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表示他在網上給父親買了一部小米手機,搶半天才搶到,花了兩千多塊錢。前兩天快遞到了,快遞小哥給他打電話,王先生那天在外地出差,他說先放到那個華東花美發理髮店,理髮店是平常大家的快遞代收點,一個件大概一塊錢的保管費。但是王先生出差回來取快遞的時候卻傻眼了,他的快遞不見了。
貴重物品一般都是當面籤收,但王先生這個件卻非常特殊,放到了代收點上,還找不到了。為了具體了解情況,調查人員也聯繫了快遞小哥。
快遞小哥陳師傅表示他按照規則肯定要放到客戶手裡,或者客戶同意以後,他們可以放到客戶指定的地點,客戶的東西丟了他肯定有責任。理髮店收了他一塊錢,陳師傅表示既然收了他的錢,他東西得保存好吧?但是目前他跟理髮店一直溝通不了,陳師傅打算和理髮店一起把失主的東西賠償出來。
調查人員來到理髮店,負責人表示他們這這兒只是一個臨時的取貨點,不是專業的菜鳥驛站。他是被動的。調查人員表示被動也好,主動也罷,這錢進兜裡了,那身上就多了一份責任。負責人表示快遞丟失那段時間正趕上買快遞人流量大的時候,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外就走了,他當時忙也沒有下來,派件員快遞放置太隨意了。
陳師傅聽了表示不贊同,負責人怎麼沒下來?他當時把快遞抱進屋子裡,給他掃了1塊錢,負責人又讓他把快遞抱出來,放到外邊了,所以是負責任讓他這樣做的。負責人表示陳師傅身為一個快遞員,居然沒有職業敏感度,這麼貴重的東西,就這麼隨意的放在外邊了,也不單獨的拿出來交給他。陳師傅表示他是第一天上班。給客戶說如果知道是手機,那他肯定不會把東西往地上放。負責人表示王先生明明知道是貴重物品那為什麼不交代快遞一下?王先生卻表示不知道,他當時在網上買了好多東西,也不住知道是手機這樣的貴重物品。
調查人員聽了之後表示負責人這兒不是專業的菜鳥驛站,沒有取件碼,沒有驛站的方便,但是這兒有一個優勢就是理髮店是老門老戶,很多人都認識,所以那個人能拿錯一眼就可以看出來。不過還是那句話,受人之託,就要忠人之事,負責人收了人家的保管費,就要把東西保管好,交到正確的人的手上。之後諮詢了一下律師,杜律師表示這件事情當中,快遞員沒有遵守相應的快遞收發流程,自身存在過錯,快遞公司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答應保管的理髮店其並非無償保管,且自身存在重大過失,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快遞員在寄件時已經徵得求助人的同意,求助人也有過錯。建議三方就賠償事宜進行協調處理。
之後王先生表示他們已經協商好了,目前他們的錢已經打給他了。買快遞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了,看看是不是貴重物品,交代好快遞員。
【來源:河南法治現場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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