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9月11日上午9時30分,隨著法官敲響法槌,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現場》欄目共同開展的總第25期「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拉開序幕。被告人林琳販賣毒品、被告人谷黎靜販賣、運輸毒品、被告人李冬運輸毒品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隨著庭審的推進,三名被告人在本案中的犯罪動機、行為與情節逐漸揭開了面紗,著實讓人驚噓和錯愕。
獲知「人體運毒」,警方「守株待兔」
2019年1月8日凌晨,林琳在其位於廣東省汕頭市的住所內,以13萬元的價格向谷黎靜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600餘克。後谷黎靜夥同李冬採用在內衣內褲中藏匿、夾帶毒品的方式,於當日上午乘坐飛機自汕頭市攜帶毒品冰毒運輸至北京。
到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後,谷黎靜、李冬被北京警方當場抓獲。警方從李冬攜帶的包裹內,查獲了9包冰毒類毒品共計662.98克。公安機關順藤摸瓜,不久後在汕頭市將林琳抓獲,現場起獲甲基苯丙胺318.46克、海洛因119.32克。
據了解,林琳、谷黎靜、李冬均屬無業人員。林琳以向他人提供毒品作為主要生活來源。據谷黎靜供述,李冬之所以願意跟隨自己運輸毒品,是因為他欠了自己一萬元錢,是以幫助運輸毒品的方式來還債。谷黎靜有過多次涉毒品的前科劣跡,亦多次因此受到法律處罰,這是否讓她有所悔悟、遠離毒品呢?
「老炮」屢教不改,多次販毒「以身試險」
谷黎靜早在20年前即與毒品發生關聯。2000年3月,北京市大興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谷黎靜有期徒刑1年,這是谷黎靜最早一次因涉毒品犯罪受到刑事處罰。2004年10月,谷黎靜又因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脫逃罪,數罪併罰,被北京市大興區判處有期徒刑7年。因吸毒,谷黎靜於2017年5月、6月、8月及2018年2月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2017年11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份,谷黎靜分別以郵寄快件等方式向他人出售毒品;2019年1月8日,谷黎靜又實施了本案的運輸毒品行為。
雖然谷黎靜多次因涉毒品犯罪受到法律制裁,但她不思悔改,也沒有擺脫對毒品的依賴。
以販養吸二十年,家破人亡惹唏噓
庭審中,谷黎靜多次痛哭流涕,對自己20年來的行為悔恨交加。據了解,谷黎靜曾經有過正當的職業,是一名公職人員,後來因涉及違法犯罪被單位開除。此後,她的人生就走向了另一個方向。同時,她的家庭也因毒品而破碎,據谷黎靜供述,其前夫因為吸食毒品過量死亡,後又與第二任丈夫結婚,因兩人都吸毒及其他原因,又導致離婚。
本案中,谷黎靜利用乘坐飛機、郵寄快遞等不同方式多次運輸、販賣毒品,涉案毒品數量較大。同時,本案也是一起多被告人、多犯罪事實的毒品大案,通過梳理該案各被告人犯罪背景、行為動機和在案情節,能夠清楚地看到他們各自的「毒緣」之始——或是誤入歧途、以毒品為生,或是毒友拉攏、身陷其中,再或是與人有債、毒中取財。無論是他們是哪一種、哪一類,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和自由與國家的禁毒政策為敵,終不免一日接受審判、身陷囹圄。
庭審共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陳述三個階段。庭上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詳細證據,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餘人旁聽了庭審。案件將擇期宣判。
此次庭審由人民網、央視頻移動網等40餘家媒體和平臺同步直播,直播近三個半小時,1300餘萬網友在線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