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州、佛山等地新版養犬條例紛紛出爐,發布後很多網友都發現,現在的養犬管理條例越來越完善了,但也有人覺得管得太寬了,認為「不就幾隻狗嗎,至於用那麼多條條槓槓嗎」,比如佛山的養犬管理條例就長達七大章五十六條,新手養狗大全發現,雖然佛山最新版養犬條例刪除了每戶城市的養犬條例中幾乎都有這樣一條:一戶限養一隻,甚至幼犬出生後只能在狗媽媽身邊呆3個月,之後必須處置。
那麼問題來了,部分犬主養2隻狗在先,新版養犬管理條例在後,在限養區內早於規定養了2隻狗,究竟該如何處置呢?
對此,新手養狗大全也紛紛收到了部分粉絲的反(吐)饋(槽):
有的主人開車把其中一隻狗狗拉走「放生」,這哪裡是放生,明明就是遺棄啊,既增加了流浪狗的數量,更增加了安全隱患;
有的犬主就偷偷把2隻狗養在家裡,夫妻倆晚上走不同的遛狗路線;
有的主人實在沒辦法,不得已把其中一隻狗狗賣給狗販子,為了不讓女兒恨自己,只能對5歲的女兒撒謊說狗狗走丟了;
有的主人直接把其中一隻狗狗拉到寵物醫院做安樂死,面對活蹦亂跳的狗狗,寵物醫生根本下不去手;
有的主人比較土豪,為了狗狗們搬到鄉下的非限制區住,每天開車上下班;
還有的主人把多餘的狗狗送到農村老家,寵物狗一下子變成看門狗。
目前來看,對於這部分早於規定養的狗狗,被送到農村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最起碼能夠無憂無慮的活下來吧,但問題是並不是每人都在農村有親戚朋友啊……
今日話題討論:對於早於規定養的狗狗,你或者身邊的朋友是如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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