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富士山不屬於日本政府
你沒聽錯,那只是一座私人山頭
說起日本的風景,很多人第一時間就會像其櫻花和富士山,這兩者幾乎成了日本駐許多人心中的代言人,已經很美好的事情就是 春天去日本賞櫻花,冬天去富士山看一看。
富士山是日本國內最高的山,日本人心中當之無愧的聖山,也是日本重要的民族象徵之一,被日本人譽為「聖嶽」,也經常被稱作「芙蓉峰」或「富嶽」以及「不二的高嶺」,如今也是享譽全球。
富士山高3776米,因高度而產生的低溫導致山頂積雪終年不化,形成「一座黑色的山,山頂一模白雪」這樣耀眼的風景,因此也就引的無數人嚮往不已。據統計,每年攀登富士山的人數達30多萬,而每年的開放時間只有兩個月,可想而知,加上每年在山腳下欣賞欣賞富士山的人,是有多少人想一睹富士山的 美景了。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同屬於世界文化遺產的富士山和中國的長城有一個極大的不同——長城屬於中國政府,而富士山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和日本政府沒有半毛錢關係。
作為日本地標的富士山實際上是由日本政府租用的,它不屬於國有土地,所以日本政府每年都需要按規定向富士山的主人「淺間神社」支付高昂的租金。
日本全國有「淺間神社」1300家,而總本山,也就是大本營是富士山腳下的這一家。據說,富士山最早是屬於德川家康將軍的,公元1606年,德川家康把富士山送給了淺間神社。明治維新之後的1871年,日本推行土地國有化,把富士山也佔為國有,事實上就是皇室所有。但是,淺間神社一直抗爭,直到二戰結束,日本政府才將富士山一部分土地還給了淺間神社,但是山頂部分一直不肯還給神社。
1974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判國家歸還淺間神社山頂部分的土地。但是日本政府還是賴著不還,一直拖到2004年,日本財務省才正式將8合目以上的土地(大概是海拔3360以上土地)正式認定為是淺間神社所有的私有土地。所有,我們如果登山富士山頂的話,其實是進入了私人領地,不過神社沒有在山頂收門票,雖然一年有30萬人登上山頂。
富士山到底屬於誰?其實我們剛才還沒有最終說清楚,因為日本人自己也常常說不清楚。不妨有機會你去問問日本人:「這富士山是屬於哪一個縣管理的?」絕大多數的日本人一定會說:「是山梨縣」。但是,靜岡縣人聽了絕對不會樂意,因為靜岡機場的宣傳資料上寫的很明白:我們的機場位於富士山腳下,在飛機降落時,能夠看到雄壯的富士山。
所以,富士山完全屬於私有土地,日本政府有的只是租賃權,而不具支配富士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