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楚天都市報記者鄒斌攝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張本立) 聽信偏方食用貓頭鷹可以治病,黃陂村民吳保(化名)花5元買了一隻貓頭鷹,在運輸途中被民警查獲。昨日上午,吳保因涉嫌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被黃陂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活了一輩子沒和人紅過臉,卻因為誤信偏方,一時心存僥倖攤上了事,現在後悔死了。」昨日10時,庭審結束後,吳保對記者說道。
吳保今年63歲,黃陂某村村民,平時在家種田,也做一些水產買賣,收購魚蝦拿到市場販賣。去年12月30日8時許,他像往常一樣到村集市賣魚,一個老頭提著一個蛇皮袋到每個攤位前,打開袋子詢問對方要不要,走到了吳保攤位前,老頭告訴他袋子裡裝的是貓頭鷹。
「我知道貓頭鷹是國家保護動物,市場上沒人敢收也沒人敢要。」吳保說,他看了一眼蛇皮袋,確認裡面是只活著的貓頭鷹,表示堅決不收。這名老頭對他說,食用貓頭鷹可以治頭疼,有藥用價值,可以便宜賣給他,只要5元錢。吳保聽說民間是有這個偏方,家裡剛好有個親戚經常頭疼,再加上價格便宜,他就花5元錢買下了貓頭鷹。
當天吳保還在市場上收購了一些斑鳩、黃鼠狼等野生動物,還聯繫了朋友準備販至武漢市。同日9時許,3人驅車前往武漢,在途經武湖青龍公安檢查站時,這些野生動物被民警查獲。吳保當天就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審。這隻貓頭鷹也於今年1月7日被森林公安民警送到野外放飛。
吳保到案後表示,從口音上判斷,賣貓頭鷹的老頭並非黃陂人,他也是第一次見到這個老頭,並不認識對方。此案在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經多方偵查未能找到吳保收購貓頭鷹相關證據。今年5月15日,黃陂區檢察院以吳保涉嫌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向黃陂區法院提起公訴。
昨日,公訴機關法庭上指控吳保為獲取非法利益,攜帶斑鳩15隻、狗獾3隻、黃鼠狼5隻、貓頭鷹1隻,從菜場出發前往武漢售賣,被民警查獲。經鑑定,這隻貓頭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隨後,公訴機關列舉了相關證言和物證,並指出吳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運輸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應當以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保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有從輕量刑情節。經合議庭評議,法院判處吳保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吳保繳納了罰金。
今年5月20日,武漢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格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食用所有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