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古典小說中,有一種十分重要的類型即騙子小說(如勒薩日的《吉爾·布拉斯》、佚名的《小瘌子》等),這一小說類型在中國古典小說中其實也同樣存在,且源遠流長,但卻一直沒有引起研究者的重視。
在魏晉隋唐文言小說的精怪或鬼神類型中較早出現騙局因素,這種騙局因與鬼怪的幻形因素相結合而顯得神妙莫測,被騙者往往猝不及防,被搞得十分狼狽。比如《搜神記》所載「秦巨伯」與「吳興老狸」(也稱「吳興田父」)兩文均敘鬼怪幻形騙人,導致被騙者喪失判斷力,以致「假作真時真亦假」,竟將自己的家人當作鬼怪殺死。這兩則故事的情節雖然很簡單,但已經確立了以後精怪騙局類小說的基本模式。
這一點到唐代小說的同類作品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如《靈怪錄》中的「王生」,敘述一個狐精幻化騙人,情節十分曲折巧妙,細節亦極豐滿,《醒世恆言》中「小水灣天狐詒書」即據此改編:王生自杭入京求官,途中從二野狐手中奪得一紙神秘文書。當晚宿於客店,和店主人說起此事,來投宿的一位客人立刻表示驚異,要求王生拿出文書來看看,結果被店主認出其為狐狸變幻,王生將之趕走。夜間野狐復來,隔門警告:「不還我文書,就別後悔!」王生入京月餘,四處花錢打點,尚未得官,就有一家僮帶著王母家書來報喪,命他變賣京中產業,以資家中喪事。王生匆忙賤賣資產返家,結果卻在揚州遇到母親和家人,說得到王生的信,雲已得官,讓家裡盡賣家產到北京相聚。雙方拿出對方的信,才發現都是白紙!王生從此家業凋零,僅得勉強度日。這時,王生離家多年的弟弟突然回來,驚問家中敗落因由,王生述其本末,並將野狐的神秘文書給弟弟看,其弟退身將文書放進懷中,說:「今天還我天書!」化為一狐而去。
精怪騙局的敘事格局及美學特徵至明代被吳承恩所承繼,《西遊記》中諸多回目均套用其基本模式,例如讀者都非常熟悉的「孫行者三調芭蕉扇」的故事,孫悟空和牛魔王通過變幻形象來相互騙取芭蕉扇的情節,相信很多人都印象深刻。
連環畫《孫悟空三調芭蕉扇》
然而,在此類精怪騙局中,騙術得逞的根本原因乃在於精怪的幻化手段,或者說敘事的重要依託亦在於幻化這一要素,但這一要素中發展的空間很有限,且容易重複生厭。相較而言,現實題材的騙局則機巧百出,詭詐多端,令人嘆服人類的心智竟會如斯狡獪細密。
根據一種曾經流行的說法,中國古典小說是不擅長於心理描寫的;而另一種相對應的反對意見則認為中國小說確實很少對人物心理作直接深入的剖析,但卻很善於通過行動來描寫人物心理。這後一種意見也可以從騙局小說中獲得證明。
在唐代開元時期出現過一篇著名的騙局作品《蘭亭記》,講述的很可能是一個真實的事件:酷愛王羲之書法的唐太宗,經過多方打探,得知王氏的《蘭亭序》被一個名叫辯才的僧人所收藏,但辯才卻拒不承認此事,太宗只好派足智多謀的蕭翼前去騙取。蕭翼面對的乃是一個已有高度戒備心理,並且也同樣酷好書法的老僧。因此他必須通過精心設計的行動去突破老僧的心理防線:他攜帶了一些王氏的雜貼及名畫,改妝成一個商人前往越州,日暮時分進入辯才所在的永欣寺觀看壁畫,因談吐不凡,被辯才請入禪房,兩人談說文史,甚為投機。辯才將他留宿寺中,飲酒唱和,通宵盡歡,恨相知之晚。就這樣過了十天半月,蕭翼才給辯才看自己帶來的字畫,慢慢把話題引向書法。談得興起,蕭翼給辯才「炫耀」自己的王羲之真跡,辯才忍不住說,你這個雖是真跡,但不夠好。我有一收藏,那才叫真好。蕭翼表示不信,辯才就把《蘭亭序》拿了出來。蕭翼看見真跡,卻故意說,幾經離亂,《蘭亭序》早就不在人間,這肯定是贗品。於是意興闌珊的辯才從此不把《蘭亭序》當做寶貝藏起來,而是隨意地放在桌上。最終,蕭翼乘辯才不注意,偷了這件寶貝揚長而去。從這一騙局中,我們看到的乃是一場巧妙而隱蔽的心理戰,蕭翼的每一個行動都在引導並顯示著辯才心理活動的轉變,而且分寸感極強,完全具備心理上的合理性和真實性。作者沒有對辯才的心理作直接描寫(事實上也不可能),但其心跡已外化為對蕭翼行動的描寫。
