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玉林城區人民西路
一輛出警的消防車
被一輛小轎車惡意堵路
無論消防車鳴笛還是喊話
小車駕駛員就是不讓路通行
私家車故意變道阻擋消防車
視頻顯示,消防車行駛到玉林城區人民西路機電市場路段時,遭到一輛白色轎車惡意阻擋,消防員多次拉響消防鳴笛示意,小車始終沒有理會。在消防車決定走右側車道後,小車又變道擋在消防車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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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消防車正在趕往玉博大道處理一起汽車起火事件。
事後經交警部門調查,駕駛員韋某明知後方有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輛,卻不主動避讓,且有故意阻擋出警車輛的情節。期間,韋某還惡意左右變道不讓消防車,存在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對此韋某卻辯稱,當時車內放著音響,聽不到外面的警笛聲音。
目前,交警部門已對韋某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
網友:處罰太輕!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對轎車司機的處罰太輕了,闖個紅燈都比這罰得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90條規定,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扣3分、罰款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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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最前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