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羚牛頂翻兩人
2000年5月20日的8時30分,一隻高大健壯的羚牛躥進洋縣四郎鄉田嶺村村民劉永昌家,把剛要出門的劉永昌頂倒在地,劉永昌立刻倒在了血泊中。
屋內除了劉永昌外,他的妻子周存風正在灶臺前做飯,怪物把劉永昌撞傷之後,在屋子裡來回躁動,周存風不知這兇猛的野獸是何怪物,嚇得暈了過去。村民們圍在劉永昌家窗外觀看,經過辨認,是一頭野生的羚牛。羚牛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村支書立即通知了鄉政府。
鄉政府領導向縣林業局作了匯報,並於10時趕到了事發地點。而這時,羚牛更加狂躁。據了解,每年五六月份是羚牛的發情期,這時羚牛最易傷人。
採取措施須經批准
縣林業局和縣領導接到消息,於11時趕到了現場,立即在現場成立了指揮部研究解決事態的方案。但是,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野生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採取傷害措施解除危險,必須報經國家林業部門批准。
縣領導立即向省林業廳匯報情況,而這時羚牛已進屋3個小時,屋內不斷地傳出周存風悽慘的呼救聲。13時20分從省林業廳傳來消息,可以擊斃羚牛。
指揮部在聯繫武警部隊參加救援時,劉永昌的親屬也陸續趕到了現場。屋內親人的呼救聲,撕裂了親屬們的心。
多彈擊斃「肇事兇手」
13時30分,劉永昌的女婿劉建民冒著生命危險,爬進屋內,救出了嶽母周存風,現場指揮部立即安排車輛,把受傷的周存風送往洋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14時20分,武警打了40多發子彈後,躲在屋內的怪物終於被擊斃。而這時,屋內的劉永昌因為被羚牛頂傷失血過多,早已氣絕身亡。當天晚上被送往醫院搶救的周存風,也因頭部被撞傷,在轉院的途中死亡。
人和動物誰的生命更重要
野生羚牛致人死亡事件發生後,洋縣人民政府進行了善後處理,補償死者家屬1·8萬元。劉建民認為,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縣林業局和鄉政府對受害人的親屬給予的補償太少了。2001年5月,劉建民來到洋縣人民法院,起訴洋縣林業局和四郎鄉政府,要求給予嶽父母死亡補償費43778元。縣林業局則認為他們沒有賠償責任。
法院立案後,稱野生動物致人死亡,無國家立法賠償標準,主體被告認定不合法,要求原告撤訴。但劉建民認為林業局和鄉政府應對嶽父母的死負責,至今不願撤訴。
中央電視臺主持人肖曉林在報導此事時談了自己的感想:我可以想像到,當時那種悽慘的情景,多麼令人揪心。作為親屬眼看著野生動物在那兒傷害自己的親人,這時候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卻不知道怎麼辦好。那麼,當生命相對抗的時候,人和動物誰的生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