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起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將河南男子常太(化名)捲入了輿論漩渦。隨後,他被檢方以涉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新京報記者從常太的家屬及其辯護人郭京朝處獲悉,此案於6月12日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
庭上,檢方建議量刑1年6個月到3年;常太的兩名辯護人則為他作無罪辯護,主張「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尋釁此事」。
常太當庭向當事教師張林(化名)致歉,並表示願意給其提供經濟補償,此後會多做公益,彌補自己的過錯。庭審期間,被告人多次情緒失控,被法官提醒。
此外,常太的父親常天長告訴新京報記者,常太也是受害者,中學時「曾遭涉事教師辱罵毆打」;不過庭前,他多次想與當事教師和解,均被拒絕。新京報記者多次致電張林,電話無人接聽。
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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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男子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案一審開庭。被告人常某在庭上多次情緒失控,承認打人不對,並向張老師以及其家人(未出庭)等道歉,希望給予張老師一定的經濟賠償。檢方認定被告存在自首情節,但其攔截、辱罵恐嚇、毆打原告,後又將視頻傳播給他人,擾亂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建議量刑1年6個月到3年之間。被告律師認為,被告並非故意傳播視頻擴散影響,因此堅持無罪辯護。該案未當庭宣判。
視頻|「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未宣判 檢方建議量刑被告律師堅持無罪辯護。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evideo)
「毆打20年前班主任」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前曾被檢方退回補充偵查
2018年12月,一段 「男子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引發社會熱議。
視頻中,男子自稱曾與此事件中的另一名當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語老師張林有過節。畫面中,常太揮手打向張林,張林除了數次道歉和撫摸其臂膀示好外,並未還手。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張林稱當年對常太只是懲戒並無毆打。但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常太卻稱,在張林擔任其初二班主任期間,因為家裡窮晚交學費,他曾遭受張林「歇斯底裡近乎瘋狂的毒打」,造成的「精神傷害伴隨我到現在,總讓我做噩夢」。
常太的多名初中同班同學也曾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不僅常太,許多學生都遭受過張林的侮辱性毆打。
後經欒川警方證實,這段「當街毆打班主任」的視頻,拍攝於2018年7月,即引發社會關注的前5個月。而報警者就是視頻中的張林。
2018年12月20日,欒川警方通報稱,12月17日,張林報警,並提供了自己被打的視頻。12月20日11時20分許,在杭州鐵路警方的配合下,常太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常太的辯護人付建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案曾在3月12日,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後來,檢方以尋釁滋事罪對常太提起公訴。
常太(化名)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的視頻,被發布在網絡上。 網傳視頻截圖
檢方:有意錄製視頻傳播影響惡劣
4月,欒川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常太提起了公訴。
新京報記者從常太的辯護人郭京朝處獲得一份起訴書。文書顯示,2018年7月,被告人常太駕駛自己的黑色越野車與同村的朋友,一起去釣魚,行駛至S328省道欒川鄉附近時,因忘帶漁具,即把車停在路邊,等待同村的朋友取漁具。
此時,恰好常太上初二時的班主任張林,騎著電動車也經S328省道向縣城方向行駛,常太看到後即想起上學時,張林對自己的嚴厲體罰,心生惱怒,在準備攔截張林時,把自己手機交給朋友讓其錄製視頻。
接著,上前將張林攔下並確認其身份後,即對張林連扇耳光,又朝其臉部猛擊一拳,口中反覆辱罵、指責,然後勒令張林將電動車停靠到公路邊,繼續憤怒地對張林進行指責,其間又將張林電動車踩翻在地,後在圍觀群眾的勸說下,張林扶起電動車改變行車路線,躲避常太離開後方才返回。
到家後,張林自感被曾經的學生毆打、辱罵,有失顏面,即向家人謊稱自己騎車摔倒受傷及車輛損壞,後自行醫療治癒。
欒川縣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被告人常太在公共場所出於報復動機,為發洩情緒,藉故生非,當眾攔截、辱罵、毆打中學時的老師張林,並有意錄製視頻傳播他人觀看,導致該視頻在網絡上被廣泛傳播。
