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對於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答案。
我的理解是:對於初學的人應該一個科目一個科目的操作。這樣更容易看出成績,給自己增加信心。先選擇出犬最容易做的科目來訓,當這個科目訓到能80%左右可以服從主人手勢加口令指揮後,就可以訓第二個科目;或者是這個科目主人可以在安靜環境中指揮它完成後就可以開始訓第二個科目。訓第二個科目時花兩分鐘複習第一個科目或是把兩個科目組合起來打亂順序訓,如果兩個科目同訓練應多獎勵第二個科目,少獎勵第一個科目。然後再以此類推增加科目的數量。當犬和主人對訓練都適應以後,就可以同時訓練兩三個新科目。
對於有一定經驗的同學來講可以根據犬的特點選擇好它的全部訓練內容,然後根據訓練內容選擇四五個簡單的科目同時開始入手訓練(如果是要參加比賽的犬,可以根據比賽的要求來選擇幾個科目入手訓練)。同時對幾個科目進行訓練,我們不要求犬各科目立即達到很高水平。當這四五個科目達到訓練要求的30%至40%水平時就可以增加其它科目。訓其它科目時要複習前面的科目,讓前面的科目也在一點一點的進步。在這時期有個別的科目我們可以安排重點訓練。這個重點訓練的科目不是永遠不變的,應該根據訓練的需要來調節重點。這樣我們的犬從整體上講每一個科目都在進步。這種訓練有點像小孩讀書:每一個學科都在同時學習,每一個學科都在同時進步。各種學科的進步與身體的成長都是同步進行的。當小孩成年後他自然也就學有所成。訓犬也是個道理,不是把一個科目訓到高水平後才訓第二個科目,這樣反而會讓犬的行為固定化,讓犬失去表現其它行為的機會。例如:如果長期固定只訓坐這一個科目,訓上一個月後犬對坐科目就會表現得很「執著」,並且坐科目可以達到很「很高水平」。但是經過這樣的訓練,犬見主人後就只會坐下,它不會表現出其它行為了,主人就失去了捕捉其它行為的機會。
訓練中會出現這樣的現象:一兩個月訓了十個科目, 其中有個別科目表現得很精彩,感覺可以與別人訓了一年的狗相比;其它科目表現卻平平,這是正常的。還是拿小孩讀書來比喻:有些小學生的口算能力比某些大學生還要強,但這個小學生的總體能力達到大學生水平了嗎?顯然沒有。所以我們不要把才訓一兩個月的狗拿去和網上那些優秀視頻對比,我們要看到犬的總體能力的進步,踏踏實實的訓練,慢慢的就會發現自己的犬越來越優秀。
既然可以同時訓好幾個科目,那科目組合也是有一定規律:一般是運動量大的與運動量需求小的組合起來訓。如拋物銜取就是需要犬大量運動的科目,就可以與臥(或躺下)科目組合起來訓。這樣一動一靜既可以讓犬得到適當休息,也可以訓練犬動靜的轉換能力。
訓練不只是人的事,也不只是動物的事,所以當主人與犬兩者配合有一定默契後就可以適當多安排科目一起訓。如果犬或人有一方領悟吃力或是初學訓犬者才建議在訓練的第一周只訓一個科目。第二周訓第二個科目。第三周把兩個科目結合起來訓。我所說的「第一周」「第二周」只是一個大概的時間段,不是指一個星期。因為有可能兩三天就達到一定效果就可以進入第二個科目訓練。
另外初訓者先不急於馬上訓科目,而是要多於它玩,觀察犬的行為愛好,先安排犬最最喜歡的行為作為第一個科目,讓犬與主人更早的體會到訓練的樂趣,這也是入門的最好方法。越到後面科目越難,但因為有了前面的基礎,犬更容易懂主人的意思,後面難的科目訓起來反而會變得容易。
我以幼犬開始訓練為例說明一下訓練計劃的安排:
2月齡至8月齡主要培養犬興趣愛好,讓它喜歡上玩具、喜歡上與主人玩、喜歡上做各種動作。在這期間社會化訓練也是重要的環節,在確保犬健康的情況下儘量多帶犬外出玩耍。犬來到這個世界上與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一樣,需要通過各種方式來認識世界。這段時間的狗就像一個笨笨的小孩:有時候走路會摔跤、遇到陌生環境缺少自信、亂咬東西、排便沒有規律、遇到比自己的強的對手有些是害怕(有些是不知天高地厚反而去攻擊)、親熱陌生人、追車追動物等等。這一切對人來是壞習慣,但對於才來到這個世界的狗來講是他們學習、認知、 適應現代社會的過程。大家可以想像,六歲以前的小孩是不是與狗狗很相似? 這段時間我們要儘量多用誘導和捕捉法,讓犬的各種對主人有利的行為得到正增強,得到獎勵。