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4點左右,
鄞州邱隘派出所接到一市民報警,
稱他在東部新城德厚街附近的河邊釣魚,
結果「釣」到了一鱷魚。
報警人王先生說,他當時拿著釣魚竿在釣魚,突然看到河裡有塊「木頭」浮了起來,仔細一看又有點像玩具娃娃。出於好奇,他找了根木棍戳了一下,結果發現它會動。接著,「木頭」露出了真面目,原來是一條小鱷魚。
這可把王先生嚇了一跳,慶幸自己沒有直接用手摸!他隨即報了警。
等民警趕到現場後,他們合力將小鱷魚從河裡撈了上來。捆上鱷嘴後由民警帶回派出所「關押」,直到次日上午森林公安上門「取件」。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寧波市民第一次與鱷魚「打交道」了,幾乎每年都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回顧
寧波市民與鱷魚的「恐怖情緣」
2017年10月25日清晨5時多,有市民在東部新城甬新河邊釣魚時,發現一條鱷魚。這條鱷魚長約80釐米,為暹羅鱷。幸好當時氣溫較低,鱷魚作為冷血動物,活動能力下降,所以並未對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脅。
2018年3月31日,五鄉鎮一村民在村裡的池塘邊洗手,突然感到一陣疼痛,縮回手一看已經見血,定睛一看發現池塘中竟然有條鱷魚。原來是鄰居小夥子從幼苗開始豢養的,小鱷魚長大後,原本的籠子裝不下,就放到了家旁邊的池塘裡養,沒想到闖了禍。被發現時,這條鱷魚周身長度接近1米,品種同樣是暹羅鱷。
2019年7月1日凌晨4點半左右,海曙公安分局江廈派出所接到報警:日新街95號裙樓過道發現一隻鱷魚,體型很大,已經奄奄一息。後經了解,這條暹羅鱷是養殖的,屬於附近的一家海鮮餐廳。當事餐廳表示,他們的鱷魚養在天台,可能是它自己掙脫籠子摔了下來。
提醒
豢養鱷魚是違法的
目前,德厚街小河裡出現的這條小鱷魚,來源尚未查明,但關於這個問題,記者曾向鄞州森林公安做過了解。
他們表示,由於體型小的鱷魚寶寶攻擊性不會特別強,有的人覺得有意思,就買來當寵物養,等大了養不下去了,有些市民會主動聯繫森林公安,送到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但有的沒什麼責任心的,就直接扔進小河、池塘裡放生 。
那麼,這些寵物鱷魚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森林公安表示,鱷魚養殖場要有正規的審批手續,日常管理十分嚴格,一般不會有鱷魚流出。市民手中的「寵物鱷魚」,基本是從網上購買的。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並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同時,由於暹羅鱷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屬於《刑法》所稱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非法購買者,可能會涉及刑案,依據《刑法》第341條第一款規定,或面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等懲處。
記者 陶倪 部分綜合 中國寧波網