最終,檢方認為,被告人常太攔截、辱罵、毆打張林的行為,及該視頻的公開傳播,給張林帶來了傷害和羞辱,嚴重影響了張林的正常生活、工作及其家庭安寧,同時也引發教師群體極大憤怒、侵犯了人民教師的尊嚴,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遂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欒川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常太提起了公訴。 受訪者供圖
男子父親稱「兒子也是受害者」
6月12日,常太的父親常天長告訴新京報記者,涉事另一方張林老師曾多次婉拒與其見面,「我們找這個老師幾十次了,那人家肯定是拒絕我們,人家不願意調解」。
常天長說,此事是由檢方提起的公訴,「我們溝通時,張林老師對我說,找他沒用,要去找政府協商。」
「我們也是受害人」,常天長承認自己兒子有過錯,但是並沒有罪。他表示,張林老師當年打常太時,也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當年沒有發生過那種事情,現在就不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情,當街毆打老師。」
事發後,常太曾委託律師把親筆書寫的道歉信帶出來交給張林。
3月14日,張林對外表示,不接受那份被律師帶出來的道歉信,「我還有十幾年的教學生涯,(不道歉不消除影響)我怎麼面對我現在的學生?」
6月12日,常太的妻子給新京報記者發來一則道歉信。信中,常太的妻子向被打教師張林致歉,她寫道,「常某打完老師之後,有跟她提到過這件事。當時她強烈反對丈夫如此衝動的行為,還因此吵了一架,常某說知道不應該打老師,但一時衝動,沒有控制住,他非常後悔。」
常太的妻子說,常太出生在農村家庭,因為父母很早就離異,經常得到街坊四鄰照顧,所以他很懂得感恩,想法也很簡單,總覺得好的就褒,壞的就貶,只要自己有能力,對困苦弱小需要幫助的人,就盡力去幫助。
「很多村民都認可他的為人」,庭審前,常太的妻子在網絡發布了150多位村民的聯名信,主張常太的行為「有錯無罪」。
6月12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試圖聯繫張林一方,詢問其對此事最新看法,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庭審直擊
「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有分歧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被告人常太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常太的兩名辯護人在庭審中為他作無罪辯護。兩名辯護人認為,已掌握常太曾遭張林體罰的證據,毆打老師事出有因,並非尋求刺激無端生事,「常太的行為構不成尋釁滋事罪,只是普通治安案件。」
辯護人郭京朝當庭表示,常太攔截毆打張林,並非無事生非尋求刺激,而是因兩人個人恩怨的一對一報復,不指向教師群體。而網絡傳播,也並非常太故意傳播,其僅是將視頻點對點傳給了同學。常太的行為應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範圍,不構成尋釁滋事犯罪,堅持無罪辯護。
6月12日,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被告人常某在法庭講述曾被老師毆打時數度落淚。檢方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常某,常某當庭表示,他向被打者及其家人道歉,也委託家人對被打者進行經濟補償,並還表示若法律判他有罪他會接受,若夠不上刑事犯罪,還望公平審判。
視頻|「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庭審中 被告:願承擔責任並賠償。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evideo)
被告人當庭致歉:「事後很後悔」
被告人常太在最後陳述中,向張林和家人道歉,對於打老師和網上傳播視頻,他承認負有一定的責任。但常太也認為,造成這樣的後果與中學時期遭張林體罰有很大關係。其表示,他是一個懷有感恩之心的人,在成家立業後,資助了不少貧困群眾,還資助了一個患病的高中老師。
陳述期間,常太幾度情緒失控,哭訴「打人確實不應該,事後也很後悔,但想到張林體罰時的侮辱情節,失去理智。」
對於將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常太表示,自己確實失控了,但視頻發給他人後,自己曾告訴收到視頻的朋友,不要再對外傳播。常太還說,視頻擴散後,他在某群說明,請不知真相的人不要再傳播視頻。
新京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最後陳述中,常太一直是哭訴狀態,法官多次提醒其注意情緒。
常太稱,事後他想給予張林一定的經濟賠償,「打人是不對的,再次道歉。構成犯罪的話,是我的責任,該承擔我承擔。但是不構成犯罪的話,也希望公平處理。今後,想通過其他方式彌補張老師,也會多做有益社會的公益,彌補過錯。」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雷燕超 編輯 白馗 李劼 潘佳錕
值班編輯 王洪春 校對 何燕
本文為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原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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