到30%。猶太復國主義者把居民點建成叫做「基布茲」的軍事據點,並成立了很多秘密的法西斯軍事組織,如「哈格納」、「伊爾貢」、「斯特恩幫」等。
他們用恐怖手段鎮壓阿拉伯人的反抗,並迫使阿拉伯人逃離巴勒斯坦。到委任統治結束時,在巴勒斯坦已形成以猶太社團伊休夫名義出現的猶太政治實體。
英國的殖民統治和猶太復國主義給巴勒斯坦人民帶來巨大災難。大批農民喪失土地,或被趕出家園。為了謀生,農民大量湧入城市。阿拉伯工人的處境也十分惡劣,勞動強度大,工資只有猶太工人的1/3。民族資本受到雄厚的猶太工商業資本的排擠和打擊。面臨猶太復國主義的嚴重威脅,巴勒斯坦人民同猶太復國主義和英帝國主義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其中以1936~1939年的人民起義規模最大。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帝國主義成為猶太復國主義的主要支持者。在英、美的支持下,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181號決議,規定巴在1948年結束英國的委任統治後建立猶太國(約1.52萬平方公裡),和阿拉伯國(約1.15萬平方公裡),耶路撒冷(176平方公裡)國際化。
以色列方面支持該決議,並於1948年5月14日建立以色列國。阿拉伯國家反對和拒絕該決議,於以建國的次日即5月15日向以宣戰,結果戰敗,以佔領了上述決議規定的阿國地區大部分土地;另外,約旦佔領了約旦河西岸4800平方公裡土地;加薩走廊的258平方公裡則為埃及佔領。
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決議,決定英國的委任統治於1948年8月1日結束;在委任統治結束後的兩個月內,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獨立的阿拉伯國和猶太國,耶路撒冷市國際化,由聯合國管理。猶太人同意分治決議。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工黨領袖D.本-古裡安在國民會議上宣告以色列國成立。英國委任統治結束。同日,美國第一個承認以色列國。猶太復國主義者終於實現了在巴勒斯坦建國的目的。阿拉伯人反對分治決議,始終未建立國家。
美國從以色列成立之日起就向它提供大量的經濟和軍事援助。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於1948、1956、1967、1973年發生4次大規模戰爭。在1967年戰爭中,以色列侵佔了按分治決議應屬阿拉伯國的領土和整個耶路撒冷市,以及埃及的西奈半島和敘利亞的戈蘭高地等約8萬多平方公裡的土地,使100多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成為無家可歸的難民。
以色列拒不承認巴勒斯坦人民合法的民族權利,除撤出西奈半島(1989年3月歸還塔巴地區)和戈蘭高地部分地區外,拒不撤出它所侵佔的其他阿拉伯土地,使巴勒斯坦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第一次中東戰爭後,巴勒斯坦人民陸續成立了一些民族主義組織和遊擊隊。
1964年5月,在耶路撒冷召開第一次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會議,成立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並制定了巴勒斯坦國民憲章。
1967年6月5日,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在這次戰爭中佔領了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即整個巴勒斯坦。很多巴人被迫流落到周圍阿拉伯國家和世界各地,淪為難民。
1969年以來,巴解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一直由最大的遊擊隊組織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簡稱「法塔赫」)中央委員會主席亞西爾·阿拉法特擔任。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成立,標誌著巴勒斯坦人民爭取收復失地和恢復合法民族權利的鬥爭進入了新階段。
1978年9月,埃及、以色列和美國籤署了戴維營協議,被佔領土的巴勒斯坦人獲得了有限的自治權,巴勒斯坦民族解放組織則拒不接受自治。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上通過《獨立宣言》和《政治聲明》,莊嚴宣布成立獨立巴勒斯坦國,首都是耶路撒冷。
《獨立宣言》接受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政治聲明》明確接受聯合國安理會242號和338號決議,並把它作為召開中東問題國際會議,通過談判解決巴勒斯坦問題和實現和平的基礎。
1988年12月,阿拉法特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秘密談判之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籤署了和平協定,提出了巴勒斯坦自治計劃。
1994年5月4日,巴以在開羅籤署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關於在加沙和傑裡科實行有限自治的協議,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同年7月12日,阿拉法特結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
1994年5月,根據巴以達成的協議,巴勒斯坦在加沙、傑裡科等地實行有限自治。
1994年5月12日,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1995年以來,根據巴以籤署的各項協議,巴勒斯坦自治區逐漸擴大,巴勒斯坦逐漸收回並控制著包括加沙和約旦河西岸的約2500平方公裡的土地。
巴以和談在耶路撒冷的歸屬、猶太人定居點、巴勒斯坦難民回歸、巴以邊界劃定等棘手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衝突仍在繼續。
2007年6月,哈馬斯在同法塔赫的衝突中奪取了加薩走廊。此後,兩大派別各自為政。其中,哈馬斯佔有加沙,而法塔赫則管治西岸,受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監督。
巴勒斯坦從1974年11月開始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實體。當時,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活動是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巴解)的名義進行的。
