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文(公安部原刑事偵查局局長、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首任局長)
1984年9月5日,在盧森堡舉行的第53屆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年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被正式接納為該組織的成員國。同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擔負著對外聯絡和打擊走私、販毒、偽造國家貨幣、國際恐怖活動和國際詐騙等國際性犯罪的任務。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別在廣州、上海、哈爾濱設立了聯絡處。我親歷了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全過程,回首35年前,那一幕幕還仿佛就在眼前。
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是大勢所趨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國際關係的變化和國家間的頻繁往來,跨國性犯罪開始向國內滲透,對我國社會治安產生了很大的衝擊。與國際刑警攜手打擊各類國際刑事犯罪活動的問題,擺在了我國政府及公安機關的面前。
1979年,中國接到了肯亞外交部的照會,邀請中國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可那個時候,我們並不了解這個有著60多年歷史的組織的情況。
當時,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際刑警組織在肯亞召開的會議。令新華社記者極其憤怒的是,臺灣當局竟然以「中華民國」的名義派出了「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中心還掛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後來,經我國駐肯亞使館嚴正交涉,會議組織方撤掉了「中華民國」國旗。
正是由於新華社記者的採訪,中國才初步了解了國際刑警組織的情況:該組織當時擁有成員國127個,總部設在巴黎,有現代化的情報網,與60多個成員國中心局保持電信聯繫;每年召開一次大會,主要職能是為偵破國際犯罪提供情報合作。
在前期周密調查的基礎上,1982年,公安部起草了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專題報告,報給黨中央、國務院,並抄送外交部國際司徵求意見。國際司非常贊同我國加入這一組織。經批准,同年秋天,時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高旭專程赴國際刑警組織總部與秘書長博薩會晤。由此,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事實上,當年促使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還有一個重大事件:1983年卓長仁一夥劫持296號客機逃往南朝鮮。該事件爆發後,臺灣當局緊接著做工作要這些人。南朝鮮當局以大陸未與其建交為由,將卓長仁等移交到了臺灣。
制定解決臺灣會籍的方案我國申請加入該組織,必須先制定出解決臺灣會籍的方案。
我們參加該組織的原則就是堅持「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政府」。臺灣當局可以留在該組織內,但前提是以「中國臺灣地區警察組織」的名義,並且不能派團長、無表決權,會議上均不得出現「中華民國」的旗幟和「國號」標誌,只能使用「中國臺灣」字樣。臺灣當局不同意,他們要求仍以「中華民國」的形式留在組織內,還提出了兩個德國同在聯合國的事例,並且採取各種措施阻撓中國大陸的加入。那時,臺灣當局加入該組織已有20多年,架設專用通訊臺與總部及一些成員國頻繁聯繫,還大搞「金元政策」,讓各成員國馬上與臺灣當局斷絕關係有一定困難。而且,美國偏向臺灣當局這一點更是毋庸置疑。
秘書長博薩是一個非常公正、講法的人,儘管他對我們很友好,但是此事還是讓他感到為難。我們能夠成功加入這個組織,得益於博薩在裡面的斡旋。博薩提出,雖然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因為該組織章程並無開除成員的規定,要解決臺灣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他希望中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向各有關國家進行必要的外交交涉,以便這些國家政府作出支持中國的決定。
1983年,博薩提出了三個方案,其中第二個方案是中國設兩個中央局,北京和臺灣各設一個,各派各的代表。我與博薩會晤時當場否定:「這是兩個中國,不行。」
次年初春,博薩應邀訪華,時任公安部部長劉復之、副部長李廣祥再次闡明了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原則立場——臺灣只能以「中國臺灣地區警察機構」的名義留在組織內。同時,正式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申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書。
1984年9月,第53屆國際刑警組織年會即將在盧森堡召開。8月,公安部派出了精兵強將奔赴國際刑警組織總部做工作。博薩說,美國和臺灣當局強烈反對大會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臺灣要求保留其在組織內的全部權利,部分執行委員對解決臺灣會籍問題感到為難。博薩希望中國加強同執委會成員國交涉工作力度。
時間緊迫。有關部門馬不停蹄地向我駐102個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的使館發電,讓使館做所在國家的工作。最後,有91個國家明確表示支持。對此,公安部決定,派代表團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第53屆全體大會。
1984年9月初,我率代表團到達巴黎會晤國際刑警組織秘書長,再次強調中國的原則立場,並表示在中國被正式接納為成員國之前,將不出席會議,不派觀察員。
美國提出,國際刑警組織應該尋求辦法讓臺灣當局留在該組織內,或將中國申請推遲討論。
中國的申請曾被拒絕1984年9月,盧森堡。我們希望和臺灣當局代表團見見面,可他們只要一看見中國大陸代表團就遠遠地避開了,從不打照面,他們一直在背後做動作,希望成員國不要投我們的票。
1984年9月4日下午,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討論我國入會申請。會上一些與臺灣當局有「邦交」關係的國家代表反對討論和申請,友好國家代表堅持討論,爭論激烈。由於沒有參加會議,代表團一行焦灼地在大使館裡等消息。
消息來了——我國入會申請沒被接納。大夥傻眼了。
我馬上請南斯拉夫代表團來使館了解情況並磋商對策,一直談到深夜。為了表示感謝,我還請他們到當地最好的一家中餐館吃飯。沒想到剛到那裡,大家遠遠看見臺灣當局代表團一群人出來。聽飯店的老闆說,臺灣當局代表團在這裡慶祝大陸沒有被接納入會。飯後,我們回住地起草向大會的聲明稿,然後再譯成法文、英文。直到凌晨,大家才休息。
第二天清晨,代表團請使館同志找來當天盧森堡的報紙,出乎意料的是,發現報紙上並沒說大會討論表決中國申請入會的事,只是發了個「中國大陸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問題十分棘手」的消息。事情似乎有了轉機。
正當大家在房間裡議論的時候,9時30分,電話響了——是斯裡蘭卡刑偵局長跑到會場樓道裡打來的電話,說中國入會申請剛剛通過!歡欣鼓舞之餘,我們心裡又產生疑問:怎麼會突然有了這麼大的轉機呢?直到10年之後,我們才得知內情:原來是計票出了錯,第二天又重新投了票。
接到這個電話不到10分鐘,中國代表團全體成員西裝革履地出發了。到了會場,臺灣當局代表團在發表了「抗議」聲明後全體退出會場,原「中華民國」的牌子被換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片掌聲之中,中國代表團在原副秘書長肯德爾的引領下進入大會會場。
我國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後,很快成立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架設了與總部和各成員國的通訊聯絡設備,有效地開展國際警務合作,多次承辦國際刑警組織委員會議和專業培訓,為組織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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