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麗水籍女子小燕(化名)打電話到瑞安市公安局湖嶺派出所,對民警的幫助表示感謝。小燕說,因為一時糊塗,她曾與服裝店老闆林某保持了一年多的婚外情,誰知分手後,老闆對她糾纏不休,不但把她的裸照列印出來扔到她的家中,還傳到網上。這給她帶來極大的痛苦,最後無奈報警求助。在警方的幫助下,對方最終受到了懲罰。
生活不如意,與店老闆有了婚外情
提起這兩個月的經歷,受害人小燕淚流滿面。她是麗水人,今年35歲,已婚,家裡有一個8歲的女兒。
小燕說,因家庭不富裕,她經常因瑣事和丈夫吵架,夫妻生活不如意。為能給家裡多掙些錢,前年開始,她去麗水市青田縣的一家服裝店上班。這家服裝店的老闆是一名來自瑞安的男子,約50歲,也已經結婚,並有子女。他們在一起工作後,平時無事時,便交流各自生活中的不如意,後來彼此發現相處得十分投緣,日久生情,發生了不應該有的關係。
店老闆在瑞安有家庭也有店面,每個月在店裡的時間只有幾天,當時店裡的員工不多,他們之間相處得不錯,老闆還會給她買金銀首飾等。這種情人關係維持了一年多,到了2013年3月份,她一直感覺對不起老公,於是多次想分手,各自回歸平靜的生活。
分手前一夜,留下了惹麻煩的錄像
當小燕提出分手後,老闆並不情願,但在她的堅持下,雙方最後還是分手了。分手前一夜,老闆提出要錄段性愛視頻留作紀念,在老闆的堅持下,她沒有反對,於是老闆便用手機錄下兩段和她的性愛視頻。誰知道,這兩段視頻卻成了她以後生活噩夢的源頭。
分手後,小燕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哪知道那只是噩夢的開始。過了不久,老闆來電要求重歸於好,繼續保持不正當關係,但被她拒絕了。今年1月份,突然有人把11張關於她的裸照列印出來,扔到她家裡,並在照片上寫著「可以給你買金項鍊、金手鍊;還可以借錢給你,但希望能繼續保持關係」等句子,並威脅說如果不同意,將報復。她丈夫看到後十分惱火,再三質問她在外的生活經歷,夫妻倆為此一直爭吵到深夜。
後來,小燕的親朋好友也知道了這事,常常對她冷嘲熱諷,她因此陷入了痛苦的深淵。後經她多番懺悔,並保證再也不會和老闆聯繫後,才得到老公和家人的原諒。他們把老闆叫到家裡,當著大家的面,她把之前收到的首飾,全部退還給老闆,從此一刀兩斷。
有人來告知,她的裸照出現在網上
小燕老公見她已誠心悔過,就原諒了她,她的生活也逐漸恢復了平靜。但好景不長,今年2月份,她突然得知,她的裸照被人放在了網上。她聞訊大吃一驚,果真在網上的老闆QQ空間中找到多張她的裸照。當她問老闆為什麼那樣做時,老闆聲稱要用那樣的方式逼迫她再次回到他的身邊。當時她感覺已經沒有辦法做人了,便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當地公安部門報警求助。
當地警方考慮到涉案男子為瑞安人,在和瑞安警方溝通後,決定把案件移交到瑞安市公安局湖嶺派出所立案處理,在派出所的值班室裡,小燕提到此事對生活的影響時,情緒當即失控,淚如雨下。
侵犯他人隱私,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湖嶺派出所經辦民警介紹,他們接到警情後,根據受害人的描述,把服裝店老闆林某傳喚到派出所了解情況,林某本人也對這些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林某交代,他在瑞安和青田都有服裝店,因為在青田店中工作的小燕面容姣好,再加上兩人彼此都有感覺,時間長了,他們便在一起了。他在小燕身上投入了金錢和感情,小燕缺錢了,可以隨時來他這裡拿。他本以為關係可以長時間維持下去,誰知才一年多,小燕便提出分手,這讓他有些接受不了。在他錄下性愛視頻後,便多次想辦法恢復兩人的關係,甚至列印視頻截圖扔到小燕家裡,最後在他們家人的面前,他暫時同意停手。
事後,林某一直覺得對方仗著人多把他欺負了,心裡十分不滿,就把那些視頻截圖發上QQ空間,並幻想能以此挽回兩人之間的關係。
最後,經辦民警把林某手機中的性愛視頻和他傳到網上的裸照刪除,林某也承諾不再騷擾小燕。但因林某侵犯了他人隱私,瑞安市公安局依法給予林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律師:小燕可以起訴索賠精神損失
本案涉及隱私權的問題,隱私權法律制度源於美國,但目前世界法學界對隱私權的定義尚存在爭議。我國目前主流觀點是,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本案中,林某將小燕的裸照扔到其家中並上傳網絡空間的行為,顯然已經嚴重侵犯了小燕隱私權。但這種行為並不涉及刑事犯罪,因為我國刑法沒有將這種行為定為一種犯罪行為。故作為公安機關只能按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規定給予林某行政拘留的處罰。本案中,林某除了承擔行政處罰外,還需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所以,小燕作為受害者,可以林某上傳裸照的行為致使其名譽受損為由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要求林某承擔侵權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等)。(溫州都市報 王雄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