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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1年1月7日晚,比特幣再次瘋狂走勢,一舉突破4萬美金,再次創下歷史新高,一枚小小的比特幣如今的價格甚至可以在中國一些城市買上一套房,如此高的回報率也引發大量人從事比特幣挖礦工作。
打開某購物平臺,以「挖礦」為關鍵字可以搜到大量商家在從事數字貨幣礦機買賣。
如果您對所謂的「挖礦」一竅不通,也沒有關係,挖礦教程您也可以買到。
這樣看來,似乎人人都有可能成為礦工,拿幣換車換房指日可待。畢竟對於電子商務高度發達的中國而言,任何人都可以從電商平臺方便快捷買到「礦機」。
但是,和任何高回報的投資一樣,有回報一定意味著風險並存。且不說挖礦的時間成本跟電費損耗,單單是購買礦機就是一件難事。
線上購物是再常見不過的現象,張三可以在網上買衣服避寒、李四可以從網上買食物充飢,王五可以從網上買各類資料來提高競爭力,為什麼從網上購買礦機就有風險了呢?
第一,線上購買礦機不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消費者通過網絡方式購物,難以直觀判斷商品質量與性能,只能通過經營者宣傳推測商品信息,由於雙方信息不對稱,消費者的意思自由易受經營者非正當影響。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的設立即為解決上述消費者在特定交易領域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而帶著僥倖目的去挖礦要退貨的最大原因是研究了比特幣政策或者經濟消息,而非商品信息不對稱,如果適用退貨原則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適用初衷。
第二,購買礦機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生活消費與生產經營是相對的概念,生活消費是人們消耗產品或接受服務以滿足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生產經營是投入、產出、銷售、分配產品的活動的總稱。
而比特幣挖礦機,系用於生成比特幣的專用機器設備,購買目的系專門用於生產比特幣產品,其行為屬於投入資金採購生產資料中的生產工具的行為,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範圍,因此,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
而且,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禁止比特幣挖礦機的買賣。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僅禁止比特幣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且明確將比特幣定性為虛擬商品並倡導社會公眾理性投資。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也僅進一步禁止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幣或比特幣挖礦機作為商品買賣。
綜上所述,個人或企業購買比特幣礦機若想反悔很難有權利救濟,除非承擔違約責任。
不管是頭腦發熱或者深思熟慮,想要自行購買礦機挖礦都要做好一旦下單礦機就難退回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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