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國宣告成立後,聯大於同年12月15日通過決議,決定在聯合國內正式以「巴勒斯坦」的名稱代替原先使用的「巴解」的稱謂。
儘管巴勒斯坦宣布建國得到聯合國絕大多數會員國承認,但它不是聯合國正式會員國,沒有投票表決權,只具有觀察員地位。巴勒斯坦國自宣布成立以來,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國家多次要求聯大會議將巴勒斯坦聯合國觀察員地位提升為會員國地位,但均遭到以色列和美國的堅決反對。
1997年12月,阿拉伯國家根據中東和平進程出現的新情況,又正式向聯大提出決議草案,要求將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提升為僅次於正式會員國的無投票權會員。
1998年7月,聯大以壓倒多數票通過決議。雖然該決議沒有完全達到上述決議草案的要求,但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得到提升。
2010年9月初,巴以和談重啟不久即告中斷,巴隨後決定以尋求加入聯合國這一外交策略來推動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2011年9月23日,巴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申請,尋求成為第194聯合國正式會員國,但因美國和以色列反對而未能獲得安理會支持。
巴勒斯坦國在二戰後從未取得聯合國的正式承認。可是巴一直堅持建國運動,2011年以來也積極推動入聯。
按規定,作為獨立國家加入聯合國,相關提案首先要在安理會獲得通過並向聯大提出建議,此後還要獲得聯大三分之二的會員國同意。按聯大現有192個會員國計算,巴勒斯坦想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需要獲得至少128個國家的支持。
2011年6月,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曼蘇爾稱,已有近120個國家表示將支持巴勒斯坦以獨立國家的身份加入聯合國。
2011年10月3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投票通過關於巴勒斯坦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該組織的提案。這是巴勒斯坦首次獲準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機構,也為巴勒斯坦最終加入聯合國提供了一個有利因素。
2012年9月,巴勒斯坦宣布將尋求在第67屆聯大期間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國。11月29日聯大以138票贊成、9票反對、41票棄權通過決議,決定在聯合國給予巴勒斯坦觀察員國地位。德國作為在二次世界大戰主要迫害猶太人的國家態度是棄權。持協助猶太人回到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國的英國表現的態度也是棄權。它的棄權理由就是說只要巴勒斯坦未來承諾它不把以色列送到國際法庭的話,他們才要投贊成票。而美國率領的以色列還有一些諾魯等南太平洋的小國,包括唯一的歐盟國家捷克則投下了反對票。
2012年11月29日,在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人們走上街頭慶祝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國。
聯大決定在聯合國給予巴觀察員國地位,希望安理會積極審議巴勒斯坦2011年9月23日提交的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申請。決議還敦促所有國家、聯合國系統各專門機構和組織繼續支持和協助巴勒斯坦人民早日實現其獲得自決、獨立和自由的權利。當天,巴勒斯坦國總統阿巴斯率代表團與會。巴升格以前,唯一觀察員國為梵蒂岡。
2014年4月1日,巴方重啟申請加入聯合國機構的程序,恢復尋求聯合國的進一步承認。
2015年9月30日,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首次升起巴勒斯坦國旗。
2017年12月13日,伊斯蘭合作組織在土耳其伊斯坦堡宣布承認東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首都。
2019年4月14日,巴勒斯坦新政府宣誓就職,哈馬斯抵制。
以色列簡史
歷史概述以色列人即猶太人,公元前6世紀以前稱希伯來人。希伯來人是閃人的一個分支,公元前11世紀在巴勒斯坦建立過希伯來王國。公元前10世紀,希伯來王國分裂為北部的以色列王國和南部的猶太王國。前者於公元前722年亡於亞述,後者於公元前586年亡於新巴比倫王國。
公元前539年以後,巴勒斯坦先後為波斯帝國、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創建的帝國及其分裂後的託勒密王朝和塞琉西王國統治。公元前168年,猶太人在猶大·馬加比領導下發動反抗塞琉西王國統治的起義。公元前141年,猶大之弟西門在耶路撒冷及其周圍地區建立了馬加比家族的統治,即哈斯蒙王朝。公元前63年羅馬人佔領巴勒斯坦後,猶太人遭到殘酷鎮壓,絕大多數猶太人逃離巴勒斯坦,流散世界各地。
公元7世紀,巴勒斯坦成為阿拉伯帝國的一部分。16世紀初,巴勒斯坦被納入奧斯曼帝國的版圖,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見巴勒斯坦歷史)。19世紀後期,猶太資產階級鼓吹猶太復國主義,號召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建立猶太國家。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巴勒斯坦由英國委任統治,猶太復國主義得到英、美等國支持,大批猶太人移居巴勒斯坦。猶太人購買或強佔阿拉伯人土地,逐漸形成一個猶太政治實體。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決議。1948年5月14日,宣布成立以色列國。
以色列對內鎮壓巴勒斯坦人民,推行佔領地區「猶太化」的政策。為加速猶太化的進程,以色列政府採取了以下措施:①驅逐阿拉伯人,沒收他們的土地;②實行以文官代替軍事長官的政策;③使佔領「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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