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24日,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通報3·29珠海漁民「宰殺販賣海豚」事件最新情況。根據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日前正式出具的《物種鑑定報告》,被販賣海豚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白海豚。販賣人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3月30日下午,有網友爆料稱,在珠海市南水鎮發現有人販賣海豚,隨即引起網友高度關注。對於網友爆料所稱的「發現有人在獵殺白海豚,而且是當場宰殺」的說法,聯合調查組進行了重點調查。
據涉事漁民稱,3月29日上午,鍾某某駕駛漁船出海打漁,約9時在南水附近海域發現一條「大魚」漂浮在海面,當時該魚已經死亡。下午3時許,鍾某某將該動物拖回赤魚頭碼頭。隨後,鍾某某、蔡某某、蔡某某將其帶回村裡,將腐爛發臭的部分分割丟棄後,三人將其他沒有發臭的部分斬塊,並在村邊出售,未售出的部分三人各自拿回家食用。
截至3月30日晚9時許,漁政部門已將涉事3名南水鎮村民傳喚到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並將3人丟棄的水生動物部分殘留骨肉封存,委託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農業部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動物殘體所屬物種進行鑑定。鑑定報告顯示,經兩個實驗員獨立操作,選擇4個遺傳標記克隆進行分子鑑定,最終確定送檢的涉案動物殘體樣品肌肉確定為:哺乳綱鯨目海豚科中華白海豚的組織。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違法捕獵、殺害、出售、購買瀕危護野生動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文來源:大洋網-信息時報 責任編輯: 姬雪瑩_NN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