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忽視衛生條件,提供變質的飯菜或飯菜裡夾雜蟑螂、蟲子等髒異物。這樣的情況其實時常發生在我們身邊,屢見不鮮。筆者在經歷了多次這樣的傷害以後,總結自己的真實經驗,還有結合法律界朋友提供的意見,提供以下目前最完整最合理的解決方案。在餐館吃到變質菜或者異物,有些朋友會直接找商家理論,要求說法和賠償;而更多朋友可能像筆者那樣覺得會讓別人質疑是自己故意放進去,以便獲取打折優惠或者免除餐費,因此,忍氣吞聲,就此作罷。 其實只要我們處理得當,懂得保留證據,大可以理解氣壯要求商家做出合理賠償和道歉!以下我們提供具體處理方案!
一旦發現菜裡有不乾淨的東西,立馬二話不說,馬上拿起手機把異物來個近距離特寫,然後再把店面環境也拍進去,多拍幾張都沒事,儘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標都拍到鏡頭裡面。
為了避免和野蠻的店家斡旋中,被對方奪取手機,強行刪除照片證據資料,這是最為極端的情況,為了萬無一失,最好把照片上傳到微博上面。
一定保留好現場餐具的證據,不要讓店家倒掉或者換掉。
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然後把店面負責人叫過來,注意是叫負責人,叫服務員是下不了決定的,先讓他們給出合理解釋,並且讓他們主動託出賠償方案。 這裡需要先了解可能出現三種情況:第一種,飯菜沒吃過的,那麼店家一般會提出給顧客換過一盤新的;第二種,是已經吃過的,那麼會提供打折處理,一般是8折左右;第三種,不管吃過沒吃過,店家方面不承認異物是他們的,拒絕作出任何處理,並且表現出懷疑是你自己放進去的異物,這種情況直接進入第6步,繼續和店家方面爭論只會讓矛盾激化,甚至發生身體衝突。
按照《食品安全法》原則上,在餐館吃到不潔食物是可以獲得10倍的賠償,但是規定歸規定,一般要求店家賠償10倍的菜價很難,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費用是合理的,並且可以要求保證身體出現狀況讓店家承當責任。如果衛生監督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場發現變質菜品,將可以吊銷飯店的衛生經營許可,有了案底,他們就很難再繼續做餐飲了。在認識了以上法律規定以後,如果你對第一種和第二種店家方面提供的解決方案仍然覺得可以接受,那麼你可以選擇主動放棄法律權益,也就不用採取以下行為措施。
在第4步的第三種情況中,首先需要和店家嚴正聲明,如果對方不提供具體解決方案,那麼將採取維權行動,馬上投訴到消費者委員會和衛生監督所。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顧,那麼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委員會電話(12315)進行投訴和要求派人過來取證。( 另外對第4步的第一和第二種情況店家的解決措施不滿意,也可以採取相同策略。)各地的衛生監督所電話不一樣,可以通過撥打全國查號電話114進行諮詢。一定記住並且首先撥打12315就可以。找警察一般沒用,食品衛生不是他們管的,即使人來了一般他們很不樂意處理,除非店家方面對你動粗了。
由於前面把現場照片、對話錄音等資料準備充分,當相關部門的人員到場後,把證據資料提供給取證人員,並且告知真實情況,這時候即使店家想不作為也沒法子了,必須給你提供合理賠償和道歉,並且衛生部門將按照衛生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條(參考以下「注意事項」)進行處罰甚至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