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可以不養嶽父母,這消息一下炸了鍋,那獨生女該怎麼辦?
民法典有關規定,成年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的老年父母,具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應當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親情關懷。
子女要贍養父母是沒有爭議,可法律上的子女,可不包括兒媳、女婿呀!
也就是說,女婿贍養嶽父嶽母是一種美德,而不是應盡的義務。
我們這邊有一句老話,叫:女婿半邊兒。
意思是女婿也是半個兒子,娘家有事也能撐起半邊天。
不過,以前誰家不是幾個娃,女婿回娘家的確不用負起全部負擔,但現在不一樣了,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女,這意味著女婿回家真要被當作兒子來使喚。
可現在,法典上很清楚了,女婿可以不養嶽父嶽母,這就把獨生女給愁苦了!
老公可以不養,難道靠我一個人嗎?
其實,在民法典之前,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嶽父母有贍養義務。但,這麼多年不都這麼過著麼?
除了法律之外,別忘了還有風俗民習。
很多地方就算不用有法律規範,男人也會很自覺地每月把錢給媳婦,讓她給娘家打錢,逢年過節到娘家也絕無空手。
因為男人都好面子,誰也不喜歡落個閒言閒語,被人說三道四。
再說,現在兩邊都只有一個,好壞以後財產都是自己,以前兄弟姐妹多還會去算算帳,現在全免了,兩邊一樣養。
對於獨生女來說,也沒什麼可擔心的。
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財產分割)中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大意就是,過錯方在分割離婚財產時,將分得更少。過錯,會按照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進行考量。
所以,身正不怕影子歪,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這都2021年了,隨著我們首部民法典全面施行,意味著告別過去,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法典」時代。
都這時代了,就別那麼負能量,總把人性擺在陰暗面思考了。
與其擔憂「女婿不養嶽父母,那我該怎麼辦」,還不如把更多時間花在自我提升上,只要自己優秀了,安全感不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了麼?
那優秀要從哪裡開始?肯定是閱讀呀!這是獲得提升最快的方式了。
小炎作為一個底層,喜歡寫作,並以此餬口的小人物,這就給你推薦這本《民法典》!
沒錯,我口乾舌燥說了半天,就是為了賣民法典...
它從婚姻家庭到住房財產,幾乎涵蓋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民法典也被稱之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家裡常備一本《民法典》,沒事看一看,有事查一查,讓自己不進坑,讓孩子學民法,讓老人懂常識,一家生活就能減少很多麻煩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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