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美軍近年來也爆出一些貪腐案件,不少「老虎」「蒼蠅」被嚴懲。美國人對權力一向不放心,充滿懷疑和警惕,總是通過各種方式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只要你手裡有權,就會成為監督力量重點關照的對象,他們一方面把「大老虎」盯得很緊,另一方面對「小蒼蠅」也沒睜隻眼閉隻眼。
比如,美軍戰略司令部副司令、海軍中將蒂莫西·賈爾迪納於2013在賭場參與賭博,他使用了假籌碼,還對調查人員撒謊,隨後被解職;美國海軍第六艦隊原司令肯德爾·莫蘭維爾,由中將被貶為少將,原因是他允許女友乘坐軍用飛機。此外,生活作風出了問題也不行。卡爾·文森號航母戰鬥群驅逐艦指揮官唐納德·霍恩貝克與另一名指揮官的妻子有染,東窗事發後被直接除名。
打擊行賄受賄只是美軍反腐的一個方面,另一個重要內容是防止權力濫用。美軍主管陸軍情報的副參謀長瑪麗·萊格瑞中將的經歷就很典型。她原本是接任國防部情報局局長的熱門人選,卻因「權力使用不當」失去了機會。
這位女中將主要栽在兩件事上:第一,她十分看好一項耗資9300萬美元的雲計算項目,這個項目有助於提高美軍在戰場上的情報共享水平,她於是利用職務之便強力壓制反對上此項目的意見;第二,2013年紀念韓戰停戰60周年,她用個人捐款高規格紀念,超過了規定標準。
美軍監察機構對這兩件事進行調查後發現瑪麗·萊格瑞沒有任何貪腐行為,並未把公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但在美軍監察機構看來,權力是有邊界的,如果越界,即使動機為公、即使沒有貪腐行為,也不被允許。瑪麗·萊格瑞中將的行為最後被認為是「以權謀私」,揮霍納稅人的錢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損害了國防和軍隊建設,這直接導致她競爭國防部情報局局長失利。
那麼,美軍的這些「老虎」「蒼蠅」是如何被發現的呢?美國把軍隊反腐納入國家司法體系,主要有3類法規約束軍人。
一是命令性法規。在多數人眼裡,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井水不犯河水,而美國卻在1978年頒布了《政府道德法》,對公務員的行為進行詳細規定,明確指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在此基礎上,又於1992年制定了《行政系統工作人員廉潔自律準則》(美軍行政人員也必須遵守),在禮品、利益衝突、濫用職權、職外活動等方面作出了限制性規定。
更有針對性的法規是美國國防部於1987年頒布的《美國國防部人員行為準則》,長達4萬字,對公私利益衝突和例外情況作了具體要求,還進行了嚴格的類推性解釋。該準則特別規定:「無論是否明確被本指令所禁止,國防部人員均應避免採取可能導致下列結果的任何行動:①利用公職謀取私利;②對於任何個人或實體給予優惠待遇;③危害到政府的效能或開支;④失去獨立性或不偏不倚的態度;⑤在官方渠道之外作出政府決定;⑥損害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二是懲戒性法規。命令性法規是「明軍紀」,懲戒性法規則是「劃紅線」。美國反腐通用的懲戒性法規是《美國法典·刑法卷》和《有組織勒索、賄賂和貪汙法》。關於軍隊反腐,更專業更具體更細化的法規是《美國統一軍事司法法典》,依法對犯事兒的美國軍人進行軍紀和軍法處置,這是美軍現代司法體系的根基,也是維護軍紀最重要的法律依據。
三是防範性法規。《美國法典》特別規定:「武裝部隊成員中,薪金等級按照《美國法典》第37部201條的規定,0~7級或以上者(將級軍官)都要參加財產申報。」《美國國防部人員行為準則》進一步將財產申報的對象擴大到4類,除了將官,還包括以下幾類:高級行政人員;級別16級以上的一般僱員;薪金固定且相當於或高於GS-16級的非一般僱員;從事機密或決策性質工作的僱員。
除了健全的法規,美軍在監督上也下足功夫,設立了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是國防部職能部門的監督。國防部設立監察長辦公室,由文官擔任監察長,配法律總顧問,並在各軍種部、各地區和職能司令部、軍事基地派駐監察長或監察官進行監察。
別小看了這個監察長,名義上是國防部長的屬官,很大程度上卻只向總統和國會負責,國防部長無權撤換。監察長之下,設稽核部和調查部,分別負責審計和監督,主要對軍隊計劃項目進行審計、監控、檢查、督導,加強管理效能,管好「錢袋子」,同時密切監督權力的使用,看好「印把子」。
第二道防線是國防部刑事調查署和各軍種刑事調查局等機構的監督。其職責是對美軍進行刑事調查,及時發現並阻止相關人員參與犯罪活動,如洩密賣密、後勤供應犯罪、公職人員腐敗、計算機犯罪、非法技術轉讓等不法行為。國防部刑事調查署在全球設有50多個地區辦公室,可採取監視、竊聽、錄音、複製、衛星定位和網絡追蹤等手段,對涉嫌犯罪的軍人實施調查。
第三道防線是輿論、民眾和軍人的監督,其中軍人的監督最直接最有效。士兵入伍或軍官新上任時,都會被告知部隊監察員的職責和辦公地址,美軍各機構網站首頁也有監察部門網站的連結,鼓勵知情者舉報軍隊的不法行為。《美國監察長法》還規定,被投訴的軍官不得以命令、恐嚇、許諾等方式幹擾、妨礙投訴與調查,否則將觸犯刑律。
總體看來,美軍反腐的特點很明顯,一是公開腐敗的標準和代價,讓人心裡有數不願腐;二是堵住腐敗的漏洞,讓人不能腐;三是及時發現腐敗行為並加以嚴懲,讓人不敢腐。
文字:許述
來源:中國青年報(2017年11月02日 11版)
製作:王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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