唐·閻立本《蕭翼賺蘭亭圖》
騙子小說多偏於短小,即使進入長篇小說,也大多只是其中一個相對獨立的片斷。一個騙局若在現實生活中發生,其持續的時間一般也不會太長,因為被騙者大都很快就能察覺;即使那些可能持續很久的騙局,其一旦進入小說敘事,也會變得十分緊湊短促,這與這類作品所追求的、並且所易於造成的那種環環相扣、於瞬間出人意表的閱讀效果有關。後周王仁裕《玉堂閒話》中有「大安寺」一事頗奇巧:唐懿宗好微服遊觀諸寺,民間有奸猾者知大安寺存有江淮進獻的吳綾千匹,於是找了一個長得很像唐懿宗的人,打扮成皇帝微服出巡的樣子到了大安寺,在門口見有乞丐就出手施捨,瞬間乞丐蜂擁而至。假皇上給之不暇,就問寺裡和尚:「院中有何物?可借之。」和尚還沒回答,假皇上身邊的隨從忙給他遞眼色暗示這是皇上。和尚嚇著了,趕緊把寺裡的吳綾搬出來分給乞丐們。隨從令和尚第二天早上到宮門口領賞,和尚依言而往,哪裡有人給他錢財呢?此則故事極短小,然所述騙局十分獨特,令人叫絕。
有一些騙局則設計得邏輯嚴密,再聰明的人也很難不上當,而且即使知道上當後也只能徒喚奈何。如《杜騙新書》卷四「鄉官房中押封條」中的「奇騙」、《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六兩回中的珠寶店騙局便都屬此類。這三個騙局都使被騙者在情理上和邏輯上陷入困境而不能自拔,堪稱騙局中的「傑作」。如「奇騙」中,金陵老翁拿著據稱是其子所寄贈的十兩紋銀去錢店換錢,錢店主人一稱,發現有十一兩零三錢,以為有便宜可佔,便隱忍不言,依十兩換錢與老翁而去。不多會兒,旁邊有人揭露,這老翁是常年以鉛胎假銀換錢之騙棍。店主於是以三金為酬,請這人帶他到騙棍住所(從上下文來看,這人也是騙棍的同夥),當眾責其以假銀十兩換錢之過。老翁卻說:我以十兩銀換錢,並非鉛胎。你既然說我用假銀,請拿出來看看。店主以原銀示眾,老翁說:「這不是我的銀子,我的銀子只有十兩,這假銀子看著像不止十兩,肯定不是我原來那個,這是店主來騙我的。」持戥稱之,果然是十一兩零三錢。眾人怒責店主,店主百口莫辯,只因一念之貪,遂遭奇騙。如果我們暫且擱置對這類故事的倫理價值判斷,那麼這一騙局中精密的邏輯形式本身便可予人以欣賞的愉悅。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作為一種小說類型,騙子小說的發展貫穿著整個中國小說史:從唐代一直到近代。從眾多後代作家對前代騙局題材的改編或移用來看,這一小說類型曾經受到十分廣泛的關注,而且其中也確實出現過一些藝術成就很高的作品。而作為一種題材類型,它又先後進入了文言、白話、短篇、長篇等各種小說體式之中(此外,還進入了戲曲)。我們無法想像,如果沒有這一題材的參與,中國古代的一些重要長篇小說(如《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儒林外史》,甚至《紅樓夢》)將會是一個怎樣的面貌?然而,令人感到困惑的一點是:當前如此眾多的小說史或小說研究論著卻幾乎都沒有為這一重要的小說類型留下一席之地,其敘事成就、美學價值及小說史意義也都還有待於更進一步的研究與論定。
原文作者/李鵬飛
編輯:劉淨植
(原文16385字,獲作者授權,本文為編輯刪編改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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