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源於某網友在楊麗萍視頻下的評論,點讚上萬上了熱搜:
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條評論引起廣泛討論,有著名演員陳數等表示女性不是生育的工具。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發文稱,鼓譟「女人不是用來生兒育女」的觀點,是反人類的行為,微博原文見下圖:
是否反人類,有知識有文化不無知的人民群眾自會有正確的判斷。這裡是法律公眾號,我們解決的是普法問題,而不是無知問題。
在美和家事律師看來,北師大這位教授需要提升一下法律修養,以配得上自己在北師大這所號稱前身是京師大學堂師範館的著名高等學府裡的那張辦公桌。
婦女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權利,是法律賦予法律關係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及保障。
權利不是義務,不是非做不可,不是不做就違法,權利主體可以自由選擇作為或者不作為。
生育是權利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得很明確,生育是女性的權利,不是女性的義務。宣揚「女性不是用來生兒育女的」觀點,何錯之有?
不但無錯,反而是合理、合法、宣揚法律的正能量行為!北師大某教授,你出來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通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是在反人類嗎?
注意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人身和財產權益以及婚姻家庭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也就是說,違反婦女意志,幹涉婦女生育自由,強迫婦女生育的,就是違法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尊重女性就是尊重你的母親、你的妻子、你的姐妹。
你的母親不是「用來」生育你的,你的妻子不是「用來」生育你的孩子的,你的姐妹也不是「用來」生育別人的孩子的。
如果不懂法,地球上有再多的人類也是仿佛茹毛飲血的混亂社會,讓人人都學點法,讓世界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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