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田間的雜草,該不該燒你說了不算,而能不能燒,有人卻能說了算。如果在田間燒雜草,被發現了之後,不把你逮起來再罰個哭爹喊娘我的事,為什麼不能燒草呢?這個簡單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懂,但可能就是明知故犯。
在農村,到了春天都要到地裡去收拾收拾,準備春耕,有很多人家地裡長了雜草後,犯懶想圖省事,不願意鋤草放在一堆裡用小車推去垃圾場,就乾脆一把火放在田裡燒掉,反正春天地裡的枯草很乾,一點就著。可能大家沒有意識到,在你圖省事的這個過程當中,你就已經犯法了。雖然心裡覺得地是我家的,我在自己家地裡燒雜草,礙著別人家啥事兒了,為啥要罰款呢。
可親可愛的農民朋友們,每年因為在地裡燒雜草,年節上墳祭祀燒紙,引發了多少山林火災,燒掉了多少樹木田地,這是典型的破壞生態環境!我們北方春天風大,尤其是沿海地區,春季乾燥少雨,在地裡燒火,一陣風吹過來,呼的一下火就起來了,那時就不是在自家地裡燒雜草的事了,火勢根本不是一兩個人能控制的了的,乾枯的雜草遇到明火很快就燒起來,越著就帶勁,最後後果不堪設想。
我們村當時就出過這樣一件事,清明節的時候村裡一個大漢去先人上墳,看到墳前雜草叢生,於是就開始動手清理,可是周圍空地雜草實在太多了,他就想著小範圍點火燒一下吧,反正拿著鐵鍁,萬一著大了再撲滅就好了。誰承想,這一把火點下去,火苗蹭的就竄了起來,順著風勢快速的燒到了周圍的樹和莊稼,最後把整個山都燒了,這大漢當然是嚇傻了,趕緊逃回家裡,可是終究沒逃過法律的制裁,被抓去判了10年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大家不要想當然的認為,在田間燒雜草不是什麼大事兒,如果你真的在山間農田點火,那你就攤上事了,不要玩火自焚,不要以我們自身不懂法律知識為藉口,就為所欲為,那樣吃虧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