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奕迅《富士山下》這首歌中,曾經唱到「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然而實際上這種類似於心靈雞湯的段子,卻再一次被打臉了,因為富士山其實真的是私有的。就連當地政府也都需要為在富士山建立的部分建築繳納一部分租金,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關於富士山的歸屬問題,最早來源於日本的江戶時代。當時日本天皇大權旁落,政權被幕府將軍所把控,而富士山也因此被當作幕府將軍的私產。而後,為了表現對於淺間神社這座日本最古老神社的尊重,當時的幕府將軍德川家康將富士山的所有權轉交給了淺間神社。
不過這種所有權的轉移在近代並沒有被日本政府所承認。隨著二戰結束,神社的地位也逐漸下降,而此時各種國有化活動也影響到了富士山的歸屬問題。利用強大的政治影響力,日本政府強行將富士山的歸屬權納入自己的名下,而這卻在之後神社與政府之間互相爭鬥的最大一個焦點。
不過隨著立法的逐步完善,日本的法律已經對這一件公案有了自己的判定。富士山的所有權應當歸屬之前曾經擁有它的淺間神社,而日本政府試圖將富士山國有化的行為是非法的。
迫於輿論和政治壓力,日本政府最終放棄了對富士山山頂部分的擁有權爭奪。將之歸還給淺間神社。
不過為了能夠更好的開發富士山的資源,日本政府和淺間神社商議將整個富士山納入日本政府的公共管轄權範圍內,不過它的所有權仍然歸屬於神社所有,因此每年政府還要用所獲得的盈利性收益為淺間神社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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