如:坐、臥、立、躺、滾、叫、咬、匍匐、嗅聞、跟隨、拉主人跑、與實力相當的狗嬉鬧、進籠(窩)睡覺、過低矮的小障礙、上下樓梯、銜小件物品、搜索玩具、短距離追蹤、與主人拔河、在主人面前撒嬌耍賴皮、適應輕輕的拍打和抵抗其它輕微的壓力等等這一切行為和能力我都應該獎勵它,開發犬的行為。這一階段的訓練更像幼兒園的教育模:鼓勵、認同、讚賞、引導成為主旋律。 我們怎樣來考核犬的成績是否合格呢?也就是說我們這段時間達到的目標是什麼呢? 本人認為在系上牽引繩(或不用繩子在安靜環境中)、在主人的引誘和口令指揮下,犬能基本完成上面的行為就達到了訓練目標。這個目標對於我們普通家庭玩伴犬的要求來講就算是很優秀了。但對於我們有更高要求的發燒友們這僅僅是訓練的開始。這段時間的訓練主要用鼓勵的方式獎勵犬各種行為,但家庭伴侶犬的訓練有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就是有些行為如果不加以及時制止就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甚至造成「必須送走它」的嚴重後果,如:亂叫的行為、在樓梯間亂排便的行為。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就要具體問題具體解決,靈活運用訓狗教材中的技術先讓犬學會在外面叫,在外面固定地方排便;然後抓緊時間糾正它亂叫亂排便的行為。如果你有固定的犬舍,這個問題就不用那樣急切。總結這一段話就是:在2至8月年齡期間,除了坐立、站立、跳高的硬障礙和飛身撲咬不能訓之外,其它科目都可以訓練。這個2至8月也不是死的規定,有可能提前一點,也可以延後一點都算正常。
9月至一歲半的犬我們應該在前面的基礎上複習提高,增強犬完成科目的能力,讓犬可以在脫繩的基礎上在有幹擾的環境可以專注訓練。我用100分制打分來講解。前一階段2至8月,我們讓犬的平均成績達到50至60分就合格。這一階段我們讓犬的成績達到70至80分就合格。這段時間我們使用正面技術和負面技術結合手段訓練,把原來以正面技術為重心的訓練變成正負結合的訓練。
一歲半至三歲這個時期有點長,如果是一般的玩家,僅為娛樂,那訓練的時間不用太緊,可以採用:休息幾周時間再訓,訓幾周時間再休息的模式。因為這段時間犬對科目已經相對比較穩定,我們的訓練要求是:「完全服從主人口令」、達到「一令一動」,犬的動作要乾淨利落,準確無誤。如果你的犬是為比賽而訓,這一階段訓練就要圍繞比賽的賽制進行系統化安排和細節的調教,包括對主人自己的行為舉止也要按照賽制的規範進行操作。如果是比賽那時間長度安排應該比上面講的有所增加。這一階段訓練的目標就是盡最大努力達到比賽的完美要求,所以要利用我們所懂的全部知識和技術手段把犬推向最高成績。
那如果我們接手的是一隻成年犬又怎樣開始訓呢?安排訓練的程序與前面講的也差不多,我的經驗是:參照上面的程序先花兩三個月時間讓它學會計劃中的全部科目或大部科目;然後再花一段比較長的時間讓這些科目達到或接近完美的程度。
那麼怎樣安排一周的訓練時間呢?
玩伴犬和比賽的犬一般情況可以每天訓1至4次,每次訓10分鐘時間左右,一周訓四天以上。這十分鐘訓練不是死規定,而是根據不同的犬有所變化。原則是:訓到犬最興奮時,再訓一會小就要停止訓練,不能在犬興奮度已經開始下降了才停止訓練。這樣犬會期待下一次再與主人玩,並且犬的記憶裡面都是最快樂的事和當日最好的訓練訓練效果。下一次訓練它就會以最好的一面展示給訓導者。 所以結束訓練的時間很重要,興奮只有5分鐘的犬我們可以在訓4分鐘就停止訓練,然後休息。興奮時間短的犬可以採取每天增加訓練次數的方式來彌補訓練時間的不足,每一回訓練中間要最少間隔一小時以上。以後隨著訓練的進步慢慢延長每一次的訓練時間。一般情況達到10分鐘內能連續興奮的做科目就算是合格。因為大多數比賽也都是在十分鐘以內完成。
對於撲咬這種費體力的科目,我們就不必照上面時間來訓練,而是間隔一兩天訓一次就可以。在集訓期也可以安排早晚一次,但訓的時間一定要短,見好就收。
如果我們訓的是工作犬:如搜救犬、刑偵犬。我們就要選擇工作專注、興奮時間長的犬,並且在訓練中要慢慢延長它的工作時間,加強耐力的訓練,達到訓練工作持繼時間半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