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老人被狗繩絆倒摔地後身亡,看了視頻後,真的是心驚膽戰,不忍直視,真的是太無辜了。
視頻上,沒有主人拉繩子的兩隻寵物狗追逐,一位老人站在路上,在追逐的過程中,其中一隻大狗脖子上垂地的狗繩絆倒路上的老人,老人騰空面部著地摔倒,最後經過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這名老人88歲了,騰空面部倒地,看著都疼,真的是天降橫禍,最是無辜。
官方通報,這是一起意外事故。既然是意外事故,刑事責任沒有了,但是民事責任,也就是賠償肯定沒得逃。賠償者一個是狗主人,一個是那位牽走狗主人的狗的12歲女孩的其監護人都要賠償。
《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在城市市區範圍內攜帶犬只外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用長度兩米以下的犬繩牽領並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護器具,或者裝入籠內;(四)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看最後一條要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在現實生活中,寵物傷人的事情是越來越多,此次的寵物傷人狗主人肯定也覺得很無辜,因為他就是上個廁所,別人就牽走了他的狗,並且還沒牽穩被狗掙脫,還追逐小狗,狗繩捶地絆倒老人才導致了老人的去世。
但是要知道,既然養狗了,尤其是大型狗,就要做好狗會有可能會被人逗、會掙脫狗繩、會被別人牽走不在身邊的狀況的種種可能。
狗是活物也是財產,尤其是大型犬,有必要告訴身邊的人,尤其是小孩,要告訴身邊的孩子要怎麼跟狗相處,在遛狗的時候要注意什麼事項,例如不能讓狗把繩子掙脫、要戴嘴套等等。
不能覺得自己會牽繩子了,戴嘴套了就完事了,除了考慮到自己,還要考慮到認識的人對自己家狗的行為,要考慮到自己家的狗是大型犬,必須要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狗。
如果沒有能力,放任狗或者說不在意,那自己真的適合養狗嗎?對自己的寵物負責,其實也就是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因為如果寵物出事了,自己肯定要被追究責任的,賠償幾十萬,或者賠償加負刑事責任。
現在社會的生活水平越來越好,養寵物的人是越來越多,這是趨勢誰都無法阻擋,可是不能只看寵物可愛寵物是自己的財產,寵物也是要吃要喝要玩,會生病會玩鬧的,更重要的是寵物還會有可能會咬人,會跑得很快會撞到人等等,
現在最主要的矛盾是,現在養寵物的人,只看到養寵物的好的方面,不能看到壞的方面,因為不能看到壞的,他們就覺得無所謂,講也講不聽,直到出事。
出事了狗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人,自己不重視,不加以防範,自己一定會付出代價。
願老人安息,她本不該就這樣突然離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